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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首次公开鞭刑 LGBT女子庭内受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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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6 15: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今大马

大马首次公开鞭刑,2女子庭内受刑

发表于 2018年9月3日14:38  |  更新于 2018年9月3日15:02

登嘉楼伊斯兰高庭今日首次公开执行鞭刑,在法庭内鞭打两名意图发生性行为罪名成立的穆斯林女子。

登嘉楼伊斯兰高庭今早10点开庭前,现场已聚集超过120人,其中包括多名律师公会成员、大马社会福利局官员、非政府组织、人权社运分子及媒体人员。

现年32岁及22岁的女子皆身穿白色马来套裙,头戴白色马来头巾。经过医生诊断确认身体情况后,她们先后被带入法庭內轮流执行鞭刑各6下。

她们从右侧的旁门进入,走到左方的椅子坐下,接着在椅子上受刑。

两名被告背对着公众席,而执行鞭刑者平举藤条,接着在另一名监狱官下令下,逐鞭打向受刑女子的背部。

22岁女子抽泣

鞭刑执行时,法庭内约有近百人。32岁女子首先受刑,执刑者以藤条抽打女子背部连续6下。

22岁女子受刑时,鞭打力道明显较32岁女子受刑时更强,这名22岁女子背对着现场的公众席抽泣,现场一片肃静。

两名女子在受刑后,向登州伊斯兰高庭法官卡玛鲁阿兹米(Kamalruazmi Ismail)鞠躬敬礼,接着才离开法庭。

鞭刑过程在20分钟内完成,卡玛鲁阿兹米随即宣布休庭。

法官在庭内强调,犯罪者在期限内并无提出上诉,而这项刑罚旨在“训诫和教育”罪犯,而非“伤害”犯罪者。

根据卡玛鲁阿兹米,今日执行鞭刑者是来自加影女监狱的3名女性官员,而所有程序皆符合司法程序。

两名女子认罪

登嘉楼伊斯兰高庭在8月12日裁决,2名意图发生性行为的女子罪成,罚款3300令吉及被鞭打6下。

这两名22岁及32岁女子被控在今年4月8日在某广场的一辆轿车内意图发生性行为,而抵触了《2001年伊斯兰刑事法(酌量刑罚)》第30条文,并与第59(1)条文同读(女女性行为)。

两人认罪,并获准各自以15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伊斯兰高庭原定8月28日执行鞭刑,惟基于技术理由因而展延至今日。



普通法不允鞭打女性,SIS抨登州伊庭违法

发表于 2018年9月3日15:59  |  更新于 2018年9月3日16:06

伊斯兰姐妹(SIS)谴责登嘉楼伊斯兰高庭鞭打两名意图发生性行为的穆斯林女子,认为鞭刑违反大马既有的普通法法律,并且是严重的错判。

伊斯兰姐妹今天发表文告强调,《刑事程序法典》第289条文阐明,不能对女性实施鞭笞。

“但伊斯兰法律却允许鞭打女性。这种种的不一致混淆了监狱局的管辖权,进而违反联邦宪法第8(2)条文,即保护大马女性权利,免于性别歧视。”

不仅如此,该组织也点出,在《1995年监狱法令》与《2000年监狱条规》也阐明,只能对囚犯实施鞭刑,但这两名女性受鞭刑时并不是囚犯。

根据《1995年监狱法令》将“囚犯”定义为,“一个人无论是否被定罪,又或者是获假释,只要是在监狱中被监禁,就是囚犯。”

“这项不合法的鞭刑是内政部属下的监狱局执行的,因此联邦政府的角色备受质疑。”

“令人质疑,这项执法是否获得授权,该部门的官员是否获指示,以便执行该刑罚。”

“登嘉楼伊斯兰法庭执行这项判决是严重的错判,且侮辱司法正义。”

罚款和鞭打6下

登嘉楼伊斯兰高庭今日首次公开执行鞭刑,在法庭内鞭打两名意图发生性行为罪名成立的穆斯林女子。

登嘉楼伊斯兰高庭是在8月12日裁决,两人罪成,罚款3300令吉及被鞭打6下。

这两名22岁及32岁女子在今年4月8日在某广场的一辆轿车内意图发生性行为,而抵触了《2001年伊斯兰刑事法(酌量刑罚)》第30条文,并与第59(1)条文同读(女女性行为)。

两人在被提控后俯首认罪,并获准各自以15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伊斯兰高庭原定8月28日执行鞭刑,惟基于技术理由因而展延至今日。



登伊法庭判2女同志鞭刑,人权份子促检讨裁决

发表于 2018年8月15日12:11  |  更新于 2018年8月15日12:19

登嘉楼伊斯兰高庭本周裁决,对2名企图发生性关系的女性施予鞭刑。针对此,人权份子和团体纷纷要求,有关当局检讨该项判决。

大马国际特赦组织认为,鞭刑相当于酷刑,而政府应该废除惩治此边缘群体的法律。

该组织代执行总监李紫盈向《路透社》表示,法庭的判决反映了性少数(LGBT)在大马面对的歧视,以及他们在生命和安全方面遭到的威胁正日益加剧。

合意性行为非罪行

‘姐妹要正义’(Justice For Sisters)和妇女行动协会(AWAM)登人权组织在一项联合声明中表示,他们不仅担心有关判决对两名女性的影响,也顾虑其对广大性少数群体的冲击。

“成人之间的合意性行为,并不是一项罪行。”

在穆斯林占多数的大马,性少数被视为对保守价值观的威胁,而惯常被迫害。

根据社运份子,大马社会近年来对性少数日趋不容忍。

罚3300元鞭打6下

媒体报道,登嘉楼伊斯兰高庭判在本月12日判处,2名意图发生性行为的女子罚款3300令吉及被鞭打6下。

根据控状,22及32岁的被告涉嫌在今年4月8日在某广场的一辆轿车内意图发生性行为,而抵触了2001年伊斯兰刑事法(酌量刑罚)第30条文,并与第59(1)条文同读(女女性行为)。

两人在被提控后俯首认罪,并获准各自以15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等候8月28日执行鞭刑。

登州伊斯兰高庭法官卡玛鲁阿兹米(Kamalruazmi Ismail)表示,2名被告须面对应有的惩罚,以便给予她们甚至社会大众一个教训。

惩罚非自然性行为

《路透社》尝试联络登嘉楼伊斯兰高庭,唯未获得回应。掌管宗教事务的部长则身在国外,而联络不上。

马来西亚将口交和肛交视为违反自然的性行为,民事法规定犯罪者可被监禁高达20年、鞭打和罚款。

此外,穆斯林也面对各州伊斯兰法律的约束。

上周,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姆加希下令,撤走槟城乔治市艺术节的性少数社运分子照片,引发各方的挞伐。姆加希当时解释,这是因为这些肖像被认定鼓吹性少数活动,因而抵触希盟对性少数课题的立场。



不满人权会抨女同志鞭刑,伊党恫言诉藐视法庭

发表于 2018年8月16日16:21  |  更新于 2018年8月16日16:27
   
人权委员会抨击登州伊斯兰法庭宣判二女同性恋者鞭刑掀不满,伊党总秘书达基尤丁敦促人权委员会撤回言论,否则将起诉人权委员会藐视法庭。

达基尤丁也是哥打峇鲁国会议员。他今日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时呼吁,人权委员会主席拉扎里(Razali Ismail)检讨其声明。人权委员会早前谴责登州伊斯兰法庭判处鞭刑残忍及不人道。

“登嘉楼伊斯兰高庭判处两名女性,他们企图发生同性性关系,或者犯下女同性恋罪。据我们所获得资讯,两名女性在法庭认罪。”

“他们在登州伊刑法酌量刑罚(Takzir)法令下被控,而法庭有权施予最高刑罚,即3年监禁、5000令吉罚款和6下鞭笞。”

指符伊法庭权限

达基尤丁续称,被告面对3500令吉罚款和6下鞭笞,符合伊斯兰法庭权限。

“伊党谴责人权委员会主席藐视法庭。倘若他不撤回文告,我们或许会采取行动。”

达基尤丁补充,伊斯兰法庭能够传召人,更能宣判藐视法庭者监禁。

媒体报道,登嘉楼伊斯兰高庭判在本月12日判处2名意图发生性行为的女子罚款3300令吉及被鞭打6下。

根据控状,22及32岁的被告涉嫌在今年4月8日在某广场的一辆轿车内意图发生性行为,而抵触了2001年伊斯兰刑事法(酌量刑罚)第30条文,并与第59(1)条文同读(女女性行为)。

两人在被提控后俯首认罪,并获准各自以15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等候8月28日执行鞭刑。

批裁决羞辱女性

此前,《星报》报道,人权委员会批评登州伊斯兰高庭的裁决羞辱女性和其家人,而且违反各个宗教奉行的人类尊严原则。

“人权委员会重申,鞭刑违背国际的标准,即反凌虐、残忍、非人性或羞辱的惩戒。历史上按照宗教诠释的惩罚,不能忽视社会、标准及文明的进步。”

人权委员会呼吁,性少数保持克制,并且将性倾向保留在私领域,因为“这个社会才刚开始考量多元的选择”。

“委员会了解,这项立场并不完美,但在大马宗教文化脉络下,却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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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6 15:0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今大马

凯里反对登州鞭刑,查尔斯促废除反同法律

发表于 2018年9月4日09:34  |  更新于 2018年9月4日09:37

巫统林茂国会议员凯里与行动党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不约而同,反对登嘉楼公开鞭刑案。

查尔斯与凯里是目前为止,各自阵营中少有公开反对登州鞭刑的议员。

担心反LGBT情绪

而对比起凯里,查尔斯的立场更为强烈鲜明。

查尔斯昨天发文告说,政府必须立刻废除所有惩罚同性恋行为的法律。

“人民在第14届大选投选希盟政府,他们投选的是一个兼容并包的新政府,所以政府必须即刻废除所有惩罚同性恋行为的法律。”

查尔斯担心,马来西亚过去几个月反性少数(LGBT)群体的情绪不断上涨,最终可能会让更多人受害。

“上个月,一个跨性别女子被8名男子殴打,导致她骨头断裂。过去一年,也有许多类似的案件。”

查尔斯强调,社会必须停止针对LGBT群体,包括停止侵犯隐私及暴力对待。

他呼吁,社会必须共同成长并拥抱多元。

指鞭刑极不道德

查尔斯认为,登嘉楼案中的两名女子不应该受到公开鞭刑。

他强调,政府有义务确保没人遭公开鞭刑。

“鞭打作为一种极不道德的酷刑,目的是为了羞辱受刑者和他们的家属。”

“鞭刑有违大马即将签署的联合国反酷刑公约基本精神。”

查尔斯感到震惊,两名女子不仅受到鞭刑,而有关当局还允许上百人围观。

他也指出,大马已签署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而法庭将两名成年人的同意性行为刑事化,乃是违反了国际人权法。

凯里发推文反对

另外,凯里透过推特发文,反对公开鞭打性少数群体。

“还有很多方法能处理性少数(LGBT)问题。”

“虽然有这些法律,但我们不应该公开执行鞭刑。”

“伊斯兰教导我们照顾人类的尊严。再说,怜悯比惩罚更可取。”

登嘉楼伊斯兰高庭昨日公开执行鞭刑,在法庭内鞭打两名意图发生性行为罪名成立的穆斯林女子。

这是马来西亚首次公开执行鞭刑。这两名女子早前被控与认罪,登嘉楼伊斯兰高庭于是在8月12日裁决,两女子罚款3300令吉及鞭打6下。



“鞭笞女同性恋乃训戒”,登州大臣坚决反对LGBT

发表于 2018年9月4日13:24  |  更新于 2018年9月4日14:21

登嘉楼伊斯兰高庭昨日在庭内公开鞭打两名穆斯林女子,登州大臣阿末三苏里指出,这证明登州政府坚决反对性少数(LGBT)的立场。

根据《阳光日报》(Sinar Harian)报道,阿末三苏里指出,身为掌政者需秉持法律行事,只要是触犯条例、法令或条规的错误行为,都应该受到对付。

“应该制止这种倒错的关系,也是在传达信息,如此错误的性少数(LGBT)的行为万万不可在登嘉楼发生。”

“至于她们要找其他地方,那在我们权限之外,我们谈的是在登嘉楼的法治(法律原则)。”

他呼吁性少数支持者等所有人都能够尊重法庭的判决。

发出强烈警告

另外,伊斯兰法执行、教育及高等教育委员会主席沙地夫巴哈里(Satiful Bahari Mamat)指出,公开执行鞭刑是登州政府发出的强烈警告,以远离不道德的行为。

他说,执行鞭刑也是为了给予公众教训。

“所执行的惩罚并非为了伤害或残害任何人,最重要的是社会能够获取教训。”

“希望接下来全马人民,尤其是110万名登嘉楼人能够获取教训,以便不再重犯错误。”

登嘉楼伊斯兰高庭昨日公开执行伊斯兰鞭刑,在法庭内鞭打两名在轿车内意图发生性行为罪名成立的穆斯林女子。

这两名女子早前被控与认罪,登嘉楼伊斯兰高庭于是在8月12日裁决,两女子罚款3300令吉及鞭打6下。



继登州之后,彭州或向性少数施鞭刑

发表于 2018年9月4日17:09  |  更新于 2018年9月4日18:11

彭亨州或会是继登嘉楼之后,另外一个对性少数(LGBT)施鞭刑的州属。

彭亨州宗教局主任莫哈末诺说,为了显示严正执行遏制性少数群体的法律,宗教局支持鞭刑,并正讨论对性少数施鞭刑。

“我们支持(鞭笞),这象征伊斯兰教的美丽,但是尚未决定……我们正进行研究。”

登嘉楼伊斯兰高庭昨天在庭上公开执行鞭刑,鞭打两名进行性行为罪成的穆斯林女子。两名女子分别为22岁及32岁,各打6鞭。

向跨性别群体传教

莫哈末诺今日在北根为独立探险队主持推介礼后,向记者表示,彭亨州宗教局执法人员这6年来也向跨性别群体传教,包括跨性别女(mak nyah)。

“目前,我们宗教局有安排小组进行各种活动,以伊斯兰教接近跨性别群体,协助他们回到正轨。”

此外,他说,彭亨州宗教局正计划在州内设立告示牌,劝告公众避免参与性少数的活动。

“我们有告示牌提醒公众远离罪恶……我们增加有关性少数的告示牌。”



痛批鞭刑“不人道”,隆雪华青促保护性少数

发表于 2018年9月4日16:07  |  更新于 2018年9月4日18:11

登州伊斯兰法庭昨日公开鞭刑两名穆斯林女子备受非议,隆雪华青今日痛斥鞭刑“不文明、不人道”,并促政府保护性少数群体,避免他们受到歧视和残酷对待。

“我们认为鞭笞是残酷、不人道和违反基本人权的刑罚。鞭笞刑罚不符合现代文明社会,不仅违反人权,更是一种对个人身体的伤害及尊严的羞辱。”

