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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首宗青年申请脱伊改信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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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8 10: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诗华日报

砂首宗获准司法检讨 青年申请脱伊改信基督

2015年12月18日

(本报古晋17日讯)申请改教的司法检讨,于今日在第三高庭处获得批准,案件将于明年1月15日,在高庭聆讯。

案件申请人为今年40岁的阿兹米莫哈默阿占,他透过蔡光(人旁)亲律师向高庭提呈这项申请,欲将自小被父母转为伊斯兰教徒的身分,转回基督徒的身分。

原本砂伊斯兰宗教局并不制止这项申请,但国民登记局却表示,这个案件必须带往伊斯兰教法庭申请转换宗教,因此在寻得蔡律师的帮助下,向民事高庭申请司法检讨,并成功在第三高庭获后批准。

申请人表示,他打从出生起就是比达友族,而父母亲也是比达友族,而且信奉基督教。但在1983年,身为军人的父亲,在吉隆坡就职时,被赋予伊斯兰教徒的身分,之后回到砂州定居。

当时,其全家人转为伊斯兰教徒时,他只有8岁,他没有选择的权利,唯有跟随父母亲的决定。因此,长大后在自己的意愿下,希望能够恢复他身为基督徒的身分。

据律师向媒体表示,这是砂州第一宗成功获得司法检讨准证的案件,案件将于明年1月过堂,并决定阿兹米的宗教转向。



贞希︰村民集体改教 批警调查无下文

13/04/14

(本报亚庇12日讯)沙巴基督教会主席贞希莫朱英(Jensey Mojuin)牧师质问,为何警方彻查必达士发生的基督徒集体改教事件,迄今没有下文。

他说,该教会以3个月前,针对发生于必达士的64位村民集体改教事件报警,但当局迄今不见采取任何具体行动。

他表示,若警方没有采取行动,这意味着「极端份子」获得西马某群权势的人支持和庇护。

他指出,上述改教事件中,改教者大部份都是其教会的教友,来自三个乡村。他批评这种做法非常不公平,威胁了沙巴长久以来享有的宗教和谐。

他说,这次改教是非法的,因为改教的村民是文盲,不知道本身签署的文件意味着要他们改教,其中也含有金钱因素。

他表示,对方利用村民的赤贫和文盲,并欺骗村民说所签署的是政府福利申请表格。

另外,他对政府将沙巴土著名称中含有bin或binti者自动列为伊斯兰教徒,是在伊斯兰教化沙巴的基督徒原住民。

1960年的沙巴伊斯兰教徒人口为37.9%,而2010年则上升至67.4%。

莫朱英说,发出大马卡给非法移民,不但造成沙巴原住民在「伊斯兰政治」中被牺牲,他们在基本权益,如土著习俗地也被剥夺,很多非原住民才可拥有的土地都被他人夺去,非法移民比原住民享受更多的权益。



要求回理会出示证据 妇女否认皈依回教

2017年2月28日

(本报亚庇廿八日讯)兰瑙一名杜顺籍妇女朱莉达巴希夭,否认本身曾于1988年归依回教,并要求沙巴回教理事会出示她被指已改信回教的证据。

朱莉达是透过沙巴原住民团结组织主席伊斯特哥林吉发表本身立场文告时,否认她曾于1988年改信回教。她说,既然回教理事会指她改教,就应该出示证据。

朱莉达是早前到国民登记局领取七岁儿子阿里顿威兰多的出生纸时,发现儿子出生纸的宗教栏上注明他是回教徒,她要求更正时,对方指必须得到回教理事会的批准,朱莉达因而无法领取儿子的出生纸,导致儿子迄今无法上学。

朱莉达之后向回教理事会投诉,后者指她在1988年在兰瑙的回教理事会改信回教。

她在文告中指出,她是在2002年洗礼,并有权让孩子跟随信奉她的宗教。

卡拉那纳安州议员兼州旅游、文化及环境部长拿督马希迪,在朱莉达的案件在报章曝光后,答应伸出援手,协助她取得儿子的出生纸。

朱莉达希望这个问题能尽早解决,因为她在国民登记局及回教理事会之间奔波了很多年,依然无法解决问题,孩子没有接受正规教育;对方也没有发出暂时性的证件给阿里顿。



亚洲时报

纳吉向沙巴基督教徒保证 沒强迫皈依伊斯兰

02/11/15

若有人被强迫改教,可以向执法当局、首长慕沙甚至国阵领袖投诉。

(本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拉萨昨日向本州基督教徒发出保证,政府没有强迫他人皈依伊斯兰教的政策,若有人被强迫改教,可以向执法当局甚至国阵领袖投诉。

他说,强迫他人进教并非伊斯兰教义,更非政府的宗旨,这一点不会被改变。

“伊斯兰教有一句话:你有你的宗教,我有我的宗教,这句话的意思是在伊斯兰里面,没有人被强迫(入教),除非自愿。”

无论如何,他称即使发生被迫改教,人们可以向首长拿督斯里慕沙和在座的国阵领袖投诉。

纳吉是在沙巴人民团结党(PBRS)第十六届党大会开幕礼上,回应该党主席丹斯里佐瑟古魯所提到的沙巴基督教社群受到不负责任分子强迫和诱骗改教的威胁时,作出上述回应。

较早前,古魯致词时提到宗教信仰是个人的事,人团党没有要阻止他人信教,不过却大力反对有预谋的强迫或诱骗他人改教的计划。

他说,有关行为不但违背宪法所阐明的宗教自由,也对国阵政府的形象不利。



THE STAR

Court rules Sarawak Muslim convert has right to be Christian

by sharon ling   Thursday, 24 March 2016 | MYT 5:52 PM

KUCHING: A Sarawakian Bidayuh who was converted to Islam as a child has been granted a declaration that he is a Christian by the High Court here.

In her decision on a judicial review brought by Azmi Mohamad Azam @ Roneey, judge Datuk Yew Jen Kie said this wa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pplicant’s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freedom of religion as he was now an adult.

She also ordered the National Registration Department (NRD) to change the man’s name to Roneey Rebit and his religion from Islam to Christianity in his identity card.

In his application, Roneey had sought a declaration that he is a Christian, a letter of release from Islam from the Sarawak Islamic Religious Department and Sarawak Islamic Council, and orders compelling the NRD to change his name and religion in his identity card and its records.

The state religious authorities did not object to issuing the letter but the NRD had insisted on a letter of release and order from the Syariah Court.

Yew held that Roneey’s case was not one of jurisdiction but raised constitutional issues with regard to his right to religious freedom.

“He does not need a Syariah Court order to release him from Islam because freedom of religion is his constitutional right and only he can exercise that right,” she said on Thursday.

Yew noted that Roneey had been born into a Bidayuh Christian family in 1975 but his parents converted to Islam when he was eight.

“His conversion to the Muslim faith was not of his own volition but by virtue of his parents’ conversion when he was a minor.

“He is not challenging the validity of his conversion as a minor. But having become a major, he is free to exercise his right of freedom to religion and he chose Christianity,” she said, adding that at no point had Roneey professed Islam as his religion.

As such, she held that since he was now an adult, he was at liberty not only to exercise his right of religious freedom but to seek relief from the civil court.

“The (NRD) had not acted fairly towards the applicant by insisting on a letter of release and order from the Syariah Court,” she said.

Roneey was not present in court as he is working overseas.

His counsel Chua Kuan Ching welcomed the decision and hoped that the NRD would not appeal.

“In previous conversion cases involving minors, the courts did not go further to state what happens when the child reaches adulthood.

“So this is a different decision because the judge is saying that he has the right to religious freedom according to the Constitution,” she said.

The Association of Churches in Sarawak (ACS) also applauded the decision as one which safeguarded the fundamental right to freedom of religion.