隆雪华青今日发文告指出,鞭刑会对受刑者造成肉体和精神上的创伤,世界大多数国家已废除鞭刑。

“在新马来西亚下发生如此不文明的鞭笞刑罚乃一大倒退,殃及大马在国际社会的形象。”

隆雪华青指出, 马来西亚是少数依然落实鞭刑的国家,并敦促希盟政府立即簽署《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

隆雪华青补充,联合国在1984年通过上述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刑罚,并获164个国家签署,惟大马迟迟未签署。

促公平对待性少数

此外,隆雪华青主张,性少数群体并非一种疾病,更非一项罪刑,因此敦促政府公平对待性少数群体。

“我们强调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双性恋者与跨性別者(LGBT)并不是一种疾病更不是一项罪行。”

“我们认为不管是异性恋或LGBT享有同等的基本人权和尊严,一个人的性倾向不应该遭到歧视、骚扰、攻击和惩罚。”

登嘉楼伊斯兰高庭昨日首次公开执行伊斯兰鞭刑,在庭内鞭打两名在轿车内意图发生性行为罪名成立的穆斯林女子。

不过,伊斯兰姐妹(SIS)昨日谴责此事为严重的错判,并指鞭刑违反大马既有的普通法法律。

此外,巫统林茂国会议员凯里、行动党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和彭州都赖州议员邹宇晖也反对登嘉楼公开鞭刑案。

另一方面,卫生部长祖基菲里阿末今日拒绝评论此事,而登州大臣阿末三苏里坚称,此举证明登州政府坚决反对性少数(LGBT)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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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6 15: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今大马

指二女子没提诉求 ,诚信党妇组主席挺伊鞭刑

发表于 2018年9月4日16:08  |  更新于 2018年9月4日18:01

性别平等联合行动联盟(JAG,简称性平盟)敦促政府检视伊斯兰法鞭刑之际,诚信党妇女组主席西蒂玛丽亚却批评此诉求不恰当,指鞭刑落实多年,并非新鲜事。

“伊斯兰法的鞭刑在这个国家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它早在2001年就已订定。”

西蒂玛丽亚(Siti Mariah Mahmud)今日发文告表示,其他州属的伊斯兰法庭也有实施鞭刑,并举例斗湖的伊斯兰法庭数年前就曾处理类似的案件。

“因此,鞭刑引起争议是不恰当的。”

尊重现有两种法制

西蒂玛丽亚促请性平盟和反对登州鞭刑一案人士,接受马来西亚合法实行伊刑法和民事法两种制度的事实,并尊重现有的法律制度。

“依我个人所见,只要刑法按照合法的法律程序和框架进行,那么就该尊重登州伊斯兰法庭和登州政府的决定。”

“重要的是执行过程公正,没有任何偏袒或歧视的成分。”

西蒂玛丽亚也是雪州行政议员,负责掌管卫生、福利与妇女事务。

强调伊法鞭刑不同

此外,西蒂玛丽亚驳斥性平盟的说法,否认鞭刑是虐待他人的刑法。

她强调,伊斯兰法所实施的鞭刑与民事法的鞭刑不同。前者旨在“训诫”罪犯,并强调“保护罪犯的尊严”,不是“没有人性或残忍的”刑法。

她也称,登州伊斯兰法庭昨日执行公开鞭刑的地点是在庭内,而非公开场合。

“因此,贬低罪犯地位或羞辱罪犯的问题并不存在。”

受刑女子没提诉求

西蒂玛丽亚点出,伊斯兰法庭允许罪犯提出诉求,但登州两名女子并没有那么做。

她表示,这说明两名穆斯林女子承认有罪,并愿意接受惩处,所以并不存在伊斯兰法歧视任何一方的问题。

登嘉楼伊斯兰高庭昨日公开执行伊斯兰鞭刑,在庭内鞭打两名在轿车内意图发生性行为罪名成立的穆斯林女子。

不过,伊斯兰姐妹(SIS)昨日谴责登州伊斯兰高庭的行为,并指鞭刑违反大马既有的普通法法律,并且是严重的错判。

此外,巫统林茂国会议员凯里、行动党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和彭州都赖州议员邹宇晖也反对登嘉楼公开鞭刑案。

另一方面,卫生部长祖基菲里阿末今日拒绝评论此事,而登州大臣阿末三苏里坚称,此举证明登州政府坚决反对性少数(LGBT)的立场。



六道题带您看登州如何执鞭刑

发表于 2018年9月4日17:35  |  更新于 2018年9月4日20:08

登嘉楼伊斯兰高庭昨日在庭内执行公开鞭刑,引发朝野议员及人权组织的热切关注。

究竟伊斯兰鞭刑如何执行?只要参照《2001年登嘉楼伊斯兰刑事程序法令》第125条文,就可知道当中的细节。

不过,这只是一条州法令,而马来西亚全国13个州属及联邦直辖区各有不同的伊斯兰法令,所以本文仅触及登州的情况。

一、用什么来执行鞭刑?

除了把手之外,鞭刑工具的材质必须是藤或没有分节的树枝。此外,鞭刑的工具长度不可超过1.22米,直径不可超过1.25厘米。

二、鞭刑执行过程有哪些规定吗?

犯错者的穿着必须依照伊斯兰教规(Hukum Syarak)。如果受刑者是男性,他将站着接受鞭刑;如果是女性,则将坐着受刑。

执行鞭刑者必须以“中等”的力道,且手不能高举超过头部,以免伤害受刑者的皮肤;执行鞭刑者每鞭打一下之后,必须重新举起鞭刑工具,不可继续拖曳鞭刑工具。

执行鞭刑者可以鞭打身体的任何部位,但不能够鞭打脸部、头部、肚子、胸口或私密部位。



三、可以在任何地方执行鞭刑吗?

没错。《2001登嘉楼伊斯兰刑事程序法》第125之3(c)条文允许鞭刑在法庭或州政府所决定的“任何地点”进行,惟现场必须有一名政府医护人员在场。

登州行政议员赛迪夫巴里昨日也透露,登州政府未来仍可能有其他的公开鞭刑案例。

他也向媒体证实,登州伊斯兰法律允许庭方决定在任何地方执行鞭刑,其中包括监狱及法庭之外的任何地点。

四、为什么鞭刑执行时有个医生在场呢?

鞭刑执行前,受刑者必须经过一名政府医护人员的检查,以确认受刑者身体状况良好。倘若受刑者已怀孕,鞭刑必须延后至分娩或流产后的两个月后方能执行。鞭刑执行之时,现场也必须要有一名政府医护人员在场。

在鞭刑执行过程中,如果医护人员认定受刑者无法再承受鞭打,则鞭刑将延后,直到医护人员再度确认受刑者身体情况可以接受鞭打。

五、谁负责执行鞭刑?

《2001登嘉楼伊斯兰刑事程序法》第125之3(d)条文仅有非常含糊地规范,指执行鞭刑者必须是一名“公正且成熟”的人。

登州行政议员赛迪夫巴里昨日向媒体证实,本案的执行鞭刑者是来自加影女监狱女性官员。监狱局隶属于联邦政府内政部。

六、这是马来西亚首次公开执行鞭刑吗?

不。早在2016年,沙巴斗湖伊斯兰法庭也曾公开执行鞭刑。不过,当时的受刑者是一对通奸罪成的男女,而这次登州的案件则是一对女同志。

可以说,登州事件是第一次LGBT(性少数)受刑的公开鞭刑。





伊法鞭笞属州权限,安华指联邦无权干预

发表于 2018年9月4日19:10  |  更新于 2018年9月4日19:19

登州伊斯兰法庭公开鞭笞两名女穆斯林掀议,而公正党侯任主席安华指出,州伊斯兰法属于州属权限,而联邦政府无权改变。

“登州事件是在伊党州政府底下发生。这完全是州法律,我们无权影响或更改,因为伊斯兰法律隶属州政府权限。”

根据《Astro Awani》所上载一段视频,安华在菲律宾马甲地(Makati)出席一项活动后受询时,回应登州鞭笞事件。

“这是个人议题,我们不鼓励公开,这背离我们国家大部分穆斯林、基督徒、佛教徒所接受的惯例。”

“不过,我不认同这些意见及法律,因为这不但歧视,也被视为是压迫。我相信,这项课题需要充分地教育、解释及宣导,除非他们造成伤害抑或发生性行为。”

反对狭隘诠释伊法

无论如何,他重申,反对任何一方狭隘地诠释宗教法律,而大部分马来西亚人都不会认同,公开鞭刑没经过正当法律程序。

但安华提醒,必须谨慎发表意见,避免陷入伊党所宣称的反伊斯兰教。

“我们需要小心处理,如果我们不谨慎发表意见,那么你就会被伊党视为是反伊斯兰法及反伊斯兰分子,而他们将会使用这项标签,批评我们为基本世俗派的反伊斯兰分子。”

“而社会会掀起新一轮战争。”

呼吁各界辩论鞭笞

安华续称,不反对伊斯兰法,但认为伊斯兰法必须促进和平、安宁、正义、教育及了解。

他点出,非穆斯林忧虑穆斯林侵害其权利,但穆斯林受限于一些伊斯兰法学者意见,其实并没有受到全部人所认同。

因此,安华呼吁,各界辩论鞭笞一事。

“我信奉民主,你可以表达看法。但一些基本教义派的世俗分子不让你讨论。我不认同,让我们讨论此事。”

“他们可以在国会表达意见,但让我们辩论,而你不要强调自己的诠释是正确的。请学者、国际学者前来辩论。即便如此,这是正确的优先顺序。”

党团纷纷表态反对

登嘉楼伊斯兰高庭昨日首次公开执行伊斯兰鞭刑,在庭内鞭打两名在轿车内意图发生性行为罪名成立的穆斯林女子。

不过,伊斯兰姐妹(SIS)昨日谴责此事为严重的错判,并指鞭刑违反大马既有的普通法法律。

此外,巫统林茂国会议员凯里、行动党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和彭州都赖州议员邹宇晖也反对登嘉楼公开鞭刑案。

另一方面,卫生部长祖基菲里阿末今日拒绝评论此事,而登州大臣阿末三苏里坚称,此举证明登州政府坚决反对性少数(LGBT)的立场。



“鞭刑非教育手段”,人权委会促废所有肉刑

发表于 2018年9月4日17:15  |  更新于 2018年9月4日18:10

登州伊斯兰法庭公开鞭刑两名穆斯林女子引起争议之际,人权委员会(Suhakam)今日敦促政府废除普通法和伊斯兰法的肉刑。

“人权委员会重申《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其中包括肉刑。”

“人权委员会吁求废除所有法律,包括普通法和伊斯兰法的酷刑,以符合国际标准。”

人权委员会主席拉扎里(Razali Ismail)今日发文告痛斥,登州伊斯兰法庭落实“残酷、不人道且侮辱他人的惩处”。

而且,他表示,同样令人悲痛的是,在媒体面前公开执行鞭刑。

法庭应裁量司法

拉扎里说,此惩处旨在侮辱他人,同时也伤害两名穆斯林女子和其家人的声誉。

“尽管人权委员会意识到法律准许采取鞭刑,不过,法庭应该行使司法裁量权,以展现出符合伊斯兰原则,如同情、怜悯和尊严。”

“选择(鞭刑)惩处的形式来教育他人的说法,是人权委员会无法接受的。”

因为在一个有文化、文明、中庸且进步的社会,不会把恐吓和侮辱他人的方式,当成是一种教育他人的合法手段或工具。”

穆斯林女性处劣势

拉扎里指出,《消除对妇女歧视国际公约》(CEDAW)最近发表的报告显示,在伊斯兰法庭选择性诠释的情况下,马来西亚穆斯林女性经处于劣势。

他说,如此一来,穆斯林女性无法与其他宗教信仰的女性享有平等的地位,尽管宪法保障人人平等。

“尽管受到国际批评,政府和国会并没有采取具体的措施。”

此外,他警告,政府不要一味地忽略国际人权的责任。

登嘉楼伊斯兰高庭昨日公开执行伊斯兰鞭刑,在庭内鞭打两名在轿车内意图发生性行为罪名成立的穆斯林女子,惟受到少数巫统和行动党议员,以及公民组织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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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6 17: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今大马

内阁指公开鞭刑不妥,“不符伊教宽容精神”

发表于 2018年9月6日12:53  |  更新于 2018年9月6日12:59

登嘉楼伊斯兰高庭公开鞭打两名穆斯林女子后,彭亨及吉兰丹政府相继支持鞭刑惩罚。惟首相马哈迪表示,公开鞭刑并不符合伊斯兰教宽容和怜悯的精神。

马哈迪今日在面子书发布影片表示,内阁已讨论登州公开鞭刑的事件,而希盟政府认为,登州伊斯兰高庭此举并不能展现伊斯兰的公正及怜悯。

“我们知道这是她们的第一次(犯错),通常首次案例我们会给予劝导,而不是直接执行鞭刑让全国都知道。这样会(使人们)对伊斯兰留下坏印象。”

“我们认为,这些案件应该针对特定的情况斟酌考量,在伊斯兰里,我们可以给予较轻的惩罚,并同时劝导他们等等。”

伊斯兰并非残忍宗教

此外,马哈迪强调,伊斯兰并不是喜欢严厉惩处及羞辱人的宗教,因此不应该让人们留下伊斯兰是残忍宗教的错误印象。

“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展现出伊斯兰并不是残忍的宗教,也不是喜欢严厉惩处和羞辱人们的宗教。伊斯兰教并不鼓励这种方式。”

马哈迪指出,希盟政府内阁认为,伊斯兰应是宽容(tolak ansur)和怜悯 (timbang rasa)的宗教,因此任何人宣扬不宽容及不怜悯的伊斯兰是都应该谨慎小心。

彭亨及丹州支持鞭刑

9月3日,登嘉楼伊斯兰高庭在法庭内公开鞭笞两名意图发生性行为的穆斯林女子。这也是全国首宗涉及LGBT的公开鞭刑,当时共有超过百人见证,包括媒体、家属及伊斯兰律师公会成员。

彭亨州宗教局主任莫哈末诺隔日表示,彭亨宗教局支持鞭刑,并且正研拟对性少数施鞭刑。

吉兰丹州务大臣阿末耶谷则在昨日指出,丹州议会去年已通过修法允许公开执行,未来可能在封闭式礼堂、清真寺或体育馆内执行鞭笞。

昨日,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姆加希表示,伊斯兰法庭执行鞭刑不应沦为各州伊斯兰法庭之间的“竞赛”。