“We are thankful to the Kuching High Court for coming to a fair and just decis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e call upon the Federal Government to honour and give effect to the guarantee of religious freedom as provided in the Malaysia Agreement and uphold the constitutional rights and fundamental liberties accorded by the Federal Constitution to all citizens of Malaysia,” it said in a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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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8 17: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亚洲时报

慕沙:捍卫州内宗教自由 下令纠正大马卡宗教栏错误

2017年5月5日

(本报讯)首席部长拿督慕沙阿曼昨日重申州政府坚决捍卫州内宗教自由,因此,他饬令国民登记局马上纠正所有非回教徒的大马卡宗教栏内却写上回教徒的错误。

他也训示该局针对有关问题提呈报告,说明有关问题到了何种程度,以及如果确保不再发生。

他说:「捍卫宗教自由是非常严正的课题,如果处理不当,将损及和平与和谐……这(大马卡错置宗教)是行政上的问题,应加以解决。」

慕沙是在哥打马鲁都县甘邦德林凯劳勿为龙古斯族文化嘉年华主持开幕礼后发表的声明中这麽表示。

他表示,公眾不应因为大马卡错置宗教问题而指责政治放任宗教激进活动,「作出这样的指责是高度不负责任的,它将鼓动宗教情绪。」

他说:「我要清楚说明:沙巴绝对不容忍宗教及种族问题,我们是多元种族及多元宗教的社会……州政府多年来拨出数百万元计的款项予各教会、华教及庙宇。」

另一方面,联邦能源、绿色工艺及水务部长兼哥打马鲁都区国会议员拿督麦西慕翁基利博士在该仪式上致词时大赞慕沙是典范。

他说,慕沙经常下乡访问,以直接听取民意,而不是一如反对党般,要到大选时才出动。



诗华日报

土著身份证竟「变」回教徒!摩摩根国家协会要求调查

2017年4月19日

(本报兵南邦十九日讯)摩摩根国家协会要求政府调查有关国民登记局一而再三,将杜顺及姆律族的文盲族人在身份证件上「变成」回教徒的投诉。

该会主席亨利奴阿敏表示,国民登记局一些不负责任的官员,被指以不合法的手法,在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同意下,将一些杜顺及姆律族人的宗教,更改为回教。

也是前兰瑙国会议员的亨利奴斯在一项文告上指出,对于有些村民本身没有经过正式的归依回教仪式,而是由国民登记局在记录上被改信回教,目的是为了「制造新的回教徒」的报导,该会感到很困扰。

他说:「我呼吁当局,立即调查很多贫穷及文盲的杜顺及姆律族非穆斯林村民,被国民登记局在其身份证上定位为回教徒一事。」

「有投诉说,很多人并不是回教徒,却因为身份证上被定为回教徒,导致个人和家庭面对很多问题。」

他说,有消息指,这种事情的发生,是因为国民登记局内部的官员,可在豁免惩罚的情况下,操纵国民资讯系统所造成,因此,当局必须立即行动解决此事。

他指出,在沙巴,更改宗教是很普遍的事,但在未征得当事人同意下,更改贫穷、文盲及毫无疑心村民的宗教是很严重的罪行。



等了5年 妇女获宣判非穆斯林

2016年6月29日

(亚庇29日讯)天主教徒妇女艾薇娜蔡等了5年,今日终于传来喜讯,沙巴亚庇伊斯兰高庭今日批准其申请,宣佈她並非穆斯林。

聆审此案的伊斯兰高庭法官纳华威迪曼,今日宣判原告艾薇娜,並不符合2004年沙巴伊斯兰教理事会对穆斯林的詮释;因此,宣判她並不是穆斯林。

在1976年6月1日出生的原告,出生于天主教徒家庭,她的父亲于1977年3月9日改信伊斯兰教,没有带妻子和原告信奉伊斯兰教;然而,当她的父 母离婚后,她和非穆斯林的母亲及外祖母共同生活,原告后来也和一名天主教徒结婚,2008年她遗失了大马卡,就开始面对宗教的问题。

国民登记局发给原告的暂时性身份証明,指明她的宗教为天主教徒;然而,当该身份証明逾期后,原告到国民登记局更新其身份証明时,国民登记局的官员要求她,向沙巴伊斯兰教事务局查核她的宗教,因为其父亲的名字是阿都拉。

国民登记局也针对这事致函予沙巴伊斯兰教事务局,后者証实原告的名字不在穆斯林的名单內;然而,国民登记局发 出新的暂时性身份証明时,在宗教栏上列明「无资料」,原告在2009年8月12日,向伊斯兰高庭申请宣佈其並非穆斯林;不幸的是,其申请当天就被驳回,伊 斯兰高庭还宣判她是穆斯林。

对此感到不满的原告,2011年4月18日透过律师再次上诉,2011年8月4日,伊斯兰高庭劝告原告撤回其上诉,但可以再提出申请(宣判其並非穆斯林)。

原告遵从伊斯兰法庭的劝告,于2011年8月18日再次提出申请,虽然沙巴伊斯兰教理事会对她的申请表示不反对,但伊斯兰高庭依然驳回有关申请,理由是伊斯兰高庭在2009年8月12日的判决依然生效,指原告当时理应提出反对。

没实践过伊教义务

原告过后向伊斯兰上诉庭提出上诉,2014年12月2日,上诉庭接受其申请,指示由其他法官承审此案,並把2009年8月12日判决搁置。聆审于 2016年3月29日开始,原告的父母出来作証,其父亲作为第一位証人表示,原告童年时,从没改信伊斯兰教,並指出原告一直都受母亲和祖母的看顾,原告的 母亲也証实原告父亲的証词。

法官是根据联邦法院承审Subashinia /pRajasingamv Saravanana/ lThangathoray一案来判决,法官表示,根据供証,原告追隨其母亲的宗教,法官判决原告父亲当年没有要女儿与他一起改教,就是要让女儿保留天主教徒的身份。

法官说,还有一个无可否定的証据,就是原告自5岁起,也就是父母离婚后,就由其祖母照顾,原告之后也和天主教徒结了婚,没有証据显示原告的穆斯林父亲,在离婚之前和原告同住时,曾教导她履行伊斯兰教教义如祈祷及斋戒等,原告一生都没有实践过伊斯兰教义务,法官考虑了原告的诉求后,决定批准原告的申请。



砂首宗成功案例 准放弃伊教 恢复基督徒

2016年3月25日

法官发出4项喻令,即申请人为一名基督徒,且他将恢复其罗尼乐比的名字,而身分证上也获准撤销伊斯兰教的宗教信仰这一栏,及辩方必须缴付5000令吉的堂费。

(本报古晋24日讯)砂首宗申请改教之司法检讨,申请人获胜,并在今日由高庭法官拿督游贞桂下判,喻令国民登记局撤销申请人的伊斯兰教宗教信仰,并以基督教取代,此外,也喻令答辩方承担5000令吉的堂费。

40岁申请人阿兹米莫哈默阿占(罗尼乐比)透过蔡光(单人旁)亲律师向高庭提呈这项改教申请,欲将10岁时随父母亲迁移吉隆坡参军而入籍伊斯兰教,恢复其10岁前身为基督徒的身分。此案件中的答辩人为砂伊斯兰宗教局总监、伊斯兰宗教理事会、国民登记局及砂州政府。

其中第一、二以及第四答辩人曾以书信回复申请人所透过律师发出的宗教转正申请,表示并不反对,而唯有登记局表示此案件必须由宗教法庭处理。也因为如此,申请人寻求蔡律师的帮助,入禀民事法庭申请检讨。

这项司法检讨的申请在今年2月26日于第三高庭获得批准,并在今日由拿督游贞桂法官作出判决。法官表示,申请人是在必达友族中出生并成长,而就在10岁那一年他是随着父母的选择转入伊斯兰教,而在这件事上,宪法规定,父母亲将有权为18岁以下的青少年做决定,这也包括宗教信仰的选择。

虽然如此,申请人并没有对转入伊斯兰教这一事项做出明确的回应,包括表示愿意,或是履行伊斯兰教的习俗,而后申请人成年了,在有权决定自己的宗教信仰之际,也曾前往教堂接受洗礼仪式。

有权选择宗教

其中也提到,对于宗教的宣言,必须是公开性的声明,就以申请人的情况来说,他并没有公开自己是伊斯兰教的宗教信仰,而他身为伊斯兰教这一事情仅因为父母亲当初的选择。借此,法官也表示,这是一宗宪法的议题而不是法律权限的问题,而在宪法条例11条文中,所有人有权选择自己的宗教,也就是提倡宗教自由,也同时表示这一宪法权益有需要被维护下去。

因此,法官发出4项喻令,即申请人为一名基督徒,且他将恢复其罗尼乐比的名字,而身分证上也获准撤销伊斯兰教的宗教信仰这一栏,及辩方必须缴付5000令吉的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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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27 00:03: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日报

砂4人申请脱离伊斯兰教 联邦法院延至明日裁决

最后更新 2018年02月26日 17时56分

(古晋26日讯)备受瞩目的砂拉越4人申请脱离伊斯兰教上诉案,联邦法院五司今日聆审后,展延至明日裁决。

此案由上诉庭主席丹斯里朱基菲里、西马大法官丹斯里阿末玛阿鲁、法院丹斯里哈山拉、丹斯里兰利阿里及丹斯里陈国华组成的五司,负责聆审,而法院五司今日在聆听上诉方和答辩方的陈词后,决定明日对此案做出裁决。

此案的4名上诉人,將砂州伊斯兰教局局、大马国民登记局总监、砂州伊斯兰理事会和砂州政府,列为此案答辩人。

4名上诉人的代表律师峇鲁比安向媒体指出,法院五司需要时间討论此案,法院会在明天做出裁决。

此案的4名上诉人包括一名马来妇女莎丽花(Syarifah Nooraffyzza Wan Hosen),她自愿脱离伊斯兰教,並改信基督教。

第二名上诉人是张祖庭(译音,Tiong Choo Ting),是一名华裔与比达友混血儿,他因婚结而改信伊斯兰教,他被起名为莫哈末沙菲阿都拉(Mohd Syafiq Abdullah)。据了解,他在妻子去世后,又改信基督教。

第三名上诉人是莎丽娜嘉乌(Salina Jau),她是一名卡央/肯雅族,原是一名基督徒,因结婚而改信伊斯兰教,其穆斯林名字是嘉乌阿都拉(Jau binti Abdullah)。据了解她在离婚后,又回到基督教。

第四名上诉人则是珍妮彼得(Jenny Peter),是一名马兰诺族,原是基督徒,因结婚而改信伊斯兰教,其穆斯林名字是诺慕兹哈丽花阿都拉(Nur Muzdhalifah Abdullah)。据了解,她与丈夫离婚后,又回到基督教。

4名上诉人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脱离伊斯兰教。

因著此案的审讯,今早8时30分法庭外挤满各族人潮,在法庭开始后,一窝蜂涌进法庭內,以聆听此案的审讯,关注案件结果。

基于人太多,一些人则不被允许进入庭內。

根据上诉人的代表律师峇鲁比安指出,上诉人在高庭的申请是一样的,即他们入稟法司核审申请,要求法庭宣判他们是基督徒。

上诉人要求法庭发出履行责任令,指示砂州伊斯兰教事务局局长或伊斯兰教理事会发函,让他们脱离伊斯兰教;他们也向法庭申请履行责任令,以指示国民登记局总监让他们的身份证或记录的宗教信仰改为基督徒。

此案处于准令申请阶段,但辩方律师提出反对,理由是高庭没有权限聆审此案,因上诉人的申请关于叛教课题,因此属于伊斯兰法庭的权限。

峇鲁比安指出,上诉方的论点是高庭拥有权限审理叛教案件,因为砂州伊斯兰法庭不具权限决定叛教案件,因为2001年砂州伊斯兰法庭条例並没有阐明有关课题应由伊斯兰法庭审讯。

其中一名上诉人莎丽花的案件之前在高庭审理,而高庭于2015年1月5日驳回其准令申请,因高庭认同辩方律师所指高庭无权限审理叛教案件。

另3名上诉人,即莫哈末沙菲、珍妮和莎丽娜的案件,高庭也在2015年9月21日驳回他们的准令申请。

接著,所有上诉人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上诉庭于2016年4月19日驳回莎丽花的上诉;而另一组上诉庭法官则在2016年8月17日也驳回另3人的上诉申请。

结果4名上诉人,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当今大马

政府撤回禁单方改教法案,即将呈新版本

刘伟鸿     发表于 2017年8月7日 上午10点30分     更新于 2017年8月7日 下午12点43分

中午12点半更新

国会报道 虽然政府去年提呈《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修正案,放眼解决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问题,但政府今日却在国会撤回这项修正案。

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稍后证实,政府将在本季国会,提呈新版本的修正案一读。

她说,新版本的法案,将删除其中一条处理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关键条文。

阿莎丽娜今早在国会会议开始,便向副议长依斯迈(Ismail Mohamed Said)请求撤回法案。

“政府宣布,撤回《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修正案。”

按照今日国会议事表,这项法令修正案排在第10位。

新版本将删88A条文

之后,阿莎丽娜在面子书发文告指出,政府撤回这项修正案,是为了避免修正案与联邦宪法起冲突,也符合“根据过去判例”(stare decisis)主义,即最高法院对法令第12(4)条文的诠释受到法律约束。

她说,政府已经修改这项修正案,并将在本季国会提呈国会一读。

然而,她也说,新版本的修正案,将删除原版修正案准备新增的88A条文。

“新版本修正案的通知,也已经呈给下议院。”

阿莎丽娜说,政府希望各造能在维护多元种族与宗教的前提下,正面看待此事。

“因此,希望各造能支持这个新版本的修正案,而不政治化此事。”

88A允孩子维持宗教

根据原版的《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修正案,第88A条文是处理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关键条文。

第88A(1)条文写明,丈夫或妻子改信伊斯兰教,孩子将维持宗教信仰。

“除非双方同意更改孩子宗教成伊斯兰教,当孩子满18岁后,这也必须取决于他的意愿。”

新增第88A(2)条文阐明,倘若夫妻任何一方改信伊斯兰教前,双方都信奉不同宗教,孩子可自由地维持原有的宗教信仰。

穆斯林律师团体反对

一旦修正案成为法令,它将允许已改信伊教的丈夫或妻子,在民事法庭申请离婚,更禁止父母单方面更改孩子宗教信仰,以便一劳永逸地解决改教争子案。

惟穆斯林律师协会等团体,反对这项法案,以免伊斯兰教丧失特殊地位。而伊党主席哈迪阿旺担心,修正案影响穆斯林自由,更玷污伊斯兰法庭的完善制度,因而建议国会设立特别委员会探讨探讨修正案。

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当时就表示担忧,一些有权势者将从中作梗,以便让这项修正案无疾而终。

在今年4月的上一季下议院会议,政府为了让路哈迪阿旺提呈动议,以要求政府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令》(355号法令),而展延多项法令的二读辩论。

《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就是其中一项被延期修改的法令。



张念群:内阁有无议决撤禁改教法案?

发表于 2017年8月7日 下午2点3分     更新于 2017年8月7日 下午2点18分

随着政府撤回《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修正案,行动党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问,内阁有无议决此事,而国阵成员党领袖是否同意?

张念群今日发文告,剑指马华总会长兼交通部长廖中莱,沙人民团结党兼首相署部长佐瑟古律(Joseph Kurup)、国大党主席兼卫生部长苏巴马廉、民政党主席兼种植与原产业部长马袖强等国阵成员党领袖。

“廖中莱、佐瑟古律、苏巴马廉、马袖强和其他国阵成员党领袖必须解释,内阁会议有无讨论和同意撤回修正案的决定?若有,为何他们同意?”

“或者,他们将声称,内阁会议从未讨论此事,就好像(伊党主席)哈迪阿旺的355号法令(《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令》)修正案?”

她说,国阵成员党不能保持缄默,否则将被看成进一步戕害所有单亲家长的权益。

到底什么事情生变?

张念群指出,内阁曾设立一个非正式的委员会,以探讨及解决改教争子案。

她点出,这个委员会成员包括廖中莱、佐瑟古律、苏巴马廉、旅游与文化部长纳兹里和掌管伊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贾米尔。

她说,苏巴马廉于去年1月已说,首相纳吉已原则上同意,考虑修改这项法令,以避免孩童在未经双方家长同意下改教。

“所以,到底什么事情改变了,导致修正案如今被撤回?”

撤禁单方改教法案

虽然政府去年在国会提呈《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修正案一读,放眼解决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问题,但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今早却在国会宣布撤回修正案。

阿莎丽娜也证实,政府将在本季国会,提呈新版本的修正案一读,但新版本修正案却将删除原版修正案准备新增的88A条文。

根据原版的《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修正案,第88A条文是处理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关键条文。



国阵要获三分二优势,才修法禁单方改教

发表于 2017年8月8日 晚上6点25分     更新于 2017年8月8日 晚上6点41分

政府向国会提呈“稀释版”的《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修正案,令解决改教争子案的努力原地踏步。旅游与文化部长纳兹里就说,国阵必须获得国会三分二多数议席,才会修改联邦宪法,禁止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

纳兹里在独立日艺术展受访时说,由于原版修正案禁止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第88A条文,被指不符合宪法,因此国会必须修改宪法,才能再修改该法令,纳入第88A条文。

但他说,国阵只有134名国会议员,并没掌握三分二国会议席,因此无法修改联邦宪法。

“至于修正案的最后一个事项(第88A条文),我们(将)等到国阵取得国会三分二大多数优势后,才会修改(联邦宪法)。”

“我们要这么做,只是不够人数。”