“勿陷保守伊斯兰化竞赛”,两议员反对效仿登鞭刑

发表于 2018年9月5日13:00  |  更新于 2018年9月5日13:28

随着彭州宗教局表示有意效仿登州,向性少数(LGBT)施鞭刑之际,两名行动党彭州议员极力反对,并促彭州政府力阻此事。

彭州都赖区州议员邹宇晖今日发文告提醒国阵彭州政府,切勿与伊党主政的登嘉楼陷入“保守伊斯兰化的竞赛”,而典当了性少数群体的权益和普世价值。

他形容,这是宗教保守分子的议程,不仅藐视人权,与多元文化的民情格格不入,而且也违反了希盟政府强调开明改革和多元世俗主义的原则。

他提醒,彭州苏丹曾在2010年以人道主义的立场,特赦一名在酒吧饮酒而遭判鞭刑的女模特儿,阻止保守宗教思想入侵。

捍卫多元世俗原则

邹宇晖也是行动党彭亨州宣传秘书。他认为,彭州政府责无旁贷,拒斥类似保守极端的言论行为,并避免彭亨迈向政教合一之路。

“彭亨州政府应该了解到,捍卫多元价值的重要性,这才是州内各族子民和谐共处,互相尊重的基石,一味迎合保守宗教势力,只会摧毁多元精神,让社会倒退。”

“世俗主义是马来西亚立国之本,想要以各种手法让神权制度取代世俗制度,无疑与大马的多元价值背道而驰,最后将会撕裂大马社会,让国家失去宽厚包容的魅力,还会与国际社会脱节。”

“一旦如此,我国政治制度失去凝聚各族的能力,最终沦为一个失败的国家。”

他也指,随着马来西亚将要签署《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政府应该逐步废除鞭刑,而不是以性取向为罪名公开鞭笞羞辱当事人,违反公约的精神。

落伍刑法不符伊斯兰

另一方面,彭亨州丹那拉打区州议员张玉刚则发文告表示,他尊重伊斯兰对性少数群体的原则和立场。

不过,他认为,引入落伍的鞭刑惩治和羞辱性少数群体,却不符合伊斯兰公平正义的理念。

他续称,伊斯兰教义虽明文规定穆斯林必须弃绝同性恋与同性性交,不过伊斯兰历事却没有记载性少数被先知穆罕默德惩处的记录。

因此,他说,性少数作为大马社会最边缘弱势的群体,向他们施加严峻刑法,不但有违先知教育社会的意愿,而且不公不义。

吁极力消除性别暴力

张玉刚也是社青团政治教育主任。他呼吁,彭州政府应该响应彭州大臣旺罗斯迪所提倡的“彭亨持续进步”(Maju Terus Pahang)的口号和精神,专注发展彭亨经济和解决民生问题,而不是对付弱势群体。

“人类社会的最终目标是和平共处,共同发展,性少数群体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之一,讨论他们的权利和保障,在马来西亚却沦为政治不正确的议题。社会各层面应该更多关注并参与消除基于性别的暴力,为弱势和受压迫的群体提供有力的保护与支持。”

周一(9月3日),登嘉楼伊斯兰高庭在庭上公开执行鞭刑,鞭打两名意图进行性行为罪成的穆斯林女子。两名女子分别为22岁及32岁,各打6鞭。

不过,此举引起少数朝野领袖和公民组织的挞伐。

彭亨州宗教局主任莫哈末诺昨日却表示,为了显示严正执行遏制性少数群体的法律,宗教局支持鞭刑,并正讨论对性少数施鞭刑。



丹州考虑在体育馆内公开鞭刑

发表于 2018年9月5日17:00  |  更新于 2018年9月5日17:02

继登嘉楼公开鞭刑后,丹州政府正在考虑公开鞭刑,包括可能在体育馆打鞭。

吉兰丹州务大臣阿末耶谷指出,随着丹州议会去年通过修订2002年丹州伊斯兰刑事程序法令,鞭刑将得以在丹州公开执行。

“这将允许我们公开执行鞭刑,我们准备(修订法令)宪报。”

他今日在哥打巴鲁出席一项活动后,向记者透露,当局考虑在封闭式礼堂、清真寺或体育馆内执行公开鞭刑。

阿末耶谷也是伊党长老会署理主席。他说,目前尚未决定何时会宪报2002年丹州伊斯兰刑事程序法令修订法案。

“宪报还在处理过程当中,我们还需在各阶段,包括上议院里观察一些事情。”

不涉及LGBT

虽然如此,阿末耶谷指出,这条州法令并不触及性少数(LGBT)的犯罪。

他说,根据1985年丹州伊斯兰刑事法(II)第15条文,若一名女性企图与另一名女性发生性行为,将须罚款不超过500令吉或监禁。

“至于这条丹州伊斯兰刑事程序法令修订案,则是涉及喝酒、通奸诱因(mukadimah zina)及无证据下诬告他人通奸(Qazaf)。”

“目前这并不涉及女女性行为(musahakah)罪项。”

“但对于其他罪项,如喝酒及通奸诱因,我们从1987年起已执行(鞭刑),直到2011年为止,已有13宗涉及10名犯罪者的案件。”

登嘉楼伊斯兰高庭前日公开执行鞭刑,在法庭内鞭打两名意图发生性行为罪名成立的穆斯林女子。

这两名22岁及32岁女子被控在今年4月8日在某广场的一辆轿车内意图发生性行为,而抵触了《2001年伊斯兰刑事法(酌量刑罚)》第30条文,并与第59(1)条文同读(女女性行为)。

这也是全国首宗涉及LGBT的公开鞭刑,当时共有超过百人见证,包括媒体、家属及伊斯兰律师公会成员。



上议员自荐参与夜店临检,遭“当心同志看上”调侃

发表于 2018年9月6日16:40  |  更新于 2018年9月6日16:43

同性恋课题在上议院沦为箭靶和玩笑话题,国阵上议员慕斯达法(Mustapa Kamal Mohd Yussoff)挞伐同性恋是“疾病”,更自荐参与当局的临检同志夜店行动。

事缘,联邦直辖区副部长沙哈鲁丁(Shahruddin Md Salleh)今日在上议院,提及上个月在苏丹依斯迈路(Jalan Sultan Ismail)突袭知名同志夜店Blue Boy Club行动。

慕斯达法接着表示感谢该部门,因为行动起来遏制“疾病”的传染。

慕斯达法也不忘形容男人与男人之间牵手的方式,同时用双手比出啄状和互相亲吻的动作。

“若没有采取强烈行动对付这些事情,这疾病就会传染给(其他)人民,甚至是学童。”

“若城中还有其他不知名的同志夜店,我自荐成为我们朋友之中,杜绝或减少这些问题的人,因为我很担心这个疾病。”

慕斯达法也是巫统士布爹区部主席。

“YB身型很有吸引力”

另一边厢,沙哈鲁丁感谢慕斯达法的“见义勇为”,同时也调侃地“警告”,既然对方身材魁梧(sado),他或会被同性恋者盯上。

“同志夜店喜欢外貌好看及身型魁梧的男性。不要因为这样而起诉我。像YB(尊贵的)慕斯达法的身型,对同志很有吸引力……”

沙哈鲁丁也是团结党泗加亭(Sri Gading)国会议员。这番话在上议院里引起了哄堂大笑。

他指出,除了Blue Boy Club,吉隆坡还有6间同志夜店。

他说,Blue Boy Club变得知名是因为在社交媒体上的积极宣传,欧洲男同志也在那里寻找亚洲伴侣。

此时,国阵上议员凯鲁丁(Khairudin ES Abd Samad )站起来寻问,“这好可怕,那当一个女人触碰另一个女人时会变得怎样?”

这问题引得沙哈鲁丁大笑,惟他指出,“我没有这方面的资料,当两个女人互相抚摸时会发生什么事,不过我想也没必要在书面回复中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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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9 23: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今大马

领教忏悔还是暴力?——登州公开鞭刑采访记事

发表于 2018年9月5日下午2点01分  |  更新于 2018年9月5日晚上6点47分   黄凯荟

9月3日,星期一,登嘉楼伊斯兰高庭执行公开鞭刑,鞭打两名“企图”发生性行为的女子。这天早上,我披上向朋友借来的围巾充当头巾,往脖子挂上媒体证,第一次亲身踏进伊斯兰法庭。

登嘉楼伊斯兰高庭早上8点半就已聚集约40人。现场近20名登嘉楼宗教局官员及大约10名警员驻守法庭内外,也有多名媒体人员席地而坐,正把玩着手上的相机及摄影机。

由于庭内禁止摄影及录影,法庭公众席入口处摆着一张桌子,两名穿着橙色制服的官员坐在桌子前,要求媒体与公众列队将手机放入透明的塑料袋,接着密封起来,暂时保管大家的手机。

接近10点开庭时,警员站在公众席入口处驻守,让大马社会福利局官员、非政府组织人士、登州律师公会代表及媒体人员优先入场,亦有不少公众入内观看。

所有女性被安排坐在面向法官的左方,而男性则被要求坐在围栏隔开的另一边。庭内公众席每张长椅的空间原本容纳4人,但由于公众人数超过120人,大家挪动着身子在每张长椅挤下5个人,最终公众席大约坐满了近100人。

伊党瓜拉登嘉楼国会议员安扎(Ahmad Amzad Mohamed)和登州行政议员赛迪夫巴里(Satiful Bahri Mamat)也进入庭内。

这场全国首宗性少数(LGBT)公开鞭刑执行前,庭内的宗教局人员和警员再三确认庭内公众无人携带手机或相机,并重复警告在庭内摄影或录影者将被提控。

指受刑者“没上诉”

开庭后,登州伊斯兰高庭法官卡玛鲁阿兹米(Kamalruazmi Ismail)在庭上读出两名女子的罪行,并数次强调伊斯兰鞭刑目的在于“训诫”而非“伤害”。他也强调,这两名女子在14天的期限并无提出上诉,因此庭方将在此日执行鞭刑。

人权组织“姐妹要正义”(Justice For Sister)的社运分子迪拉嘉(Thilaga Sulathireh) 在开庭前与我谈话。她告诉我,其实这两名女子并没有代表律师。

迪拉嘉数年前曾经协助森州跨性别者挑战伊法违宪的案子,而她以自身找寻律师的经验告诉我,若要在短短两星期内,在登州找到一名对性少数友善的伊斯兰法律师,绝非易事。

法官阐明两女子没有上诉后,庭方开始执行鞭刑。这时,一名站在法庭左方的官员高声下令呼唤,首名32岁的女子被带入法庭受刑。

法庭右方的木门打开,另一名身材魁梧穿着深色长袖服装的监狱局女性官员,押送穿着全白头巾及马来服装的女子步入法庭。法庭内气氛安静而凝重。女子在官员的指引下,走到法庭左侧的桌子前方。

主簿官高声提问,而女子用很低的声量回答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并向主簿官确定自己不提上诉。医护人员接着向法官报告,指受刑者身体健康良好,可以接受鞭刑。

这名女子接着被带到一张高木凳上,背对着公众席坐下。官员高声下令,执行鞭刑的监狱局官员入庭,而身材高大的监狱局女官员则带着细长的藤条走入法庭。

狱方官员将女子背部上覆盖的头巾拨开,要求女子坐正,以准备开始受刑。发号指令的官员节奏缓慢地喊出数字:“1、2、3、4、5、6!” ;另一名监狱局官员则站在女子左方身后,平举藤条,逐下打在女子背部。

现场百名公众屏住呼吸一片安静,官员发号指令的声音及藤条击打在衣服布料的声音显得尤其明显。

虽然从藤条的力道听起来不至于使受刑者的身体承受严重的生理伤害,但这百人观看惩罚的场景,无疑对受刑者是种无声暴力和心理伤害。

挥鞭力道明显不同

32岁女子受刑完毕,向法官鞠躬后被狱方官员带离法庭。接着,第二名年纪较轻的受刑女子根据指令,在监狱人员的陪同下走入法庭。

这名22岁的女孩低着头,跟随监狱人员走向主簿官及医护人员,重复着与首名受刑者相同的程序。现场公众心中大概都以为,接下来所有的程序和动作,都会与刚才大致相同。

没想到,执行鞭刑的监狱官员平举藤条,挥打出的第一鞭时,“咻!”的一声,藤条的力道明显比刚才更强。原本一片肃静的公众有人禁不住倒抽一口气,有人则窃窃私语起来。监狱局官员似乎没有因为公众的反应而减轻力度,接着以相似的力道逐下完成鞭刑。

鞭刑结束后,这名22岁的女孩没有马上起身离开。她继续背对公众安静地坐着。从公众席看去,她的背开始微微颤抖起伏,接着隐约传来她抽泣的声音。

监狱局官员小声地对她说了些话,她随后带着颤抖的身躯向法官鞠躬致谢后,走出法庭。开庭不到20分钟,法官卡玛鲁阿兹米宣布刑罚顺利结束,随即休庭。

登州政府感谢庆贺

人们鱼贯步出法庭,一名西装笔挺头戴宋谷帽的官员提醒媒体人员,伊党登州行政议员赛迪夫巴里接着将在法庭所准备的会议厅里召开记者会。

这场记者会上,赛迪夫代表着伊党登州政府;登嘉楼伊斯兰高庭首席法官(Ketua Hakim Syarie Terengganu)旺莫哈末扎基(Wan Mohd Zakri Wan Mohd)则代表庭方;登州律师公会主席沙拉胡丁哈伦(Sallehudin Harun)也参与了记者会。

赛迪夫代表登州政府感谢和庆贺庭方公开鞭刑,让社会大众有机会见证鞭刑执行的过程。他再三强调,鞭刑是为了教育犯错者,同时也训诫社会大众远离不良文化。沙拉胡丁哈伦(Sallehudin Harun)也赞扬庭方公开鞭刑之举。

整个过程之中,法官、政治人物及登州律师公会都重复强调鞭刑是为了教育,而不是为了伤害女子。然而,“伤害”未必要是肉眼看见的皮开肉绽,未必是藤条的鞭数和力道,最沉重的暴力总是隐形的。

当国家机器隐形而巨大的手伸入私人生活,进而采取干预和制裁,甚至公开制裁示众之时,这两名女子没有任何代表律师,也没有上诉。我们都知道,依据法律,若已认罪也没有上诉,庭方执行刑罚并没有违反法律。

司法的基本精神讲求的是正义。当性少数面对保守社会文化的束缚,以及国家机器包括行政及司法机关联合夹攻时,眼前这幅景象是否“正义”?抑或是一种“都是为了你好”的家父长式的社会规训?