担忧在野党投反对票

询及为何政府不寻求在野党支持,好让朝野双方都支持修宪,纳兹里就表示担忧,若在野党投反对票,将是向国阵投不信任票。

他续指,由于一些在野党国会议员来自伊斯兰宗教阵营,因此国阵也无法确定,能否取得这些议员的支持。

“我们不知道,他们会否支持我们。我们也不确定,他们会否将支持我们,因为一旦我们输了,这就是向我们所投的不信任票。所以,我们不要冒险。”

“如果我们坐下来与他们谈,将会花比较长的时间,我们可能会错过这一季(国会)。”

陆兆福当场驳纳兹里

不过,在场的行动党芙蓉国会议员陆兆福当场反驳纳兹里,指纳兹里的担忧乃毫无根据。

“我认为,这个问题并不存在,因为政府在修宪一事中,从未咨询过我们。”

“对于支持一个能造惠人民的修正案,我们没有问题。”

“如果要尝试商谈,当然,我们准备商谈。”

“稀释版”婚姻离婚法

昨日,政府在国会撤回《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修正案,并于今日提呈新版本法案取而代之。

不过,新版本修正案却是个“稀释版”法案,删除了禁止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关键第88A条文。

根据原版的《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修正案,第88A条文是处理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关键条文。

第88A(1)条文写明,丈夫或妻子改信伊斯兰教,孩子将维持宗教信仰。

“除非双方同意更改孩子宗教成伊斯兰教,当孩子满18岁后,这也必须取决于他的意愿。”

新增第88A(2)条文阐明,倘若夫妻任何一方改信伊斯兰教前,双方都信奉不同宗教,孩子可自由地维持原有的宗教信仰。

尽管如此,新版本法案仍保留,允许已改信伊教的丈夫或妻子在民事法庭申请离婚,且民事法庭有权审理财产分配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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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3-6 14:46: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诗华日报

【视频】砂脱伊案判决出炉 案件交伊庭听审!

2018年2月27日

(本报古晋27日讯)引起瞩目的砂拉越4名男女申请脱离伊斯兰教案件,联邦法院五司今日一直裁决,驳回申请人的上诉,砂伊斯兰法庭有权审脱离伊斯兰教的课题。

联邦法院五司,包括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阿末、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阿莫玛诺、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丹斯里哈山拉、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哈山拉、丹斯里南利阿里、丹斯里陈国华今日在古晋高庭听取上诉人及答辩人陈词后,做出上述决定。

4名申请脱离伊斯兰教者为莫哈默沙菲兹、甄妮、莎丽娜及莎丽花诺拉菲查,他们均由巴鲁比安律师代表;至於答辩人则是砂伊斯兰局局长、国民登记局总监、砂拉越政府及伊斯兰教理事会。

巴鲁比安向媒体表示,联邦法院五司认为他们彼此需要更深入讨论,因此决定展延至今天才宣布裁决。4人分别曾向高庭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宣判4人为基督徒;要求回教理事会或砂回教局发出脱离伊斯兰教公函,让申请人能在法律上,不再信奉伊斯兰教,同时也要求国民登记局除去4名申请人在其大马卡的回教徒记录,并改为基督徒。

他们早前在国民登记局的申请遭到反对,有声浪指根据联邦宪法第121(1A)条文,高庭没有权限听审脱教的申请,并指有关案件属于砂回教庭的权限。但4人的律师团的论点是:根据2001年砂拉越伊斯兰法庭法典,砂拉越回教法庭没有权限听审脱教案件。

第一申请人莎丽花诺拉菲查为巫裔,自愿要求脱离伊斯兰教,改信基督教;第二申请人莫哈默沙菲兹(张朱丁注音)为比达友-华裔混血儿,原本信奉基督,但因要与巫裔结婚而改信伊斯兰教。他在其妻子离世后,便认真的信奉基督教;第三申请人莎查丽加央族,原是基督徒,但为了婚姻而该信伊斯兰教。两人较后离婚,她也恢复基督教的生活;第四申请人诺慕丝哈丽花(甄妮),马拉诺族,原是基督徒,但为了婚姻而该信伊斯兰教。两人较后离婚,她也恢复基督教的生活。两人较后离婚,她也恢复基督教的生活。

第二、第三及第四申请人曾多次到国民登记局,要求将他们在身份证的伊斯兰姓名更换;国家登记局以他们没有砂伊斯兰事务局所发出的准许他们脱离伊斯兰教的公函,而拒绝他们的申请。





当今大马

砂政府拟修法,解决脱教案悬宕问题

发表于 2018年3月3日 下午4点50分     更新于 2018年3月3日 下午4点58分

砂拉越政府将会修改州法令,为穆斯林脱教案件寻求一个妥善的行政解决途径。

砂州首长阿邦佐哈里坦言,现有的2001年砂拉越伊斯兰理事会法令确有漏洞,须加以修补,同时设立一项接续的标准作业程序。

“我要加强这项法令。给我6个月时间。”

阿邦佐哈里今早在古晋主持一项开幕礼后,在记者会发表上述言论。

宗教身份悬宕掀不公

阿邦佐哈里指出,基于没有妥善解决管道,而让一个人的宗教身份悬宕无解,是有违正义的事情。

“这正是上次展开法庭开审的原因,尝试定夺谁有权裁决脱教案件。”

“若是伊斯兰(法庭)的法律权限,则应由伊斯兰法庭(负责)。我们必须有管道来(解决)他们的问题。”

阿邦佐哈里表示,目前的问题是,没有任何单位有权断定一个人已经脱教,这导致性政党为在处理他们的身份证时面对问题。

需要法庭裁决才承认

他指出,国民登记局必须要有法庭裁决,即表明某个人已不再是穆斯林,则它才能够正式承认此事。

本周二(2月27日),4名砂拉越州民兴讼要求废止穆斯林身份的努力遇挫。古晋联邦法院五司一致裁决,世俗庭没有审理穆斯林改教案件的权限。

4名申请者的代表律师巴鲁比安(Baru Bian)援引2001年伊斯兰法庭法,向法庭主张砂州伊斯兰法庭没有获得赋权以裁决改教案。

不过,领审的上诉庭主席祖基菲里阿末(Zulkefli Ahmad Makinudin)裁决,尽管没有脱教条文,但有条文阐明改信伊斯兰的事宜,这也意味砂州伊斯兰法庭有司法权审理脱教案件。



穆斯林包围古晋主教,场面一度紧张

发表于 2018年2月27日 下午2点40分     更新于 2018年2月27日 下午2点47分

古晋联邦法院今日裁决世俗庭无权审理穆斯林脱教后,天主教古晋总教区主教傅云生在离开法庭时,遭到一批穆斯林包围与骚扰, 不断高呼“真主至大”,场面一度紧张。

砂拉越基督教领袖与数百名穆斯林今早到古晋的联邦法院,聆听法庭的裁决。

法院最终下判,4名穆斯林男女无法通过世俗法庭脱教,而须到伊斯兰法庭申请。

高呼“真主至大”

在法庭下判后,法庭外的穆斯林连声高呼“真主至大”(Allahu Akbar)。

傅云生踏出法庭时,一些穆斯林亦步亦趋,并不断高喊“真主至大”。

随着穆斯林包围傅云生,场面一度紧张,犹幸最后并没发生不愉快事件,而傅云生得以安全脱离围堵,警方轻装镇暴队也隔开两批人马。

无论如何,一些穆斯林领袖显得友善,还与傅云生拥抱。

傅云生淡化事故

根据《婆罗洲邮报》,傅云生较后接受记者访问时说,上述骚扰事件只是个案。

“我并没不安,我认为现场有许多人看顾我。”

傅云生也强调,必须维护砂拉越的族群和谐。

“穆斯林当局非常好,也帮助我来这里。我跟伊斯兰资讯中心的查巴利亚(Zabariah Matali)在一起。他说‘我们一起加油,我们还是朋友’。”

“我认为这很重要。在砂拉越,我们像朋友般合作。我们维护和谐,确保不会情绪化。我肯定州政府,包括首席部长在看着。”

“我们将尽力维护和谐,重建和谐。我认为这只是个案。我相信,对于大多数人,我们依然是朋友。”

警方否认傅遇袭

傅云生表示,天主教会尊重今日的法院裁决。

他之后也向支持者及朋友发短讯,以让他们安心。

“当这些穆斯林群体开始表现粗野,声量放大时(如你在视频中所见),另一群穆斯林及其他人保护我到路上,上车离开。”

古晋警区主任阿邦阿末(Abang Ahmad Abang Julai)告诉《当今大马》,傅云生并未受伤。

他也否认一些网民指傅云生遇袭的说法。

“现场人群很多,警方在场提供必须的保安。”