社会大众对性少数(LGBT)的污名和压迫至今仍存,而国家机器犹如乘着社会歧视的“顺风车”。这场公开鞭刑除了是“训诫”女子,同时也是警告社会大众。

仓皇中消失的声音

公开鞭刑的当天,两名女子仓皇地遮着脸快步进出法庭,但仍旧难逃摄影记者疯狂推挤争先抢拍。她们只能迅速地离开现场,另一边厢的伊党州政府、法庭及律师公会则召开记者会互相庆贺。但无人有机会听到她们真实的声音。

尽管她们在诉讼初期曾经拒绝认罪,但最终选择认罪并接受惩罚。对她们来说,这或许已是阻力最小的路径。

我无法有机会听到两名女子的真实想法。我无法知道,女子心中究竟是领教了伊斯兰法庭期望的“忏悔”(taubat),抑或是领教了国家机器和社会约定俗成所展现的暴力。

但宗教经典终究仅是一套文本,书写经典之人早已不在人世,人们只能够借助自身对世界的理解来诠释文本的涵义。随着时代和价值观的演进,文本的诠释总是跟着不断改变。伊斯兰司法体系其实也是当代的宗教经典的诠释所延伸而来。

马来西亚拥有适用于全国人民的世俗法律,同时拥有一套适用于穆斯林的伊斯兰法系统。此外,目前13个州属及联邦直辖区拥有各自的伊斯兰法令,因此全国共有14套伊斯兰法,内容架构或许大致相同,但也有诸多不同之处。

全国各地14套不同的伊斯兰法,再加上世俗法律,马来西亚可说是同时存在着15套价值判准。

倘若人类行为的对与错,乃是不依赖人的意志而转移的“客观”价值,这15个差异的判准应要如何理解?换言之,如果对错是绝对的价值,并不会随着社会、文化、地缘、政治而改变,那么我们为何有15种法律来判断对错?

倘若人类行为的对错判准,乃是随着人类生活经验与社会政治不断转变,那么马来西亚正在往什么方向移动?



伊教鞭刑≠刑事鞭刑,登大臣:比学校鞭打还轻

发表于 2018年9月8日17:23  |  更新于 2018年9月8日18:49

登嘉楼州务大臣阿末山苏里指出,日前根据伊斯兰法对登州两名女同性恋者所施以的鞭刑,比学校训导主任所执行的鞭打还要轻。

他强调,根据伊斯兰法所执行的鞭刑,旨在不致伤犯错者的情况下教育社会,并表示此举不应引起混淆,以及负面看待。

“我不确定不同意此事的单位,是否知道鞭刑如何执行?他们应该获取正确的资讯,并用心了解鞭刑的执行方式,因为实际情况并非如所描绘般不堪。”

“我自己跟出庭及亲眼观看鞭刑执行的人聊起此事,他们说,比学校的鞭打还轻。不要将伊斯兰鞭刑与刑事鞭刑划上等号,因为两者大不同……跟民事(世俗)法庭的鞭刑差了数百倍。”

他是回应一些单位就此刑罚,所提出的批评。

彭丹沙巴曾执行

据报道,两名意图性交被控罪成的女同性恋者9月3日在登嘉楼伊斯兰高庭各被鞭打6下,她们也各被判罚款3300令吉,若无法交付,则须以坐牢4个月取代。

阿末山苏里说,登州所执行的鞭刑并非首例,因为之前也曾在彭亨、吉兰丹和沙巴执行。

“中央政府机构、监狱局所执行的刑罚……有其程序,而非草率行事。

“在上述日子5分钟内所发生的刑罚,已发挥威慑作用,挑起全世界社会大众的恐惧感,也就是他们不可做出这些反自然的行为,我们祈愿这样的文化,不再存在于登嘉楼。”



抗议登州鞭刑,摄影师免费为LGBT情侣拍照

发表于 2018年9月9日12:05  |  更新于 2018年9月9日12:12

登州伊斯兰高庭公开鞭打两名意图发生关系的女子后,本地摄影师温家威发起“LGBT免费摄影计划”,以艺术声援性少数群体。

28岁的温家威来自霹雳州怡保,他在吉隆坡创立婚礼摄录公司已迈入第5年。他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他每日的工作是在“赞颂爱情”(celebrate love),而得知女同志遭公开鞭刑时,内心深感愤愤不平。

“我和伙伴从事婚礼摄影行业,我们每日的工作就是记录情侣之间的爱情故事,表达他们浪漫的感情故事。”

“当我在网路上看到登嘉楼州公开鞭刑的新闻时,我心里非常愤怒,也为性少数群体感到不公平。虽然我自己不是LGBT社群的成员,但我能同理他们的感受,所以我很愤怒。”

借摄影抗议不公

于是,温家威开始与摄录公司JW Photography的伙伴商讨免费摄影计划,希望以自己的摄影专业抵抗社会不公,并同时给性少数群体精神上的支持。

“对我们来说,爱是这个世界上很重要的东西。当我看到性少数群体无法自由相爱,甚至受到歧视及羞辱,我觉得非常不公平。”

“我觉得身为一个小小的公司,我们可以做些事情来给予性少数群体精神上的支持。”

言明抗议公开鞭刑

温家威续说,摄录公司的伙伴原本建议不要明确地抗议公开鞭刑,但自己认为唯有透过坚决而明确的表达,这项活动才有意义。

“部分成员原本建议我们的文案必须低调一点,不必针对登嘉楼州的鞭刑事件。但我觉得,不行,我们必须坚决地表态,这样才能明确告诉他们‘This is not okay’。”

他也解释,这项计划并不是要宣扬让大家都“成为”同性恋,而是旨在抗议性少数受到的不平等对待。

“我们这个计划并不是宣扬性少数,我们并非告诉大家‘应该要成为同性恋’。我们是要抗议为什么这群人不能够好好地相爱,而需要受到这样的羞辱。”

短时间获热烈响应

温家威透露,这项免费婚摄计划推出短短数天,该公司的面子书信箱已收到超过30对同性伴侣的私讯,亦有不少非性少数社群的人们向他们表达感谢和支持。

温家威说,由于这项性少数免费摄影计划希望能让最终摄影作品公开发布,因此该公司将优先遴选10对愿意公开露面的伴侣进行拍摄。

然而,他也坦言,此计划推出后,受到数名网民肉搜及发出恶意的讯息。惟笑言目前并不担心这些恶意及负面的言语。

温家威笑称自己是个“浪漫主义者”,因此相信无论是什么性取向,所有的爱情都值得受肯定。

他也希望透过这项行动,能让性少数群体知道社会中仍有许多直同志(Straight ally)与他们同在。

“爱对这个世界并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因此爱是最值得庆祝的东西。他们相爱罢了嘛!他们并没有影响或伤害到任何人,他要爱谁是他的事情。”

彭亨丹州支持鞭刑

9月3日,登嘉楼伊斯兰高庭在法庭内公开鞭笞两名意图发生性行为的穆斯林女子。这也是全国首宗涉及LGBT的公开鞭刑,当时共有超过百人见证,包括媒体、家属及伊斯兰律师公会成员。

彭亨州宗教局主任莫哈末诺隔日表示,彭亨宗教局支持鞭刑,并且正研拟对性少数施鞭刑。

吉兰丹州务大臣阿末耶谷则指出,丹州议会去年已通过修法允许公开执行,未来可能在封闭式礼堂、清真寺或体育馆内执行鞭笞。

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姆加希表示,伊斯兰法庭执行鞭刑不应沦为各州伊斯兰法庭之间的“竞赛”;首相马哈迪则代表希盟内阁谴责,公开鞭刑并不符伊教宽容精神。



政府将为跨性群体推动换工计划

发表于 2018年9月7日18:44  |  更新于 2018年9月7日18:47

政府计划为大马的跨性群体推出换工计划,以协助该群体走出只能从事性工作的泥沼。

首相署副部长傅芝雅指出,这项计划将在数个政府机构的配合下执行,预料能够给予有关群体更光明的未来,以及更好的收入。

“我们发现,他们当中的很多人要回到正途(pangkal jalan),但没有机会获得更好的工作,导致他们重操旧业。

“有鉴于此,通过这项换工计划,他们可自愿的离开性工作,而非强迫,他们会获得技能、资格或证书,以投入商业、美发、美妆、餐饮和服装设计领域。”

她今日与彭亨觉悟协会(PIP)的会员交流后,对记者这么说。

出席者包括大马伊斯兰发展局家庭、社会及社区发展组主任鲁斯兰、彭亨宗教局传教组高级助理主任纳依玛,以及彭亨觉悟协会主席莫哈末巴克利。

彭亨觉悟协会准备报告

傅芝雅说,彭亨觉悟协会目前已推出这类计划,同时已被证明有效为跨性群体注入新气息。

该协会成立于2002年,将获委托协助准备这项计划的工作报告,过后再将它扩展至其他州属。

莫哈末巴克利说,这是一项获跨性群体引颈长盼的措施,以协助他们重返正途。

他指出,社会也应一同引导这些群体,而不是以各种责难和嘲讽拒绝他们。

“协会的会员一般上是要改变,以及必需获得引导,我们很需要精神支持和辅导,尤其是周围社会、父母、家庭和知识分子。

“我们知道宗教教规没有任何让步的余地,而是要协助我们重返正途,我很希望彭亨宗教局可委派宗教老师来引导我们。”

彭亨觉悟协会目前有70名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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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2 18:54: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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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名性工作者罪成,登伊斯兰庭判鞭笞4下

发表于 2018年10月10日19:29  |  更新于 2018年10月10日19:40

继上个月宣判,一名从事性工作的单亲妈妈罪成而鞭笞6下和监禁6个月后,登嘉楼伊斯兰法庭如今又裁决,另一名女性工作者鞭笞4下和接受改造。

根据《星报》报道,法官卡玛鲁阿兹米(Kamalruazmi Ismail)今日在量刑时斟酌数个因素,如被告为初犯及违反伊斯兰的严重程度。

此外,他也允许45岁的被告,在14天内针对鞭刑提出上诉。

无论如何,法庭谕令,该名女子留在沙白安南(Sabak Bernam)的Baitul Ehsan妇女庇护中心,接受改造长达6个月。

上个月向法庭认罪

该名女子的代表律师为法兹鲁(Fazru Anuar Yusof),而登州的伊斯兰检控官为卡斯米兰(Khasmizan Abdullah)。

根据报道,被告早在9月26日已向法庭承认,涉及性工作而抵触了2001年伊斯兰刑事罪行法令(酌定刑罚)(登嘉楼)第25条文。

登嘉楼宗教事务局(JHEAT)的执法单位是9月19日约晚上11点在杜蓉岛的某间酒店,发现她跟一名相信是嫖客的男子共处一室。

执法团队当时也从房间充公了8项物品,包括尚未使用的安全套、几瓶油和润滑凝胶。

上个月初,登嘉楼伊斯兰法庭公开鞭挞两名意图发生性行为的穆斯林女子,成为全国首宗涉及性少数(LGBT)的公开鞭刑,引发各界争议。

随后,法庭在9月27日裁决,一名从事性工作的单亲妈妈有罪,鞭笞6下和监禁6个月,再次引起讨论。



不准访性别平权分子,《东方》接内政部警告信?

发表于 2018年10月12日16:31  |  更新于 2018年10月12日17:50   独家报道



《东方日报》最近刊登一篇性少数运动活跃分子张玉珊的访问,被指触动内政部神经,发函警告该报必须遵守出版准证条件,不得再刊登类似的违规内容。

《当今大马》已看过这封警告信的副本,另有消息人士证实此事。

不过,《东方日报》总编辑潘友来受询时表示,不予置评。

抵触印刷出版法令

《东方日报》是在9月18日的生活资讯副刊,跨页刊登这则报道,题目是“张玉珊力撑LGBTQ”,副题是“提高法律维权醒觉”。

LGBTQ即是女同性恋(Lesbian)、男同性恋(Gay)、双性恋(Bisexual)、跨性別者(Transgender)与酷儿(Queer)的英文首字母缩写,或中文统称为性少数。

张玉珊为性别权益组织“异样”的成员。

内政部在志期9月21日的信件中阐明,《东方日报》的有关报道支持与捍卫性少数权益,乃至“推广同性恋的颠倒文化及活动,抵触了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下的内政部出版指南”。

警告信提到,根据内政部出版指南第4.1.6条款,出版者禁止刊登逾越“宗教和社会风俗界限的文章,如展现同居、通奸、同性恋、异性恋、跨性别、乱伦、吸毒、黑金属文化、庞克和光头党等之类”。

“在此训诫《东方日报》,以便未来不再刊登类似的素材,同时须遵守法令列明的出版指南和印刷条件。”

内政部官员拒受访

警告信是由内政部属下的执法管制组发出。《当今大马》连日来拨电向执法管制组求证时,其官员要求记者联系公关组,但公关组却又要求记者向执法管制组查询。

最终,《当今大马》联系上一名执法管制组的高级官员,但对方拒绝受访。

内政部长慕尤丁在切除胰脏癌后,目前正在休病假,部门工作交由副部长阿兹加曼代劳。

阿兹加曼并没接听《当今大马》的电话,也没回复手机短讯。其助理要求《当今大马》向内政部官员查询。

慕尤丁的助理则表示不知道这件事,但将查询与了解。

批评希盟打压媒体

张玉珊受访时则表示,内政部的警告信不可理喻,侵犯言论自由。

她批评,国阵掌政时打压媒体,如今希盟上台,媒体依旧受到政府的压迫,也不见希盟积极改善钳制媒体的恶法。

“我以为会有所改变,但显然地在LGBT课题上,希盟打压媒体的手法,和国阵时期无异。”

“我知道这件事后,我当然非常生气,但我更担忧这会引起媒体的自我审查。”

公民社会与媒体代表一直呼吁废除出版及印刷法令,以解除报禁,让媒体享有自由。

希盟在上台执政前承诺,致力废除钳制媒体自由的恶法和政策,包括《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以及《1998年多媒体和通讯法令》。

政党轮替后,首相署部长刘伟强今年7月在国会书面答复中指出,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将详细研究特定法律是否需要废除、修正或以新法令取代,当中就包括《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



性平盟吁废鞭刑,律师促修355法令削伊庭权限

发表于 2018年9月12日14:21  |  更新于 2018年9月12日14:40

登州公开鞭笞两名女子的争议延烧,性平盟及大马人权委员会吁促政府废除民事及伊斯兰法鞭刑条文,也促总检察长检讨各州所有伊刑法,以确保立法符合宪法精神。

宪法律师陈丽燕(Honey Tan)今日在吉隆坡召开记者会是指出,虽然州伊斯兰法属于州属权限,但联邦政府仍可透过修订355号法令(《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约束州伊斯兰法庭权限。

她强调,希盟联邦政府指自己无权干预的说法是错误和模糊的,实际上联邦政府有权修法禁止鞭刑。

“这就是大家所熟知且恶名昭彰的355号法令!联邦政府既然能透过这项法令,来提高伊斯兰刑事法的惩罚权限,他们同样可以减少!”