法庭裁决阻碍改教,砂教会忧宗教自由受损

发表于 2018年3月5日 下午4点4分     更新于 2018年3月5日 下午4点12分

古晋联邦法院上周二裁决世俗庭无权审理穆斯林脱教后,砂拉越一个基督教会组织深表失望,认为这对改教带来更大阻碍,也违反宪法赋予砂州的宗教自由。

砂拉越基督教福音联合会(Sarawak Evangelical Christian Association,SECA)今日发文告支持砂拉越基督教联合会(The Association of Churches in Sarawak,ACS)的声明。

“我们对砂拉越联合教会(ACS)的以下几项声明持有共同的立场。”

砂拉越基督教福音联合会是由砂拉越众福音教会所组成的联盟。

砂拉越基督教福音联合会表示,古晋联邦法院对改教的判决,已带来极大困扰。

“我们对4位上诉者在砂拉越极力争取宗教自由中所面对的不公平和不公正待遇,表示遗憾。”

“虽然我们尊重联邦法院的裁决,但我们也认为,这对改教带来更大阻碍,它也相等于违反了砂拉越在组成马来西亚联邦时,联邦宪法所赋予的宗教自由的独特性。”

该联合会也担忧砂拉越几个世纪以来所保持的社会和谐受到威胁,也担心和谐关系会因不当的情绪而被破坏。

“长期内,这对砂拉越人民的生活将有极大和严重的后果。”

“我们坚信及认为,焦点和关注力不仅仅放在2月27日于古晋法院所发生的事件,若是如此,我们将错失一个黄金机会,以采取更有建设性的方案来确保砂拉越人能继续保有独特的生活方式。”

宗教自由至关重要

该联合会表示,由于砂拉越各族所付出的努力及了解彼此的文化,并认同多元化,砂拉越人才能享有今日的和谐共处。

“宗教课题有一定的敏感性,我们也认为它会造成砂拉越的不和谐。所以,宗教和谐是传承这个文化的重要关键。”

“成立马来西亚前,各方代表谨慎考量了这四个区域(沙巴,砂拉越,马来亚和新加坡)人民的文化差异。在协商过程中宗教是极重要的议程。”

“所协商的宗教自由(描绘为绝对的宗教自由)是当时沙巴和砂拉越人民极为重视的生活方式,并被记录在联邦宪法以保障这两个区域能够继续享有宗教自由。”

该联合会说,各族和各宗教的先辈在争取砂拉越这项权利时,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和奋斗,并达成共识。

“我们不能将2018年2月27日的事件归咎于一个宗教团体、种族或某一群人。当天,某些不明身份的人士试图攻击正要离开古晋法庭的天主教古晋总教区主教傅云生。”

“我们必须思考一个重要问题,即身为砂拉越人的我们怎么可以放丛及任由这局势破坏了一路以来,我们砂拉越人民(各社会——宗教阶层、公民和政府)引以为傲的种族和谐,及和睦共处的生活方式?”

促共寻解决方案

该联合会表示,几个世纪以来,砂拉越一直很重视并传承持守大家共同建立的和睦共处生活,绝不允许让一两个事件破坏大家一起建立的美好砂拉越。

“在砂拉越多元种族的社会中,不能只单靠一个种族或宗教团体独自实现这个梦想。追求一个明显有利于某个种族或宗教团体而不利于或牺牲其他人的过程,将不会为砂拉越带来我们所期待的和谐生活。”

“我们需要每个种族和宗教团体,共同努力来实现这个梦想。”

该联合会说,砂拉越人对古晋法庭所发生事件的回应是极其重要,因这将决定他们和他们的下一代要如何共处。

该联合会也呼吁砂拉越人,一起努力维持现有的生活方式,包括重新探讨马来西亚协议和其他相关的因素。

“我们强烈呼吁所有砂州人民,不分种族或宗教,在这个关键时刻一同积极寻找共同的出路。我们希望各宗教领袖和政府负责带领,砂拉越基督教福音联合会也愿扮演积极角色,为我们所爱的砂拉越的和谐一起努力,一起奋斗。”

世俗庭不能审理改教

本周二(2月27日),4名砂拉越州民兴讼要求废止穆斯林身份的努力遇挫。

古晋联邦法院五司一致裁决,世俗庭没有审理穆斯林改教案件的权限。换言之,穆斯林不得通过世俗庭脱离伊斯兰。

4名申请者的代表律师巴鲁比安(Baru Bian)援引2001年伊斯兰法庭法,向法庭主张砂州伊斯兰法庭没有获得赋权以裁决改教案。

不过,领审的上诉庭主席祖基菲里阿末(Zulkefli Ahmad Makinudin)裁决,尽管没有脱教条文,但有条文阐明改信伊斯兰的事宜,这也意味砂州伊斯兰法庭有司法权审理脱教案件。

事后,砂州首长阿邦佐哈里表示,砂州政府将修改州法令,为穆斯林脱教案件寻求一个妥善的行政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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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27 11:0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星洲日报

揭开宗教场所神秘面纱·走一趟天主教圣心堂

2019-08-12 14:36:59 沙巴特写 报道/张健锋

儘管沙巴被标榜为多元种族和谐共处的社会,可是大部分宗教场所对民众来说依然是充满神秘感的地方。儘管充满好奇,他们平时也不会随便踏入别人的宗教场所,深怕一不小心就会触碰到别人的宗教“禁忌”。

为了打破读者对宗教场所的迷思,《星洲日报》决定为读者带来一次轻鬆的“宗教场所巡礼”,让读者以愉快的心情参观具有地标性的宗教建筑。而今天要介绍的就是坐落在加拉文星区的天主教亚庇圣心主教座堂(以下简称圣心堂)。

根据亚庇总教区的网站(kkdiocese.net)介绍,目前的圣心堂大教堂建筑是由已故季书章神父于1970年担任堂区主任司铎后,逐渐推动兴建的。季神父于1924年生于中国吉林省,晋铎后被派往北婆罗洲(沙巴)各地服务,于80岁高龄荣休,2010年在沙巴逝世,这是题外话。

根据季神父的回忆,当年的旧教堂建筑建于1949年,信徒因担心建筑结构不安全,来教堂时都坐在靠近门口的地方。这促使新教堂筹建工程于过后陆续展开,而且季神父也在设计上提供了意见。

小圣堂充教堂屏障

首次前往圣心堂的信徒可能会觉得奇怪,就是为何大教堂大门是面向教区中心礼堂而非大马路,反而属于该建筑一部分的小圣堂(Chapel)才是面向大马路。其实这个设计是以小圣堂作为大教堂的隔音屏障,避免弥撒受到繁忙道路上的汽车噪音所影响,而小圣堂本身则成为有空调的隔音空间。

此外,教堂建筑的屋顶有如《旧约》中的“会幕”,也是其建筑特色之一。

不得不说,大教堂内后方挑高的空间真的非常有气势,也营造了一种肃穆的气氛;祭台后面的彩色马赛克壁画更是让人眼前一亮。这幅巨大的壁画长和宽约20尺乘20尺;壁画描绘了耶稣基督在巨大的光芒中升起,背景是沙巴的神山和海岸,具有强烈的代表性。

另外,大教堂内部左右两侧牆壁上的铁壁画勾画圣经记载的事蹟;两侧彩窗则分别以小麦和葡萄为主题,象徵了圣体圣事的意义。

每逢週六傍晚和週日早上,圣心堂都会举行弥撒,各族信徒踊跃参与,现场必定人头攒动,一副生气勃勃的景象。民众对基督信仰的投入已经形成本地的人文风貌之一,即使不是信徒,也对这种情景非常熟悉。

与客家先贤渊源深

值得一提的是,圣心堂的创立与沙巴客家先贤具有一定的渊源。

根据资料指出,圣若瑟外方传教士(也被称为米尔山传教士)领导的纳闽及北婆罗洲宗座牧监区于1881年开始传教。从保佛通往亚庇的铁路于1902年建竣后,亚庇吸引了很多移民,其中大部分是中国南来的客家人,于是牧监区决定在亚庇成立一个传教区。

出生于荷兰的圣心堂区创办人喜登神父(Henry Van der Heyden)于1903年1月抵达亚庇,他于同年6月所撰写的一封信中为这个教区取名为“耶稣圣心”。那时候他已经有192名“望教友”,当中大部分是客家人,甚至该传教区还被称为华人传教区。而教会附属的学校也于不久后创立。

从历史照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喜登神父与最早期的廿馀名学生合影,而这些学生当中也不难认出许多华族脸孔。直到今天,华裔天主教徒仍是沙巴各领域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见证兵南邦演变发展·圣迈克天主教堂历久不衰

2019-08-13 13:38:32 沙巴特写 报导/杨林宜

作为兵南邦县历史最悠久的天主教堂,牆身由一块又一块石头堆砌而成,极耗人力物力,几经波折才建立而成的圣迈克教堂,耸立于甘榜甘保(Kambau)的一座小山丘上,见证了兵南邦的历史演变与发展,也如纽带般紧紧维繫着当地以嘉达山族为主的社会。

牆身由石头堆砌

兵南邦圣迈克天主教堂的基石于1936年9月29日,由监牧奥古斯瓦特举行一场特别仪式后奠下。不过,由于牆身需要一块块石头堆砌而成,极考功夫、人力和物力,所以花了好多年时间建造也只做好了牆身,无奈遇上二战,工程被迫暂停。

不过,兵南邦圣迈克天主教的信徒们,并未因二战浇熄了对完成这座天主教堂的强大意愿,在二战结束后,众人齐心继续未完的部分,并于1947年宣告落成。多年来,天主教堂经过多次翻修和保养,一直维持最佳状态。

学嘉达山语向土著宣教

1883年,米尔山宣教机构的神父布伦哲抵达纳闽,并接受主教托马士杰森的委任,协助神父本德雷德处理吧巴新布都教会事务。同年,布伦哲离开吧巴,到山打根宣教。

1885年,布伦哲追随本德雷德来到瓜拉班尤的本都(Bundu)教会事奉,同年杪,布伦哲与神父依纳玖沿着必打丹河,来到土著嘉达山村庄,尝试融入当地社会,并学习嘉达山语。儘管只是短暂的逗留,但布伦哲对兵南邦的风土民情留下深刻印象。翌年,他再度拜访此地,还沿河来到依诺邦的土著村落。

布伦哲认为依诺邦适合佈道,于是在1887年成立依诺邦天主教会,并于1888年建成圣心教堂。接着布伦哲以依诺邦为中心,开始拜访四周村庄,甚至到内陆区担布南视察。

1889年,布伦哲回到兵南邦土著村庄,此时的他,嘉达山语已相当流畅,与当地人沟通后,决定在当地成立牧区,棣属依诺邦。

杜斯诺努 兵教会创办人

不过,布伦哲仍希望在兵南邦成立教会,于是邀请山打根的神父连哲斯前来与他商议。1890年,连哲斯抵达兵南邦,7月,布伦哲被召回米尔山宣教机构,连哲斯于是接手依诺邦和兵南邦事务。

但不幸的是,连哲斯在1891年5月15日溺毙于必打丹河。连哲斯离去后,神父莱弗特和彭雷德暂时接管其事务,直到1892年6月3日,布伦哲再度回到婆罗洲。翌年,主教为布伦哲找来了得力助手——神父杜斯诺努,后者在拓展兵南邦宣教上表现积极,因此后来被授予“兵南邦教会创办人”。

1900年开始,依诺邦教会活动的活跃程度开始下降,原本集中在当地的宣教重心开始转移到兵南邦牧区,尔后升为教区。两年后,布伦哲离世,杜斯诺努扛起重担,但也将当地宣教活动打理得当。

1906年2月24日,神父奥古斯瓦特前来帮忙,并在一年后接管已在1890年成立的学校(现为圣迈克中学)。在他们的努力下,1922年起,兵南邦宣教事务蒸蒸日上,教友人数持续增加,上主日学的孩子也越来越多,只是一间房屋大小的教堂早已不敷使用。1924年,神父温尔河文协助提升兵南邦学校,主要充作教会、教室、传教士住宿及偏远区学生宿舍用途。

成为北婆纳闽传教中心

1927年7月27日,兵南邦教区迎来新篇章,奥古斯瓦特被委任为北婆罗洲及纳闽监牧,他将兵南邦设为北婆与纳闽的传教活动中心点,同时接管必打丹、依诺邦、林巴纳和下南南牧区,并在1935年3月中,鑑定了兵南邦天主教堂新址,一个月后建造临时钟塔,并在翌年9月奠下新教堂的基石,工程由信徒阿基迪修斯雷德负责,比尤斯及数名本地教徒从旁协助。

不过,工程进行数年,在完成牆身后却爆发二战,工程被迫暂停。日军当时强佔教堂,儘管奥古斯瓦特一再拒绝,但徒劳无功。毗邻的学校也被迫暂时关闭,成为杰斯顿加尔默罗会修女们的避难所。

受到日军威胁的奥古斯瓦特,被日军强制送往丹南,理由是在战争期间,兵南邦圣迈克天主教堂的所在位置将成为日军的前线据点,因此为了“保护”传教士,必须将他们送走。

传教士遭日军囚禁

奥古斯瓦特要求日军至少留下一名传教士来照料兵南邦的教徒。他还自荐留下并强调自己在面对敌人时并不畏惧,但还是遭到日军拒绝。

日军先将奥古斯瓦特在内共12名传教士及信徒(包括3名男童)送到吧巴,并囚禁他们。然后再逼迫他们沿着铁道,顶着烈日赤脚行走到丹南。当时已年67岁的奥古斯瓦特,身体变得虚弱不堪,其中一名神父——安东尼保罗米兹在抵达丹南后不幸身亡,其馀的继续行走到沙邦(Sapong),并囚禁在该处。

二战终于结束,但被送离的传教士和信徒们再也没回过来。曾在沙邦看守的警员说,奥古斯瓦特曾被游说率领传教士和信徒们逃跑,并到瓜拉班尤与前来支援的澳洲军队会合,但遭到奥古斯瓦特拒绝,原因是若他们逃跑,日军会杀光村里的人洩愤。

二战后,神父詹姆士布衣斯被委任为婆罗洲监牧,在二战期间被囚禁的神父安托森被释放后,在海内外筹款4万令吉,延续圣麦克教堂未完的工程。教堂于1947年完工。

1952年,詹姆士升为名誉主教(直到1975年),并积极推广兵南邦宣教活动,使得兵南邦圣迈克天主教堂成为当地人生活重心的一部分。如今的圣迈克教堂,因她承载的历史和故事,成为了国内外游客争相到访的旅游胜地。
米迦勒天使(又称圣迈克)是兵南邦圣迈克天主教堂的守护者。

1890年创办兵南邦学校

说到兵南邦圣迈克天主教堂,就必须提到位于教堂山脚的圣迈克中学。她是兵县第一所学校,在当地名声赫赫,因屡屡在国内外大小活动获奖无数,被教育部评估为卓越学校。

1890年成立的兵南邦学校(当时还未称为圣迈克中学),校舍只用竹子和棕榈叶搭建而成,极为简陋;直到1924年,学校在天主教会的协助下获得提升,建立了双层木制建筑物,可用来充当教堂、学校、学生宿舍及传教士宿舍用途。1935年,学校因学生越来越多而不敷使用,于是在1940年再获得提升。

二战时,学校被迫关闭,结束后学校重开。1958年,神父迈克恆瑟尔曼再次提升该校设备,并命名为圣迈克中学。



星洲日报

华裔穆斯林 乐“教”其中 · 执教培风中学10年没隔阂

2019-09-26 12:47:03

(马六甲26日讯)邓慧敏(Ainul Mardhiyyah)是一名教华文的老师,她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到培风中学当教师,一晃眼10年,这里已成为她的第二个家;不同的宗教并未造成隔阂,她在生活中遇到的喜怒哀乐,这里都有如同父母和如同手足的同事,与她一同分担共享。

到邓慧敏的家乡,需飘洋过海。她生在沙巴,长于台湾,两个都是她的家。邓慧敏的父亲是马来西亚人,母亲是台湾人。她1至3岁时住在沙巴,3岁后全家移民去台湾,至12岁时,父亲过世,13岁,她和妹妹被发现拥有双重国籍,马来西亚不承认双重国籍,因此她俩随伯父回到沙巴生活,并到沙巴独中念书,在热心华教人士资助下完成学业,妈妈则继续留在台南。

大学时改教信奉伊斯兰

35岁的邓慧敏是一名穆斯林,很多人好奇她为何信奉伊斯兰,是与马来人结婚吗?其实,她早在大学时,就已信奉伊斯兰,当时她还单身。毕业后,回国并选择到马六甲定居,刚巧培风中学聘请教师,她去应征,从此变成半个马六甲人。