“我们要求政府检视和废除相关法律,以确保废除鞭刑。此外,性平盟(JAG)今日所呼吁的更为广泛,性平盟要求总检察署检讨各个州属的伊斯兰刑事州法令,确保所有法律符合宪法。”

促首相检长废除肉刑

陈丽燕今日协同非政府组织“姐妹要正义”(Justice for Sisters)、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伊斯兰姐妹会(Sisters in Islam)及雪州社区自强协会(EMPOWER)共同召开记者会,陈丽燕也是雪州社区自强协会成员。

性别平等联合行动联盟(JAG,简称性平盟)是由全国各地13个女权组织所组成的联盟,姐妹要正义、伊斯兰姐妹会及雪州社区自强协会皆属于此联盟。

性平盟之前在8月30日向首相马哈迪及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提交备忘录,促请政府废止所有鞭刑及肉刑。

人权委员骆燕萍则表明,人权委员会全力支持性平盟的呼吁,并维持向来的立场要求政府履行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虽然政府可能面对一些困难及限制,但人权委员会肯定不会只停留在从,我们必定会持续确保政府检讨现有的法律。”

性少数缺乏法律资源

与此同时,姐妹要正义社运分子迪拉嘉(Thilaga Sulathireh)指出,这次受刑的两名女子曾在今年7月否认有罪,但最终或因为无法找到适当的法律资源而认罪。

“性少数面对司法诉讼时,这种情况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我们也经常看到跨性别者起初不愿认罪,但最终转而认罪,因为缺乏足以提供适当和充分法律协助的律师。”

陈丽燕强调,联邦政府、州政府及宗教局都不断强调“遵守法治”(rule of laws),但实际上他们所做的仅是“依法行事” (rule by laws)。

“他们说的都只是依法行事,他们只要找到相关的州法令或联邦法令,就说那是遵守法治。其实法治精神并非如此。”

她接着说,真正的法治精神必须讲求基本人权、自由及尊严等等价值,而这两名女子在诉讼过程中没有代表律师,以及性少数群体在马来西亚缺乏法律资源,也是有损法治精神的情况。

登州上周公开鞭刑2女子

9月3日,登嘉楼伊斯兰高庭在法庭内公开鞭笞两名意图发生性行为的穆斯林女子。这也是全国首宗涉及LGBT的公开鞭刑,当时共有超过百人见证,包括媒体、家属及伊斯兰律师公会成员。

彭亨州宗教局主任莫哈末诺隔日表示,彭亨宗教局支持鞭刑,并且正研拟对性少数施鞭刑。

吉兰丹州务大臣阿末耶谷则指出,丹州议会去年已通过修法允许公开执行,未来可能在封闭式礼堂、清真寺或体育馆内执行鞭笞。

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姆加希表示,伊斯兰法庭执行鞭刑不应沦为各州伊斯兰法庭之间的“竞赛”;首相马哈迪则代表希盟内阁谴责,公开鞭刑并不符伊教宽容精神。



促大马停止伊教鞭刑,澳人集会越洋声援受刑女

发表于 2018年9月12日14:51  |  更新于 2018年9月12日14:55

登州伊庭公开鞭笞两名意图发生性行为的穆斯林女子,引起全球瞩目。数十名澳洲人周一(10日)更在悉尼发动集会,越洋抗议此项酷刑。

此项在悉尼新镇社区邻里中心外举行的集会旨在抗议,暴力对待性少数群体,并获得一群非马来西亚人为主的民众响应。

“澳洲石墙”(Australia's Stone Wall)的资深成员葛耶尔(Gay Egg)和澳洲性少数社运份子瑞秋埃文斯(Rachel Evans)为集会的号召人。

上周,悉尼净选盟刚在新镇社区邻里中心举行了一场“独立之夜”。

鞭刑涉及人权课题

人在现场的前全球净选盟主席威廉克鲁兹(William de Cruz)指出,悉尼性少数群体的社运份子和悉尼净选盟的代表都在集会上发表简短的演说,强烈谴责有关酷刑。

“其中一名发言者将之视为一个人权课题,与个人如何看待他人的性取向无关。”

据他披露,出席者包括南亚和穆斯林性少数组织的成员。而除了葛耶尔,另一名“澳洲石墙”(Australia's Stone Wall)的资深成员彼得墨菲(Peter Murphy)也有份发言。

悉尼在1978年举行同性恋游行,纪念1969年6月于美国纽约发生的石墙(Stone Wall)歧视事件。最终,游行以警察和抗议者发生冲突告终。如今,悉尼每年的同性恋狂欢节(Gay and Lesbian Mardi Gras)都会纪念此事。

点名批评旺阿兹莎

根据威廉克鲁兹,集会的发言者纷纷点出,同志运动在“石墙事件”后已经历了一段漫长的旅程,全球各阶层人士也逐渐接纳性少数群体,比如印度近期除罪化同性性行为的司法判决就是正确的方向。

“他们点名批评,马来西亚副首相旺阿兹莎形容,支持性少数群体为非法(haram)的立场。”

他说,活动后讨论也点出,政治人物的类似言论往往鼓励对弱势群体的暴力行为。

“吊诡的是,旺阿兹莎的丈夫安华曾二度因为同性恋行为而被判罪,尽管许多大马人和国际观察家认为此举具有政治迫害的意图。”

指安华夫妻不同调

此外,威廉克鲁兹表示,安华不赞同公开登州鞭笞两名女子的立场,与其妻子先前的立场形成对比,而令许多大马人感到困惑。

“大马评论界、著名部落客和社交媒体普遍上都表示,对领导人在鞭刑课题上缺乏一致的立场,及继续支持伊斯兰法的态度感到失望。安华和旺阿兹莎所属的公正党, 至今仍没有采取行动,废除这项二度用来对付‘候任首相’及从殖民时期沿用至今的法律。”

9月3日,登嘉楼伊斯兰高庭在法庭内公开鞭笞两名意图发生性行为的穆斯林女子。这也是全国首宗涉及性少数(LGBT)的公开鞭刑,当时共有超过百人见证,包括媒体、家属及伊斯兰律师公会成员。

彭亨州宗教局主任莫哈末诺隔日表示,彭亨宗教局支持鞭刑,并且正研拟对性少数施鞭刑。吉兰丹州务大臣阿末耶谷则指出,丹州议会去年已通过修法允许公开执行,未来可能在封闭式礼堂、清真寺或体育馆内执行鞭笞。

针对此,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姆加希表示,伊斯兰法庭执行鞭刑不应沦为各州伊斯兰法庭之间的“竞赛”;首相马哈迪则代表希盟内阁谴责,公开鞭刑并不符伊教宽容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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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8 15: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今大马

巴鲁地震海啸乃上苍惩罚,扎希归咎当地LGBT

发表于 2018年10月23日12:39  |  更新于 2018年10月23日12:42

印尼苏拉威西巴鲁(Palu)上个月遭地震海啸袭击,造成严重伤亡。对于这种天灾,国会反对党领袖阿末扎希却认为,其祸根是当地人数众多的性少数(LGBT)。

阿末扎希也是巫统峇眼拿督国会议员。他今日追问掌管宗教部长姆加希,政府如何遏制性少数时,令人意外地扯上巴鲁地震海啸。

“根据国际性少数协会今年4月所发表的反性少数国家中,74个国家拒绝性少数。“

“我们看到马来西亚情况令人忧虑。最近巴鲁发生地震海啸,据称当地有1000人涉及有关活动,导致当地受到毁灭。这是真主阿拉惩罚。”

接着,阿末扎希宣称,性少数是国家面对的巨大问题,而联邦与州政府如何合作,“避免真主阿拉惩罚大马人民,包括反对性少数的人。”

9月28日,巴鲁发生7.5里氏地震及海啸,摧毁7万间民宅,而7万5000人流离失所,估计造成2100名群众死亡。

尝试挽救违反教义者

无论如何,姆加希并没回答阿末扎希的巴鲁声明,只说马来西亚是其中一个拒绝性少数的国家。

他续称,政府奉行伊斯兰普世价值(rahmatan lil alamin),希望挽救违反伊斯兰刑律的教徒。

早前阿末扎希询问,政府对性少数的立场,以及如何“铲除不道德活动”。

姆加希指出,首相马哈迪在9月21日声明,马来西亚不会接受性少数。

“这表示,性少数群体的生活习惯权利,受限于马来西亚禁止(性少数)的法律。同一时间,政府在维护国民人权上,遵循马来西亚习俗及联邦宪法中的尊崇伊斯兰为联邦宗教的规定。”

姆加希补充,政府知悉,社会歧视性少数群体,致使这些群体被迫从事性服务,而伊斯兰发展局接触性少数群体,以便协助他们。

他也说,政府正在与数个职业介绍所,以便让跨性别人士获得工作机会。



“海啸无关性少数”,印尼宗教领袖打脸扎希

发表于 2018年10月24日14:26  |  更新于 2018年10月24日14:41

阿末扎希昨日语出惊人,将近日印尼巴鲁(Palu)地震海啸归咎于当地性少数;印尼一著名穆斯林领袖今日打脸扎希,为其“授课”指海啸的发生乃地理环境因素,勿扯上性少数。

《自由今日大马》今日报道,印尼穆哈默迪雅(Muhammadiyah)组织前主席阿末莎菲宜(Ahmad Syafii Maarif),对于国会反对党领袖阿末扎希的言论感到惊讶,直指没想到像阿末扎希这样的“重要人物”,竟然会说出这番言论。

阿末莎菲宜称,“在印尼也有人发表这种论述,但都是无关要紧的人,但没想到一名来自马来西亚的重要人物(阿末扎希)也会这么说。”

穆哈默迪雅是印尼第二大伊斯兰组织,拥有约3000万名成员。而现年83岁的阿末莎菲宜,是一名大量书写伊斯兰课题的印尼著名知识分子,也是拥有“亚洲诺贝尔奖”之誉的菲律宾拉蒙麦格塞塞奖(Ramon Magsaysay Award)的得奖者。

为扎希上地理课

他提醒阿末扎希,印尼位于环太平洋火山带(ring of fire)上,是一个围绕太平洋经常发生地震和火山爆发的地区,全长4万公里,所以巴鲁地震海啸发生,是关乎地理因素。

他表示,阿末扎希宣称巴鲁发生地震海啸是上苍的惩罚,这是不对的说法。

他补充,反之这应该视为是帮助他人的机会,为数千名受害者提供援助,协助他们重建家园。

“勿揣测上苍旨意”

“如果我们有罪,我们应该向上苍祈求原谅,但不要将之扯上海啸。”

他认同伊斯兰教视同性恋为一种罪,一如古兰经指述那些遭受天然灾难的国家乃受到惩罚。虽然如此,阿末莎菲宜点出,任何人揣测上苍的行为是不对的。

“没有人可以宣称自己知道上苍的旨意。”

印尼苏拉威西巴鲁(Palu)上个月遭地震海啸袭击,造成严重伤亡。阿末扎希却认为,其祸根是当地人数众多的性少数(LGBT)。

阿末扎希也是巫统峇眼拿督国会议员。他昨日在国会追问掌管宗教部长姆加希,政府如何遏制性少数时,扯上巴鲁地震海啸,认为当地发生地震海啸,是因为遭到上苍惩罚。

“我们看到马来西亚情况令人忧虑。最近巴鲁发生地震海啸,据称当地有1000人涉及有关活动,导致当地受到毁灭。这是真主阿拉惩罚。”



大马有31万LGBT?部长指JAKIM说法太笼统

发表于 2018年10月29日下午5点27分  |  更新于 2018年10月29日下午5点33分

伊斯兰发展局(JAKIM)宣称称,大马LGBT群体人数高达31万人。惟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姆加希认为,该数据过于笼统,可能部分人只是有此倾向,而未涉及LGBT的不道德行为。

他并称,政府将采取“积极”和“正面”的方式,劝告LGBT成员改正行为。

姆加希说,LGBT人数增长的原因有很多,包括部分人仅是有这种异常的“欲望”倾向。

“我们不能说超过30万他们都涉及这种行为。”

“我们需要进一步细分这个数字。问题是(总数)包括一些想要但不一定涉及的人。我们不应该笼统地说(这些人)都做错了。”

应从早下手处理

姆加希今日在国会大厅召开记者会说:“这些人数里头,有的人可能仅是有欲望。所以,我们可以从早期开始处理。”

“他们当中有涉及这种异常行为的人,发现这是错的,然后悔改。”

姆加希也说,该部门将以积极主动与正面的方式处理此事。

“我们主动策划活动,不仅是向大众解释相关数据,但也告诉大众我们如何正面地处理。”

“所以,我们向大众解释,劝告他们至之余,我们也会要他们(同性恋群体)控制并改正自己。这就是我之前说的,我们要正面地处理此事,而不是负面地(处理),就像一些组织那样。”

LGBT人数攀升

早前,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局(JAKIM)就称,大马LGBT群体人数为31万人。

该局属下的家庭、社会与社区发展部副总监莫哈末依斯万今早在槟城一场有关LGBT论坛中称,根据大马卫生部2013年数据显示,LGBT群体人数为17万3000人。

莫哈末依斯万说,LGBT 群体占大马总人口的2%,而当中有70%至80%是巫裔。

“我刚向卫生部官员索取2018年数据,现在的‘同性恋’群体约有31万人。”

“这个数目不断攀升。这数据是男同性恋者的,女同性恋者的数据较难预测。”



跨性人身份证博弈1:不想当一生的Encik

发表于 2018年12月18日09:29  |  更新于 2018年12月18日13:44

“我记得,那年是2003年。我到国民登记局更换身份证的性别栏,官员说不行。我问,谁说不行?他们没有给我任何理由,只是跟我说,要嘛就请一名律师上法庭打官司,要嘛就回家。哼!”