在这里,她在一名通晓中文的巫裔朋友介绍下,认识了不会讲中文的巫裔丈夫海卡(36岁),丈夫目前在礸油台工作,两人目前育有一名5岁的儿子。

邓慧敏表示,她的家人和亲友,有华人、马来人及卡达山人,有的信奉佛教、有的信奉基督教、有的是伊斯兰,但这不是隔阂,每次家庭聚会或办喜事,大家都能愉快地出席相聚。

“我有一名亲友是传道士,他家办喜事时,我都到教堂观礼。”

邓慧敏在中国念大学,修读中文系,在大学时期有一群信仰伊斯兰的朋友圈,当时她就觉得伊斯兰很和谐友善,在当地出入清真寺也没有约束,而本身也认同伊斯兰及可兰经。

“因为来自单亲家庭,我无法支付大学最后一年的学费,后来大马驻中国领事馆的一名巫裔官员帮我付费,我才能顺利毕业。这名官员就像我的亲人一样,我结婚时,他也有出席;我生孩子时,他也有来探望。”

曾因改教与妹妹争吵

大学时期,她把改教的想法告诉妈妈时,妈妈请她花半年时间慎思,而妹妹则大力反对,姐妹俩因此还大吵。

邓慧敏和妹妹本来是基督徒,虽然两人因为此事大吵,但半年后她决定皈依伊斯兰,血浓于水,姐妹俩最终还是和好如初。

邓慧敏说,一般人认为皈依伊斯兰就是背宗忘祖,失去自己的姓名及种族,但其实不是,皈依后依然可以用回本来的名字。

照常庆祝华裔佳节

她说,本身的家族中,就有两名姑姑信奉伊斯兰。但是节庆或扫墓时,大家依然会参与追思,只是没有持香祭拜而已。

“我本身也一样庆祝农历新年,给孩子红包,孩子满一岁,我也煮红鸡蛋,中秋节我们也庆祝,冬至我也搓汤圆。”

为人妻后,她煮的是华人式的食物,家婆要她学煮咖喱和辣阿参,她始终无法掌握,倒是丈夫不挑剔,她煮什么都吃,回到台湾娘家,外食只要没有猪肉,丈夫都能接受,不必特意找清真食物。

与培风同事像家人一样

邓慧敏说,大学时随朋友到马六甲旅行,初到此地感觉如踏故土,觉得马六甲像极她成长的台南,民情纯朴和谐。结束旅行后,她飞回中国把一切打点好后,就来到了马六甲,决定在这里启动人生新篇章。

她说,初到培风报到,人生地不熟,心里是害怕的,但教职员的友善及关爱,让她很快地融入这个环境,并且非常喜欢这所学校,因为大家就像家人般相处。

“当生活遇到难题时,年长的老师会像母亲一样关怀开导我,同事们也很乐意地与我分享教学心得,尤其遇到挫折时,同事的分享让沮丧的心情很快就恢复力量。”

她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学校,日常交往的多数也是学校的同事,有时她也与朋友到素食店用餐,偶尔也会有旁人以为她不懂中文,在她面前说闲语。在学校,她也享用食堂的食物,尤其是素食,喝汤时,老板也很贴心的告诉她,汤不是用猪肉煲的。

因为娘家在台湾,过年时她无法每一年都回去,但是校方很体谅。例如,校方之前体会她已两年没回台湾过年了,因此让她提早放假,避开人潮回家团圆。

文化不同 夫妻互相包容

邓慧敏成为马来媳妇后,因不同文化,生活中与丈夫难免出现意见不合,但终究以忍让、冷静及磨合,维持婚姻与婆媳关系的美满。

比方说,当她决定让5岁孩子去一般幼儿园及报读华小时,家婆却认为应让小孩去上宗教学校,但她认为宗教可待上了小学才学,现时不需急着强迫让孩子学,虽然意见不同,但大家互相退让及尊重,事情仍然可以解决的。

她说,在马来社会,做妻子的一定要会煮饭,而且得要跟妈妈学,以便煮给丈夫和家人吃;做妻子的,一定要把丈夫服侍好,饭菜准备妥当后,要请丈夫吃饭。

“开斋节的前一晚,女人们要一起煮大锅饭,开斋节早上,男人要去祈祷,女人则要在家里打扮漂漂亮亮,准备好食物,等男人祈祷回来后一起吃。”

她说,马来社会的想法,不管家里经济有多差,女人婚后最好留在家里相夫教子,做家务和顾孩子,是女人的责任。

她指出,相较华人家庭比较讲求男女平权,马来社会还是以男人为中心点,因为观念不同,她和丈夫也曾因此争吵,但经过沟通、互相学习,磨合后,如今丈夫已有帮忙做家务。

“家婆会要求我每天煮饭,认为在家吃比较健康,但是有时我很忙,她也会打包给我吃。佳节时,我没回去大扫除,她也没有多说话。”

她表示,马来社会的男权意识很强,父亲的责任,是管厨房里有没有食物、管家里的花费、管家人的衣服有没有破洞。

“我的丈夫会缝衣服,儿子的裤管过长,都是他卷起缝好的。”

她说,在马来社会,妻子要照顾好丈夫的胃,但男人也不可以拒绝妻子要购买装扮的东西。

虽然如此,她说,马来社会也是很疼女儿的,这个与华人传统家庭不一样。在马来社会,父亲会要求母亲与他一样疼爱女儿,但是,若父亲有什么要跟儿子说的,则会请母亲去转告儿子。

斋戒考验意志非他人迁就

邓慧敏说,学生知道她是穆斯林,在她斋戒月时会特别贴心,上课时会互相提醒同学不在她面前喝水。

“我告诉学生没关系,不必刻意去避忌什么,因为斋戒考验的是自己,不是别人。”

邓慧敏说,有一次母亲从台湾来探望她,刚好当时母亲肚子饿了,她就去快餐店给母亲打包,却遇见旁人投以异样眼光,提醒她说现在是斋戒月。

她说,对于穆斯林女性,月事来临不必守斋,但是本地穆斯林女性却面对不能公然吃喝的情况,反而得偷偷躲起来吃,这令很她很难接受。

她说,如果在月事时公然吃喝,旁人必投以异样眼光。她认为,斋戒考验的是自己的意志,而非处处要他人迁就。

在学校里,学生对她的身分常感到好奇,也会向她发出一些疑问,例如哈芝节为何要宰牛,他们觉得此举有些残忍,她会告诉学生,其实割下的牛肉,是拿来送给贫苦的人,让他们有食物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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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12 10:32: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诗华日报

妻入回教初生儿须跟随 华裔男怒告登记局

2020年1月19日

亚庇19日讯|来自斗湖的一名华裔商人今日召开记者会,不满国民登记局因宗教因素,拒发出生纸给自己的初生儿。

当事人王声腾为了替儿子争取联邦宪法下应有的利益,透过高庭律师马舍于本月内提呈诉状,决定入禀亚庇高庭寻求司法检讨,并列国民登记局总监为案件唯一答辩人。

这名佛教徒的当事人称,其来自哥打马鲁都的杜顺族、已皈依伊斯兰教的妻子,于去年11月22日诞下男婴。

由于妻子在5岁时,因母亲入伊教而举家一起皈依伊斯兰教,导致国民登记局要在初生儿出生纸,列新生婴儿为穆斯林,否则拒发出生纸。

「我妻子早在2016年8月已经通过伊教法庭申请脱教,但是案件一直被展延至今,草草了事。迄今都没有得到一个答案。」

他说,国民登记局拒发出生纸是违反宪法的,因为根据联邦宪法第11条,人人有权信仰和奉行自己的宗教。

「在宪法第12条第4项,未满18岁者的宗教信仰,应该由父母或监护人决定,我是佛教徒,我儿子不应该被强制登记为穆斯林。」

他强调,人民普遍缺乏宪法知识和金钱打类似官司,而一直被登记局的宗教歧视性政策所欺负。

需30万令吉法律费用

「根据我的调查,要在高庭寻求司法检讨需要30万令吉法律费用,这是绝大多数人包括我本人也负担不起!」

另外,也是沙巴贤哲会(Sance Association of Sabah)副主席的马舍说,他会在本月内入禀亚庇高庭,预计案件会在下个月开审,而诉状主要寻求司法检讨、谕令登记局发出出生纸,及当局拒发出生纸违反宪法。



光华日报

等了11年仍未见女儿 英迪拉:警别再找借口

2020年9月11日

“要求警方执行庭令,有这么难吗?”

印裔幼儿园教师英迪拉与改信伊斯兰教的前夫争取孩子抚养权,尽管联邦法院宣判英迪拉取得3名孩子的监护权。然而,时至今日(11日)英迪拉依然未见到女儿,痛批警方“光说不做”。
英迪拉(左图)质问阿都哈密(右图):“要求警方执行庭令,有这么难吗?”