今年39岁的艾丽莎(Elisha Kor Krishanan)是一名跨性别者, 也是大马福利与健康组织(PKKUM,简称福康会)的创办人。受访当天,艾丽莎请我到福康会的办公室。她回想起国民登记局官员当时嚣张跋扈的表情,不禁拍了下桌面,至今还是愤愤不平。她一生中两次尝试换证,一次是12岁首次领取身份证时,另一次是完成变性手术后,惟两次都无法如愿以偿。

她抱怨, “不管我看起来多‘女生’,至今还有人以Encik称呼我。”

“Encik”一词是马来语,用来称呼男生、男士。

艾丽莎身穿印度纱丽,戴着一对精致的珍珠耳环,把长卷发扎成髻,说话语调温柔,跟“Encik”一点也沾不上边。 然而,只要一天换不成身份证上的性别栏,她一直都要承受各种言行和情绪上的困扰。

福康会成立至今已有5年,主要着手少数群体福利课题,同时为传播正确的健康资讯。今年8月中,艾丽莎召开了一场记者会,逐一点出跨性别者面对的身份证性别更换问题。当时的希盟政府正掀起一场跨性别者该使用男厕或女厕的辩论,而这课题也成了媒体争相报道的对象。但这场由跨性人主办,探讨自身困境的记者会,却只有4家媒体出席,场面显得格外冷清。

写错性别的报生纸

记者会召开的两周前,首相署部长姆扎希曾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表明,性少数群体亦为大马公民,同样在联邦宪法下享有保障公民的同等权利,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包括在职场上。政府当时也承诺,将推出各项活动,协助他们返回社会。

艾丽莎面对唯一一台电视摄影机,在记者会上缓缓道出大马跨性别者所面对的困境。她说,无论是登记入学、申请福利,还是找工作,放在跨性别者身上都遥不可及,而这些问题都有一个导因——证件上的性别资料,与外表不符。

记者散去后,她翻阅桌上一份份的投诉,里头诉说的难题,她都经历过。因为她的身份证右下角,也有一排小小的黑体,写着“Lelaki”,即男性的意思。在马来西亚,报生纸的性别栏,一般会依据初生婴儿的生理性别而定。可是,
她不想当一辈子的“Encik”,只想堂堂正正地做回自己,做个普通的女人。

“有人问我,为什么要成为跨性别者?什么时候选择变性?这都是不对的……我毫无选择,(身份证上)性别栏意味着一切。你的一举一动都必须符合你的性别。否则,你这个人就是歪斜的。(你是指不正常么?)对,就是不正常。”

她出生在传统的印度家庭,家教甚严,从小被教育,男生应该有男生的样子、女生应该有女生的仪态。这是家中铁律,凡是没有乖乖遵守的孩子,都会被长辈责备。所以,每当她的家人发现她喜欢的事,并不符合“小男生”的阳刚形象时,就会“纠正”她。

“他们都会跟我说,你是男生,你有‘小鸡鸡’(KukuBird),你应该这样那样。他们也对跨性别者有充分的认识。不知道原来还有跨性别者、阴阳人,他们也没有医生可以咨询。这就是马来西亚。”

“但跨性别者的特质不一定表现在外观上。我9岁时,才逐渐发现我和其他男生朋友有点不同。每次他们邀我一起玩,我很害羞。但是,我不是很善于表达,跟别人说我就是不一样。”

“我当时顶多只能和家人说,我不喜欢这件衣服,我更喜欢那条裙子。我不喜欢这个颜色,我喜欢那个颜色。我不喜欢这个游戏,我更喜欢玩妹妹玩的游戏。”

“过了一段时间以后,他们开始才意识到,这孩子是特别的。”

虽然艾丽莎的家人思想传统,但他们所信仰的兴都教倡导多元与差异。如果孩子面对性别不安症(Gender Dysphoria),就转为接受他们后天认同的性向。于是,家人与她慎重商量后,决定在她12岁那年登记身份证时,将性别栏目写成“女生”。

不过, “官员当时不给换,因为我的报生纸写我是‘男的’。他们说,不能擅自更换我的性别,只能按照我的报生纸来写。具体理由是什么,我也不清楚。”

从此,小六的艾丽莎从国民登记局官员手中,接过那张写着男性、号码尾数是单数“05”的身份证(注一),从此深远地影响了她的一生。

遭霸凌的中学生涯

随着年龄渐长,艾丽莎的家人也完全接受家里多了个“女儿”的事实。在家中,她以女性打扮,不过,出外上学时,碍于身份证上的性别,却还是得按照中学规定,乖乖穿上男生校服,行为举止也要符合社会的性别期待。

结果,中学五年,艾丽莎的军绿色校裤总是沾满了土灰、同学的脚印,学校霸凌成了她的日常。每次放学铃声一响,她就抄学校附近的小路,竭尽所有力气跑回家,仿佛慢了一步,就会被耻辱与不堪入目的字眼吞噬。

“学校的老师知道我比较女性,他们都知道,但是他们还是叫我‘Boy’!我每次被欺负,老师都会说:你啦!明明是男生,动作却像女生。这就是为什么你惹人嘲笑。你说,是你错,还是他们错?”

“那时你不懂该怎么做、怎么解释。我知道我没错。但,你也只能哭、哭为什么没人懂你。”

哭的时间长了,艾丽莎也开始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让自己的难受少一些。她开始与其他同学疏离,拒绝朋友放学后的邀约,让妈妈在下课铃声响起之前,就到校门前等候,“我就这样又过了5年。”

从小学、中学、大学,最后到职场工作,这条看似理所当然的必经之路,对艾丽莎这样的跨性别者却是困难重重。每当他们从一个阶段“毕业”到另一个阶段时,都需要重新面对旁人的眼光,一次又一次地担心老板会不会接纳,同事会不会排挤。

在种种外界压力和质疑下,“你是男生还是女生?”的问题,也在艾丽莎心中不断盘旋,让她很长一段时间陷入了性别困惑。“所以,从心理上而言,我每天陷入两难,不知道要如何说我不是男人这件事。不过,有时候你会说服自己说,没关系,只要我知道自己是女生就好。不过,有时候你会觉得,不对,我的脑袋和身体不一样。我真的很不舒服,每天都和内心博弈。跟自己说,我不是男的,只是我的身体出了问题。”

那段时间,艾丽莎的情绪不太稳定,“我尝试透过药物控制我的想法和情绪,但还是没办法。后来,我发现唯有动手术,才能改变我的一生。”

赴新国打工存钱

当然,艾丽莎不是马来西亚唯一左右为难的跨性别者,也不是唯一想透过手术“摆正”生活的人。光是她所经营的非政府组织中,就有30余名跨性别成员。他们身上都有无法换证的各种经历,有的还在存钱打官司;有的为了工作,提心吊胆地持伪造身份证;有的放弃挣扎,选择习惯种种的歧视与不便。

不过,瓦苏琪(Vasugi Amma)是他们之中的特例。20年前,她动了变性手术,数个月后,便顺利更换身份证的性别。

今年53岁的瓦苏琪也是福康会其中一员,经常像大伙儿的妈妈一样,听着20出头的姐妹各自倾诉心事。她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休息,边告诉《当今大马》,“组织当中,有不少人长期遭到歧视而面对心理问题。也有的因为没有办法谋求工作,而被迫成为性工作者”,她也不例外。

中学时期,瓦苏琪也因为性取向,除了得承受家人的情绪,也在学校屡屡面对同学的歧视。最后,她选择辍学到新加坡工作谋新币,为变性手术存钱,一洗多年来承受的性别歧视与恐惧,顺便“纠正”生理性别的错误。

“我的家人无法接受我的‘行为’,每天以泪洗脸。我16岁时毅然跑到新加坡的印度香蕉叶饭餐馆(Banana leaf)打工。新加坡对性向的看法比较开放,我就这样胆粗粗地和另外一名吉兰丹朋友到新加坡去。当地没人认识我,我开始以女性装扮。我当时的上司也能接受。”

“4年半的日子很辛苦。但我只有一个目标,就是‘纠正错误’。”

变性手术后的重生

1998年,瓦苏琪到泰国进行变性手术,花了大约8500令吉。手术3个月后,她到登记局更换身份证的姓名和性别,同时去除名字上“anak lelaki(a/l,儿子之意)”,而她成功了。

“手术当天是1988年7月13日。我记得非常清楚,即使忘了自己的生日,也不会忘记那天。因为那天也是我的重生之日,就像再一次出生。我作为女生,以女生的身体重生。”

当时,她只要向国民登记局出示手术后的医生证明、国内医生证明和宣誓书,便可申请更换身份证上的性别。她说,“第一个月他们给了我一张临时身份证,三个月后我就拿到我的身份证了,相当方便。”

“从那天开始,每个人把我当女人一样看待,全都一样。我去诊所也没人会叫我‘Encik’,他们礼貌地称我‘Puan’(女士)。之后都没有什么问题了,我的生活就像女生一样地过。”

可是,不是每名跨性别者都像瓦苏琪一样幸运,能够在手术后成功更换身份证,主宰自己的身份证。瓦苏琪提到,跨性别者的性别转换条例也从1980年代开始紧缩,而首当其冲的是穆斯林跨性别者。譬如,文章一开始所提到的艾丽莎,命运就截然不同。

2003年,完成变性手术的艾丽莎带着政府医生证明、变性手术医院证明和原版报生纸,到国民登记局更换身份证,但是,该局仅批准更换姓名,却在没有列明理由下,拒绝让她更换性别。

“他们只是换我的名字。所以,我身份证上的名字是‘Elisha Kor’,没有‘a/l’。然后,我就成了‘Encik Elisha Kor’,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反观,国民登记局告诉她,若不满申请被拒,大可向法庭提出法律诉讼,拿到庭令后再提出申请,不过,那庞大的律师费令人止步。

单是为了变性手术,艾丽莎已付了约1万6500令吉,将近瓦苏琪手术费的两倍。她叹到,“我们的一生,都在为两大笔钱奔波:第一就是手术费、第二就是数万的律师费。我(申请被拒后)没上诉法庭,因为太贵了。更何况,我们根本没有办法凭着这样的身份证,找到一份安稳的工作,哪来多余的储蓄?”

“我为了成为女生,愿意冒上生命危险,卧躺手术台上变性。因为我本来就是个女生。我当时清楚知道我不会后悔,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我甚至做好了心理准备,睁开眼的时候,就必须是个女的。不然,就不要醒过来。”

“你知道这是多么坚决、多么痛苦的决定。但是国民登记局还是没让我成为‘女人’。这种‘不男不女’的生活,比躺在手术台那一刻还煎熬。”

不换身份证无所谓?

换证不成的艾丽莎,只好持着“男人”的身份证继续生活。

有天,她开车载着念幼稚园的侄儿出门,途中遇到临检。警察要她出示身份证,并照着身份证上的性别称她为“Encik”。当时,侄儿听了愣了楞,就吓哭了。

还有一年,她出国时,移民局因为她护照上的性别与外观不符,喝令她到一旁的房间脱衣检查。她要求女官员检查,但移民局说,“抱歉,因为你的护照是男的,所以得由男(官员)检查。”说完,男官员直接碰触艾丽莎的身体,甚至检查她的私密部位。

也有一次,她到医院看诊。同样的,碍于身份证的资料不符,她无法排得女性泌尿科,而且轮到她时,护士高喊,“艾丽莎先生,到你了!”身穿纱丽的艾丽莎就得在众目睽睽之下,装作若无其事地走进诊所。

“我不是没有反抗,而是反抗无效。不仅仅是我一个,大马所有跨性别者都会面对一样的问题。他们可能就是你的同事,也可能就是你楼下扫地的阿姨。”

根据2017年《马来西亚的性别法律承认》(Legal Gender Recognition in Malaysia) 报告,大马跨性别者因为身份证上的性别与外在不符,而遭交通警察性骚扰或侵犯,甚至在路检时要求跨性别者为他们口交。此外,有的因此申请护照不果、被视为问题学生而遭学校开除、或不敢在大选时投票。

记者会那天,艾丽莎向记者展示报告时,边哽咽地说,“这些内容就像是我的日记。” 她会后受访时一度沉默了一阵,反问,“你还觉得跨性别者持不符合性别的身份证无所谓吗?”

因为一张身份证,她这些年来,无法结婚、无法购买保险,即使是向银行借贷也困难重重。她继称,“如果你想要鼓励跨性者走出性工作的窘境,那你首先要给他们一张能让他们在职场上正常生存的身份证。”

“我所做的,不过是把我原有的性别,还给自己而已。”不想当一辈子的“Encik”正是艾莉莎,和众多跨性别者的心情写照,能遵循自己的意志主宰自己的性别。

【附注】

1.一般认为,马来西亚身份证号码最后一码若为偶数,则代表此公民为女性;若为奇数,则代表此公民为男性。惟国民登记局2018年10月19日向《当今大马》表示,身份证尾数为电脑随机挑选,无关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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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6 17: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诗华日报

变性人富商泳装照疯传 宗教司诚邀对方喝茶”聊聊”

2019年1月6日

(吉隆坡6日讯)随着化妆品百万富翁跨性人沙菲宜(Safiey Ilias)在社交媒体分享数张性感泳装照后,联邦直辖区宗教司祖基菲里透过公开信,邀请对方“喝茶”。

祖基菲里说,其办公室接到数张沙菲宜的性感泳装照,但他无法辨认真伪。

“我不知道这是否恰当或和合适,但我谦卑地邀请你到宗教司办公室,以交换意见、分享感受,或许我能为了共同利益而帮上忙。”

祖基菲里于昨天发出公开信,并在信中以“兄弟”(Saudara)称呼已改成女儿身的沙菲宜。

2016年,沙菲宜宣布将继续其跨性人身份。

他说,尽管他尝试过着男人的生活,但依然受到羞辱,他发现跨性让他充满力量。

此前,沙菲宜以“苏菲”(Sofea)为跨性名字,如今决定继续使用当男儿时的名字,即“Safiey”,但他经常以“Syinta”自称。

对此,祖基菲里说:“当你宣布‘改变’,我是其中一个替你感到高兴的人。能确认的是,这一定让你父母高兴。

“不过,海浪不是经常平静的。我理解你维持‘新形象’时所承受的一系列压力。”

去年,祖基菲里说,宗教当局应该检讨宣布跨性是不伊斯兰化的法规或裁决,并指跨性现象本不是错。



当今大马

LGBT面临五大歧视,人权会冀协助脱困

发表于 2018年12月18日16:57  |  更新于 2018年12月18日17:01

人权委员会研究揭露,性少数群体(LGBT)在尊严、就职、教育、医疗和居住权5大领域都遭受各种歧视,因此将致力消除这类歧视。

人权委员今天在吉隆坡召开记者会,推介2017年人权报告。

人权委员聂莎拉蒂(Nik Salida Suhaila Nik Saleh)表明,人权委员会并不支持同性婚姻,或是任何违反国家文化和信仰的事物,惟将致力协助性少数群体,消除5大领域所遭受的各种歧视。

她续称,将会跟不同机构、执法单位商谈如何处理性少数群体的歧视问题。

此外,她补充,性少数群体研究前后长达两年,约有100人受访。

推动小学人权单元

另一名人权委员骆燕萍则表示,人权委员会已拟定一套适用于教学的人权单元,让老师可以教导学生关于人权知识。

“既然人权委员会的功能之一,是教育和提高人权意识,因此我们推出一项试验计划,并发展出适合三年级和六年级学生的人权单元。”

“通过这些课程,我们发现我们可以接触到学校的一些老师,让他们可以学会人权知识,并传授给学生。”

她补充,这项试验计划首先在2017年推出,随后在2018年扩展到马来西亚5个不同的区域。

她也说,人权委员会明年将继续推广这套课程,预计最终会有500万名学生受惠,鼓励马来西亚人民拥有一套人权观念。



跨性人身份证博弈2 :谁决定他们的性别?

发表于 2018年12月19日09:41  |  更新于 2018年12月19日11:51

2017年《马来西亚性别合法承认》报告揭发,大马跨性别者因为身份证上的性别资料与外表不符,而在文件与福利申请上碰壁,甚至遭受排挤、骚扰、虐打等。

《当今大马》在上一篇访问了跨性别者艾丽莎(Elisha Kor Krishanan)与瓦苏琪(Vasugi Amma),发现他们更换身份证上的性别资料屡屡碰壁,无法主宰自己的性别,而报告中所叙述的生活困境,正一幕幕地在他们的人生上演。

实际上,马来西亚在1980年代以前,对跨性别者的态度是相对开放的。根据瓦苏琪,当年马大医院还有专业的变性手术医生,变性后的跨性别者也有到国民登记局转换身份证栏目的自由。不过,直至1980年代后,跨性别者换证的门槛却越来越收紧。

到底他们的性别,谁来决定?

伊斯兰法严禁变性

大马跨性别者若要换证之前,先会受到伊斯兰法规阻扰,特别是穆斯林。

1982年,伊斯兰法规(fatwa)阐明,变性手术违反伊斯兰法(Haram),禁止穆斯林男女透过手术改变性别。不过,阴阳人(intersex)除外。该法规规定,天生同时拥有男性与女性生殖器官的人,必须通过手术保留单一性别的生殖器官。

瓦苏琪说,自从伊斯兰法规推出之后,不乏穆斯林医生开始拒绝为跨性别者动变性手术,修读性别专业的医生也越来越少,导致不少跨性别者都选择到泰国、新加坡、印尼等动变性手术。

2005年4月,伊斯兰法更规进一步设下规定,更换身份证性别者,若其手术符合伊斯兰法规,则是应该的;否则,则视为违反伊斯兰法(haram),进一步紧缩穆斯林跨性别者的换证意愿。

登记局规定不合理

除了伊斯兰法规,另一个决定跨性别者是否能成功换证的单位是国民登记局。

在1980年代至2007年期间,尽管国民登记局并未明确订下规则,但并非每个跨性别者都能成功换证。在许多跨性别者看来,国民登记局的申请准则是没有“标准”的,有者成功、有者失败。

比方说,瓦苏琪在1988年到泰国进行变性手术后,国民登记局只要求她出示手术医生证明、国内医生证明,以及宣誓书即可成功换证。不过,2003年,艾丽莎即时提供相同的文件,登记局却在没有给予任何理由下,驳回申请。

艾丽莎也是大马福利与健康组织(PKKUM)的创办人,曾处理无数个跨性别者的个案。按照她的说法,他们虽感受到1980年代后,换证的成功率减少,但却说不出个所以然。她形容,那段时间更换身份证性别栏目,就像是“买彩票”一样,由登记局“随机筛选”批准。她自嘲,自己就是那位买彩票没中的人。

一直到2007年,国民登记局正式颁布“2007年9号国民登记局指令”(Arahan 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Bil 9/2007),明文要求所有欲换证的跨性别者,除了提供政府医生证明、变性手术医院证明与正副本报生纸,还必须提供法庭庭令。

不过,一些法律专家批评,国民登记局的要求并不合理。性别平权组织“Diversity异样”法律顾问咨询人余俊升(见图)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说,要凑齐所有文件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特别是庭令。

他说,2005年伊斯兰法规阐明变性手术违反伊斯兰法后,本地医院不但不再替跨性别者进行变性手术,大多也拒绝为跨性别者提供变性手术医学证明。

“没有这些证明,你要怎样拿到庭令?要凑得所有证明,真的很难。”

法律诉讼困难重重

而且,当跨性别者要向法庭申请庭令,或要挑战国民登记局拒绝批准换证的决定时,也是困难重重。这可从近年换证诉讼案中可见一斑。

根据人民之声的《2017年马来西亚人权报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以及余俊升所提供的资料,在2004年到2016年期间,向高庭提出诉讼的跨性别者只有寥寥7宗。其中,5宗申请遭法庭驳回,1宗胜诉,另有1宗虽成功申请庭令,但登记局随后又提出上诉,最终以失败告终。

在7宗诉讼中,2004年,华裔女跨男黄秋勇(译音,Wong Chiou Yong)挑战国民登记局一案颇获得媒体关注。他完成变性手术后,到登记局申请更换报生纸、身份证上的性别与尾数却遭拒绝,随后上诉至高庭,但法庭最终判他败诉。

余俊升指出,法官当时参照英国指标性案件—— “Corbett v Corbett”,要求黄秋勇必须通过4项生理和心理检测,证明个人性别的真伪。

他说明,马来西亚延续的是英殖民时期留下来的司法体制,而法庭在审理跨性别身份证案件时,Corbett案件也作为指标性案件。不过,他也说,此案也是一宗充满争议的婚事诉讼案。

事缘1970年,英国一名男子娶了一名男跨女为妻,法官审理Corbett v Corbett(简称Corbett)婚事案时,要求“妻子”接受4项检测,包括染色体(Chromosomal)、生殖器官(Genital)、性腺(Gonadal),以及心理性别(psychological)。结果,检测发现,变性妻子虽然拥有女性的生殖器,但她的染色体还是显示为男性,因此法官判两人婚姻无效。

针对此,余俊升批评Corbet案的判例标准不合理,英国后来甚至推翻这个过时的案例。

“英国国会早在2004年推翻了Corbett案的审理程序,认为当中的要求不合理。英国在制定《2004年性别承认法案》后,更换证件性别也无需再上法庭。但我们却还在以Corbett作为指标性案件。”

而且,他强调,一个人的性别会因为其他社会因素、生理发育、心理状况影响。“比方说,染色体天生便是如此,是无法更换的。你要怎么更换呢?手术也不可能(换),那是不可能被换的。

登记局上诉阻庭令

近年,跨性别者换证案唯一胜诉的特例是2005年男跨女JG换证案。

在这起案件中,JG提供了3份医生证明,聆审法官不但承认了这些文件,而且比起生理状况,更着重当事人的心理状况,认同JG的是女的,能像女生一样生活。当时,法官也阐明,根据联邦宪法第5(1)条,没有人的生命与个人自由可被剥夺,包括跨性别者,因此判JG胜诉,顺利更换身份证的姓名和性别。

可惜的是,这也是大马目前最后一宗转换身份证性别成功案件。两年后,登记局颁布之前所及的严厉条规,促使跨性别者换证的路途举步艰难。

2016年,更有女跨男Tan向高庭提出诉讼,挑战国民登记局拒绝换证。尽管他成功申请庭令,但登记局随后却再提出上诉,最终遭上诉庭驳回Tan的申请。

针对此,《当今大马》过去3个月尝试约访登记局总监莫哈末拉晋(Mohammad Razin Abdullah),要求解释为何跨性别者成功申请庭令,但国民登记局却提出上诉反驳,同时说明2007年规定等跨性别者换证问题。惟至截稿之际,仍不获登记局应允。

10月19日,登记局终回复《当今大马》,但仅简短说明,所有身份证资料更正都以《1957年出生与死亡登记法令》第 27(3)条文为准,但不准更换身份证上的性别栏目,惟没有说明禁止原由。

“登记局将会确保所有申请都是为了‘更正’(memperbetulkan)事实(Fakta),不是‘修改’(meminda)申请者的资料。”

该条文阐明,申请者只要支付规定费用,即可向登记局总监申请更改出生纸和死亡证书的事实(fact)或内容(substance)。换言之,该法令没有明确定义事实和内容所指为何,也没有未列明任何关于身份证的管制。

不过,登记局强调,身份证上的性别栏目,乃是按照报生纸上的性别而定,而报生纸上的资料,则是依据婴儿出生时的生理性别而定。因此,若需要更换身份证上的性别资料前,都得事先行更换报生纸上的性别栏目。

此外,尽管大部分人都认同,大马身份证尾数双数代表女性;单数代表男性,但当局却否认这种普遍认知。

当局说,“身份证上的尾数并不呈现一个人的性别。前6个数字是出生日期,中间的2个数字是出生地。最后4个数字这是系统选出的特别号码。”

堂费过高放弃诉讼

大马福利与健康组织(PKKUM,简称福康会)法律顾问佳淑莉(见图),过去10年确实替不少跨性别者处理换证手续,但在申请不果后,仍坚持把案件带上法庭的跨性别者却屈指可数。

她说,咋舌的堂费是跨性别者放弃法律诉讼的主因。

“如果你找到‘非盈利’的人权律师,从打点所有文件到上庭,大概也要1万令吉左右。如果是普通律师,市价则介于5万至6万之间。”

“而且,这还不保证一定能胜诉。万一还要上诉,这又涉及另一笔费用。这也是为何,近几年来带上法庭的个案并不多。”

再说,值得注意的是,过去数年,7宗跨性别换证诉讼案并无一宗涉及穆斯林。佳淑莉认为,这有可能是因为穆斯林跨性别者碍于伊斯兰法规中的禁令,而选择沉默。

“我不认为他们真的(只有7宗)那么少,只是他们大多数选择沉默。”

跨性人如缺角拼图

至今,我们虽知道马来西亚有一群像艾丽莎一样的人,因身份证上的性别栏目而饱受困扰,但由于大马政府缺乏对跨性别者的数据,我们无从得知他们究竟有多少人。

据2017年10月24日的内政部国会下议院书面回应,从2015年截至2017年9月30日,仅有16人向登记局申请更换身份证。但佳淑莉认为,内政部提供的数据不准确。她说,光是她一人的手上,就有近20宗申请未果的案例。

《当今大马》也在过去两个月内尝试联络国民登记局、国家数据局、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以及大马社会福利局(JKM),皆都无法获得与跨性别者相关的确切数据。

“姐妹正义”成员泰拉嘉(S Thilaga)说,大马政府并没有对跨性别者进行完整统计,无论是公共还是私人界,收集数据的方式还是以二元式为主,即单以男性与女性区分性别。

“由于缺乏数据的关系,我们无从得知到底有多少跨性别者正在面对健康问题、贫穷问题、失业问题、辍学问题等。”

限制条例违反宪法

但无论跨性别者人数多寡,佳淑莉认为,只要他们是大马人民的一份子,就该享有与公民一样的平等待遇。她强调,政府虽有条例限制身份证更换,但条例不是铁律。

“如果要谈条规。那我会说,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14条也有声明,若身份证持有人发现身份证上载有他认为不正确的资料,则须申请修改。”

“还有,联邦宪法第一条说明,法律之下人人平等,且在法律下受到平等保护。”

她说,“跨性别者因为身份证的关系,无法购买保险、无法登记入学...... 难道这还是平等吗?”

余俊升也同样抛出质疑,“如果1980年代以前都可以(更换身份证上的性别),为什么现在不行?”

佳淑莉目前正在为与艾丽莎携手,向有意更换身份证的跨性别者收集资料。佳淑莉说,她目前已将跨性别者的资料连同相关法律文件呈上妇女及家庭部,如今只能静盼结果。

佳淑莉说,“我虽然不知道新的政府会怎样,但还是先试试看。之前的政府(国阵)我们已经尝试过了,都不行。登记局当时只是驳回申请,没有给我们任何理由。”

“我知道他们是少数群体。但少数就等于不重要吗?他们所涉及的基本医药福利、基本教育、这些都是人权问题、福祉问题。”

为了收齐所需文件,艾丽莎每日在办公室忙碌。她边整理资料边说,“我有一个跨性别者朋友,她本来是大马人。但她如今人在英国伦敦。她拿到那里的永久居留权(PR),并在法院担任检察官。她像女人一样地生活。”

“我替她感到骄傲,但如果我们在马来西亚也有同等权力。我们也能像她一样,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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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3-20 17:3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今大马

性少数滥用民主空间?谈希盟亵渎妇女节价值

王鑫业  |  发表于 2019年3月14日晚上8点02分  |  更新于 2019年3月14日晚上8点05分

内政部及希望联盟政府近日频频对妇女节集会,出现代表性少数(LGBTQ+)的彩虹旗一事,大作文章,甚至发表“弱势群体滥用民主空间”及“弱势群体应该先尊重多数人”的言论。这些言语再再地显示了希望联盟政府对于国际妇女节及民主价值的无知与亵渎。

为什么说这番言论是对于妇女节的无知与亵渎呢?国际妇女节的核心,一直围绕在人权及公民权益的斗争,而联合国之所以特别制定这样的节日,是为了纪念几个世纪以来,无数人为了达成性别平等而作出的牺牲与奉献。

除此之外,今年的国际妇女节的主题更是“Balance for Better”,期许在未来,世界各地的能够有一个更加平等的性别空间,不论是在商场、政治、工作、媒体、财富,甚至是运动的领域等等。

然而,想要达到一个真正合乎平等价值的社会,考验的绝对不单只是“女人”,而是需要整个社会、国家以及全球共同的努力的,这当中当然就包括了任何性别、性倾向、种族、宗教的人们一起携手。因为与平等价值站在对立面的是一个名为“父权”的社会结构。

必须要去注意的是,这个对立的对象并不是“男人”,而是一个绑架了男人与女人的老旧结构与思想。它在男人在最绝望的时候跟男人说:“你哭了你就不是男人”,也在男人追求梦想的过程中,用“这不是男人应该要有的样子”打断了追梦的可能性。

而性少数(LGBTQ+)与男人、女人一样,都是父权体制的受害者,因为性少数的存在破坏了“男人就是要阳刚,女人就是要阴柔”的既定方程式,也破坏了“男人要与女人结合、交配”的固定想像。

所以,性少数绝对不是如巫统妇女组主席诺莱妮或首相署部长姆加希所说的,“污染了妇女节”或“滥用民主空间”的群体,因为性少数也是这个节日里要捍卫的受害者,也是妇女节的伙伴。

何谓希盟的敏感课题?

内政部副部长阿兹加曼3月12日在国会外接受媒体访问时,直接谴责主办单位“应该考虑这种社会敏感课题”。在希望联盟成为执政政府以前,一直都会听到希盟的政治人物对于“敏感”这个词的疑问与质疑。

其中,包括前首相纳吉的1MDB贪污事件是不是敏感课题,以及行动党元老林吉祥也曾在他的书籍《马来西亚的计时炸弹》里质疑“敏感课题”这样的词语。不过,希盟在执政之后,显然在面对宗教、种族及人权议题时,不断地标签这些为“敏感课题”。

不仅如此,当希望联盟政府面对一些人刻意操作他们口中的“敏感课题”时,几乎都呈现噤声的状况,或者甚至是直接对自己的承诺反悔,包括是否签署《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及废除死刑等议题。

那么,为什么刻意挑起族群纷争的ICERD大集会不被阻止或谴责,但一个以追求平等及人权等普世价值的妇女节集会,就应当被追究或究责呢?

双面人:选前选后不一样

希望联盟在希望宣言第27条提及,将会废除一系列恶法及撤除部分法律中不合理的项目与条款,当中就包括了《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

除此之外,从提出和平集会法的初期,一直到希盟执政以前,向来都有希盟议员挑战这项法令及其条文的“合宪性”,认为此法抵触了大马宪法所赋予公民的集会权利。

但在这次妇女节集会的议题中,内政部却搬出了这项法令,企图援引此法的条文来对付主办单位。

这不禁让我们质疑希望联盟政府选前选后不一样,如今尽可能引用甚至是利用前朝政府留下来的恶法,并没有真心诚意希望为马来西亚带来改革与前进的脚步。

一个和平的集会本来就是马来西亚宪法赋予公民最基本的权利,而性少数也是这个国家的公民,加上妇女节的核心抗争也与性少数(LGBTQ+)一致。所以,不论是从妇女节的宗旨或是法律层面而言,性少数出现在妇女节集会或任何其他集会,并表达其意见,是完完全全合乎“情、理、法”的事情。若希盟政府或其他人士执意扭曲这样的合理性,就是在试图破坏国家的宪制制度及社会安定。



诗华日报

法庭不信他是同性恋 大马华裔男申请英国庇护被拒

2019年2月27日

(八打灵再也27日讯)一名马来西亚男子因无法证明自己是同性恋,以及在大马会被迫害包括提控,或被英国遣返回国。

根据《卫报》(The Guardian)报导,英国内政部并不相信当事人耀福森(Yew Fook Sam译音)的说明,甚至质疑他根本没有男朋友。

67岁的耀福森声称,一旦他被遣返回马来西亚,他将会因为性取向遭到迫害和监禁,并被迫接受性倾向矫正疗法。

耀福森是于2005年以旅游签证合法入境英国,而他之后就一直逗留在英国。

他说,自己的妻子得知他是同性恋后,就带着他们的两名孩子飞往美国,而他之后也被迫离开马来西亚。

他也说,他无法在马来西亚公开自己是同性恋的身份,因此前往英国寻求庇护。

报导指出,耀福森目前患有忧郁症,每日必须服用20颗药丸治病。

耀福森说,自己目前没有男朋友,因为他是于两年前,被圣布里奇教堂收留后,才正式“出柜”。

他也透露,自己在英国工作长达11年,也有缴税,却在2016年从事送外卖司机时被捕。

他进而提出寻求庇护的申请,并在靠近伦敦的哈蒙兹沃思拘留中心待了10个月。

耀福森也曾申请难民身份,但遭到拒绝,而其在去年10月提出上诉,也遭到曼彻斯特移民法官驳回。

法官是以耀福森声称自己是同性恋的口供“不可思议”为由,驳回其上诉。

报导也指出,在耀福森上诉失败后,有超过1000人签署了请愿书,要求英国内政部让耀福森继续留下。

耀福森在供证时说,他只曾跟一名中国男子交往,但是后者也因为寻求庇护的申请失败,而遭遣送回国。

他也说,自己在2005年至2016年期间,并没有跟任何男子交往,因此无法再提出更多有力证据。

法官为此表示,上诉人耀福森无法找出一个证人,以证明他曾有过同性恋爱关系或性关系。

“加上上诉人表明自己离开马来西亚,是因为要公开自己的性取向一事,我认为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目前,耀福森将再次提出寻求庇护的申请,而这也获得利物浦基督教青年会牧师Kieran Bohan的支持。

Kieran Bohan表示,自己会支持耀福森,是因为后者目前已67岁,且长期患病,加上收入非常有限,这些都会使他很难找到另一半。

“他也是一名基督徒,并不是每个基督徒一定会在晚年找寻伴侣。



光华日报

“模糊女性诉求聚焦LGBT” 玛丽娜斥政治领袖羞耻

2019年3月10日

社运分子玛丽娜抨击希望联盟领袖分散妇女集会所提出的诉求,只专注于批评其中的一项诉求即变相捍卫同性恋丶双性恋及跨性别社群(LGBT)的权益,她认为两人应就此感到羞愧。

也是首相敦马哈迪的女儿玛丽娜是在其推特上,点名首相署部长慕扎希和土着团结党最高理事旺赛夫称:“你们尝试转移女性所面对的实际问题,只针对妇女节游行的其中一项诉求,对你感到羞耻!”

慕扎希之前指出,参与在吉隆坡举办的国际妇女节游行人士,不应该透过该活动来捍卫同性恋丶双性恋及跨性别社群的权益,并认为一些人在该游行的行为已经滥用了民主。

玛丽娜也指责两人讨厌女性,并质问两人女性就应该受到虐打及性骚扰?以及女人在分娩时死亡,女性应较男性低酬等问题。

“我开始相信男性真的认为女性课题琐碎,这是为何他们总找理由不回应女性面对的真正问题。”

她还质问两人是否赞同殴打妇女?“他们当中可曾祝福我们?还期望妇女把手中的支持票给你们!”

女权组织吁正视妇女诉求

另一方面,马来西亚女性及性别权益组织呼吁各造应正视游行诉求,不要挑出同性恋丶双性恋及跨性别社群议题。

该组织发表文告指出,游行的活动被放大了关注同性恋丶双性恋及跨性别社群。

“这些煽动言论让国家承担许多风险,以及任何形式的歧视,让马来西亚社会出现仇恨与暴力。”

“我们强烈反对这样的行为,将敌对和侵略待遇持续升级。”

主办单位申,国际妇女节游行提出5项要求,包括终结对性别和性取向的暴力丶禁止所有童婚丶保障女性的权益及自由,能够为自己身体和生命做决定丶确保有尊严的最低薪金1800令吉,以及重新审视父权制度,在社会各阶层建立真正的民主。



安美嘉抨击希盟 背叛选民欺负少数社群

2019年3月16日

人权律师拿督安美嘉抨击希盟政府,背叛了当初支持他们上台的选民,欺负少数社群。

她说,没想过希盟政府竟会延续前朝作风,以《煽动法令》与《和平集会法令》调查国际妇女节游行的主办方。

她指出,选民相信希盟会尊重基本自由,包括和平集会权利,但希盟政府如今的行为,已经背叛当初投票支持他们的选民。

安美嘉今日针对妇女节游行出现挺性少数(LGBT)的口号与彩虹旗,引起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慕扎希等希盟领袖抨击,甚至警方介入调查一事,发表文告如是指出。

“身为领袖,即使未必同意性少数群体,但也有责任确保他们安全和基本权益受到保障。”

“现在,一些希盟领袖就好像霸凌者,并不是负责任的领袖!他们不仅没有保护弱者,反而还用歧视性语言,进一步危害他们。”

安美嘉同时要求警方停止调查妇女节游行主办方。

她也点名批评慕扎希6个月前才说过,性少数群体不该在职场受到歧视和面对刑责,还称跨性社群不该受到迫害,现在却改变立场。

“首相署副部长傅芝雅也说过应该同情及尊重性少数社群,如今同情与尊重去了哪?”

安美嘉认为,希盟领袖害怕被视为太过自由主义,不要等到来届大选败选,才会改变立场。

她说,如果希盟领袖真的为了“政治分数”,牺牲本已受到歧视和暴力对待的边缘化群体,应该受到谴责。

安美嘉也斥责,伊党甚至希盟国会议员在3月14日国会辩论中讥讽性少数群体,还将性少数群体与动物相比!

“他们使用非科学观点,攻击少数群体,让他们面对更多暴力和憎恨,这让他们感到关荣吗?”

她说,攻击少数群体很容易,但这不是勇气,而是懦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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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5 23: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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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联合国发LGBT声明 警传召平权人士努曼

2019年4月16日

性别平权分子努曼阿菲菲因3月在瑞士日内瓦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表的演讲,遭警方传召问话。

努曼周二在脸书发表声明说,警方要求他下周五(26日)前往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录供,以协助调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发表的言论。

他说,他宣读国际同性恋联合会(ILGA)关于性别认同及性倾向的声明。

他向英文《星报》说:“我宣读的声明,是由12个关注性别认同及性倾向议题的大马组织组成的联盟所作出,有关声明是回应大马的普遍定期审议。”

他说,各国给予大马11项关于性别认同及性倾向的建议,但大马只接受一项建议,其余10项则表示“会留意”。

努曼是青年及体育部长赛沙迪的前新闻官。

他说:“我不会向这些旨在骚扰或恐吓人权社运分子的行为低头。我会继续为人权发声。”

另一方面,外交部长赛夫丁在推特上表示,关注警方传召努曼一事。



变性者受委基金项目代表 敦马:不清楚拉妮雅是跨性别

2019年7月10日

首相敦马哈迪对变性者拉妮雅受委为马来西亚全球基金项目国家协调委员会代表一事,不知情。

他今天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受询此事时,一脸疑惑,并反问记者:“什么跨性别?她确实是跨性别吗?”

马哈迪续说,他不清楚拉妮雅是否跨性别,并表示不曾见过她。

拉妮雅是被卫生部正式任命为大马全球基金项目国家协调委员会的跨性别群体代表,并附上印有卫生部副部长李文材签署的官方信函确证此事。

这项委任引起一些组织的反弹,不过,卫生部副部长李文材指出,马来西亚全球基金项目国家协调委员会是按照现有程序,委任变性者拉妮娅为我国2019至2020年的代表之一。

他强调,卫生部只是担任中间协调员。



伊青团指跨性人已违法 不应受委协调机制委员

2019年7月10日

尽管卫生部副部长李文材已强调, 委任跨性人拉妮雅为卫生部属下2019至2021年全国协调机制(CCM)委员一事,乃符合一切程序,唯仍令伊青团不满,认为此举侮辱国家法律,且对伊斯兰不敬。

该团署理团长阿末法德里周三在一篇文告中认为,卫生部不能以“确保CCM有跨性人代表”为由来委任拉尼雅,因为跨性人本身已经违法,跨性人的生活方式也是违法。

该团指称,跨性人违反刑事法典第377A(禁止非自然性行为)条文、《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刑事法》第25(禁止男性肛交)、26(禁止女同性恋)、28条文(禁止男性扮演女性),因此,他们质疑,卫生部的此举,是否试图承认跨性人,并且在之后允许跨性人维持他们倒错的生活方式?

该团也认为,以“拉尼雅并非首位跨性人受委CCM委员”为理由也不能成立,难道事件就算明显违背国家法令以及伊斯兰教义,也必须因为”曾经发生过”,所以可以继续落实?

该团认为,关注性少数群体,避免他们受排挤,以便纠正他们倒错的生活方式是必要的,但不能对他们违法的生活方式妥协。

拉妮雅是在周一在脸书上载卫生部副部长李文材署名的信函,委任他从7月1日起担任2019至2021年全国协调机制委员,而此事引起网民热论。



安华:一旦任相 不允重演“第二安华”事件

2019年10月25日

人民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表示,一旦他掌管国家后,将尊崇我国的司法体制,绝不允许类似其处境的事件重演。

他形容,本身就是政治角力的牺牲品,因此他许诺若掌权后,绝不会允许国内出现“第二个安华”事件。

“你不能说‘大人物’犯法,就能够被原谅;犯罪者来自同一个政党,他的案件能够被销案;那个人你不喜欢他,就把他关进监狱,这是不对的。”

“而我就是受害者。不过,感谢上苍我出狱了。因此,我时刻叮嘱自己,要是有一天,我握有权力了,绝不允许再发生类似事件。”

安华也是波德申国会议员。他是于周四晚重返母校马来亚大学,发表主题为青年贫穷、尊严及前景的公开演说时,这么表示。

他说,若掌权者犯罪未受到对付,法庭、法令、罚款、监狱等就如同虚设。

“如果犯罪者因一些原因,能够逍遥法外,这个国家还有法治吗?我们必须拨乱板正,勿破坏马来西亚长久建立的司法体制。”
安华指大马宗教信仰禁同性恋,但他不主张歧视他人。

马大学生促政府立特别法保护同性恋、双性恋与跨性别(LGBT)族群,惟人民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以现有法令足以保护全国人民为由,强调大马不会立《同性恋、双性恋与跨性别族群保护法》!

也是波德申国会议员的安华周四晚重返母校马来亚大学,除发表题为青年贫穷、尊严及前景的公开演说,也开放问答环节,让马大学生提问,其中两道题更涉及同性恋、双性恋与跨性别族群,甚至有者呼吁政府草拟《同性恋、双性恋与跨性别族群保护法》。

不过,安华表示,现有的司法体制足以保护全国人民,因此无需立特别法来保护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族群。

他指出,无论被害者的身份背景,只要在马来西亚遭到侵害,都会受到法律制裁,因此政府根本无需再拟定特别的法令,来保护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族群。

“不管被害人是否居住在城市、富裕或是贫穷、男人或是女人,只要遭到侵害,都会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

“因此,根本无需特别立法来保护这族群。”

一名马大法律系女学生在开放问答环节时,先是指我国的跨性别族群时常遭到霸凌,再引用去年12月杪在雪兰莪州巴生发生的一宗跨性别女子,遭4名男子谋杀的命案为例,呼吁政府草拟特别法令,来保护同性恋、双性恋与跨性别族群。

此外,针对另一名马大生指安华对同性恋、双性恋与跨性别族群的立场转变时,安华则表示,我国的所有宗教信仰,皆反对同性恋,但他不主张歧视任何人。

他指出,虽然每个人拥有自己的性取向,但马来西亚的宗教信仰,只能允许异性恋。

他认为,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族群若要做什么,大可关起门来进行,这是他们的权利。

“但是,他们若要展现自我,展示自己的权力,这在马来西亚是不被允许的。”

他说,除了伊斯兰教禁止同性恋,我国的其他宗教,如佛教、兴都教与基督教等也都禁止同性恋。

“在我国各个宗教的婚姻结构,就是男和女。虽然一些国家认同同性恋婚姻,但我始终坚持我们的宗教信仰,所赋予的婚姻架构。”

无论如何,安华认为,同性恋、双性恋与跨性别族群课题,不应再成为政治课题。

人民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重返母校发马来亚大学表公开演说,惟拒答马大校长拿督阿都拉欣被指发表种族性言论课题。

安华周四晚以学长身份,到马大发表主题为青年贫穷、尊严及前景的演说,并与学弟妹对话,了解目前大学生与年轻人的诉求。

尽管安华对学弟妹所提出的问题是有问必答,但却刻意回避有关马大校长阿都拉欣出席马来人尊严大会时,所发表种族性言论的提问,相信是与阿都拉欣也出席这项活动有关。

安华强调,马来西亚是各族人民所拥有的,各族之间应该相互尊重,而每一个族群都是他珍惜且疼爱的孩子。

“我认为我们太计较种族性,对种族存有刻板印象。我们常认为本地华裔都是富人,实际上并不然,华裔也有来自低收入家庭的。”

“因此,我认为国家的惠民政策应该针对有需要者,而非针对族群。无论是华人、马来人、印度人、卡达山人或伊班人,都是我珍惜和疼爱的孩子。”

另一方面,安华也在演讲中提及大马贫穷率、教育、就业与家庭债务等课题,并聆听及答复学弟妹所给予的各项建议和提问。

出席者包括马大副校长(学生事务)拿督阿都阿兹、公正党班底谷国会议员法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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