“为何警方一直说会把莫哈末礼端(英迪拉着前夫)带回大马?却什么事都没做,我只是希望我的女儿巴拉沙纳迪沙回到我的身边。”

英迪拉在接受《自由今日大马》的访问时,针对全国总警长丹斯里阿都哈密的“警方保证找出方案,让英迪拉与女儿团圆”承诺,做出回应。

她说,警方不应再找借口,理应立刻执行庭令。

“够了,别再找借口推托。警方这次以新冠肺炎疫情当借口,但疫情之前呢?”

“我已经等了11年了。但,警方依然找各种借口。”

英迪拉认为,警方理应与外国执法单位合作,将其女儿送回马来西亚。



总警长再保证找出方案 让英迪拉与女儿团圆

2020年9月11日

印裔妇女英迪拉与改教前夫莫哈末礼端争孩子抚养权的风波,全国总警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再次保证会找出解决方案,但是不希望有第三方干涉和不希望有政治元素。

“警方有自己的办案方式,让警方办案,不希望吵吵闹闹的,让英迪拉与其11岁的孩子巴拉沙纳迪沙团圆。”

他不希望有政治元素,或任何利益单位介入,因为这个课题很敏感。

阿都哈密出席大马民航管理局(CAAM)颁发认证证书予怡保警察飞行部队训练中心(PLPGU)仪式后受询及时,如此回应。

他指出,警方不曾对此案坐视不理,反之已委任一名高级警官与莫哈末礼端沟通协商,以让他能遵守法庭之前发出的庭令。

他指出,面对将莫哈末礼端带回国的问题,警方自去年开始一直尝试说服对方,在与莫哈末礼端沟通过程中,获得正面的反应,但是当报章刊登来自各方的负面评论时,他就退缩了。

2018年联邦法院作出标杆性的判决,宣判英迪拉3名子女改教无效。



槟华盖街圣公会教堂200岁了! 东南亚最古老 我国50个国家遗产之一

2019年10月03日

英国圣公会首领坎特伯雷大主教(Archbishop of Canterbury)贾斯丁·韦尔,周三傍晚亲临华盖街圣公会教堂主持200周年庆祭典,降福这座被国家遗产局列为马来西亚50个国家遗产之一的宗教古迹建筑。

槟岛圣公会主教拿督拿督乔治三姆,赠送一套槟圣乔治教堂200周年首日封邮票给贾斯丁·韦尔大主教。出席者有:英国圣公会顾问安东尼博可主教、槟岛槟岛天主教區主教施恩天及来自全马各地的圣公会牧师及教友。
英国圣公会首领坎特伯雷大主教贾斯丁·韦尔,为华盖街圣公会教堂200周年庆石碑主持揭幕。后排左起:安东尼博可主教、乔治三姆主教及贾斯丁·韦尔大主教。

为了纪念这座远东最古老的圣公会教堂,华盖街圣公会教堂和马来西亚邮政局合作推出限量版的圣乔治教堂200周年纪念首日封,于今年5月中旬由首长曹观友主持推介礼。

华盖街圣公会教堂罗是由伯特·斯帕克·哈钦斯(Robert Sparke Hutchings)牧师发起,于1819年兴建,并由詹姆斯·考德威尔上校设计,而马德拉斯圣乔治大教堂也是后者设计,这两座教堂都是以英国伦敦圣马丁教堂为设计蓝本。

伯特·斯帕克·哈钦斯为槟岛早期教育家,他在1816年创立了全国最古老的大英义中学,之后圣乔治教堂分别于1884年创立圣乔治女子中学,以及1938年创立圣尼古拉盲童院。



星洲日报

5年前发出教令·沙宗教司:天课可助沙非穆斯林

2019-11-07 18:21:37

(亚庇7日讯)沙巴宗教司拿督邦苏透露,沙巴容许伊斯兰义捐(天课,zakat)协助对象包括沙巴非穆斯林。

沙巴宗教司拿督邦苏指出,他在5年前即发出教令(Fatwa),容许沙巴非穆斯林接受天课援助。

“我必须要澄清,天课是可援助非穆斯林,但是,需视乎接受援助者的情况。”

邦苏是针对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日前建议天课协助有需要的穆斯林,发表上述言论。

“我在5年前已发出教令, 天课是援助贫困和需要协助的群体,包括非穆斯林。”

他说,天课援助非穆斯林是根据个案处理。

他说,要如何分发天课即交予天课中心处理,他们需根据教令行事。

另一方面,州土著法律与事务部助理部长拿督乌达苏莱指出,在州清真寺范围内,耗资300万令吉的伊斯兰图书馆将在明年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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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2-21 21: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诗华日报

大马人权委员会揭 砂拉越多孩童被迫当穆斯林

2021年1月22日

(吉隆坡22日讯)在接获砂拉越原住民孩童被迫遵从伊斯兰教义的投诉后,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呼吁有关当局重新检讨涉及未成年人改教的法律。

根据《FMT》报导,人权委员会指出,问题的根源来自跨宗教的婚姻,而其中配偶不愿再遵从伊斯兰教义。

这些跨宗教婚姻的夫妻必须将孩子登记为穆斯林,尽管他们是被其他宗教信仰的人士抚养长大。

“有很多学生因为身份证上写着宗教信仰是穆斯林,就被迫穿上马来套装和戴头巾。”

“这些小孩也被迫在中小学时期上宗教课,而事实上他们从小都不曾履行伊斯兰教义。”

“这些问题的发生,大部分来自于与穆斯林缔结婚姻后再离婚的家长,最后导致孩子成为受害者。”

人权委员会是于透过线上记者会,这么指出。

我国政府要求人民必须在身份证上列明宗教信仰。



涉及非穆婚姻纠纷 法院将审理穆斯林能否列当事人

2020年11月5日

(吉隆坡5日讯)联邦法院批准,一名家庭主妇针对穆斯林是否要为破坏非穆斯林婚姻而承担责任,所提出的准令申请,因此法院将审理此案。

根据《今日自由大马》报道,承审法官帕曼娜旦称,名字为AJS(化名)的家庭主妇提出的要求,已经超过了《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

“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辩论,因为涉及公众利益问题。”

由于雪州、吉隆坡和布城正在实施有条件行动管制令,此案的审理在网络上进行。

法官指出,这名上诉人必须证明是第一次提出这个课题,并且有公众利益和宪法的重要性。

这些问题是,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是否阻止非穆斯林上诉人,将穆斯林列为法定分居情况下通奸罪的共同答辩人。

法院在诠释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第3(3)条文时,是否应该考虑到假设情况,即国会无意违反联邦宪法第5(1)和8(1)条文,做出立法。

此案申请人的代表律师为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和拉威尼科,答辩人RIS和共同答辩人JBMH的代表律师为萧春真(Siew Choon Jern,译音)。

7月6日,上诉庭三司推翻了高庭的判决,裁定在涉及非穆斯林夫妇的婚姻纠纷中,不能将穆斯林列为当事人。

法官哈欣称,这个决定是有根据的,但他没有提供推翻裁决的理由。另一名法官嘉玛鲁丁裁定,无论任何宗教信仰,只能在离婚申请中指定共同答辩人,而在分居中不得提出共同答辩。

去年7月,AJS向她的丈夫RIS提出了分居申请,同时将一名穆斯林妇女JBMH列为共同答辩人,据称她与RIS有染。

随后,JBMH提出申请,要求删除自己的名字,理由是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不适用于穆斯林。高庭也不公开涉及方的身份。

穆斯林妇女的代表律师萧春真在7月6日告诉上诉庭,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明显不适用于穆斯林,唯一例外是拥有民事婚姻关系的改教穆斯林人士。

不过,非穆斯林妇女的代表律师称,法庭必须审视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的意图,国会不会给穆斯林豁免,让穆斯林破坏非穆斯林的婚姻,还能够摆脱法律。



帮穆斯林妻子改教惹议 JAKIM吁民众保持冷静

2021年2月21日

(吉隆坡21日讯)大马伊斯兰发展局(JAKIM)呼吁民众保持冷静,别胡乱揣测,因为相关单位已在调查有关男子将穆斯林妻子改信兴都教一案。

JAKIM总监拿督阿都阿兹(Abdul Aziz Jusoh)今日发表文告时说,JAKIM注意到网传的视频,即一名信奉兴都教的男子娓娓道来他是如何让穆斯林妻子改教的。

“JAKIM了解到此事也受到警方关注,因为警方收到多各方投诉。

“因此,JAKIM恳请民众让相关单位处理此事及决定下一步行动。”

他提醒民众,若某些人使穆斯林叛教,是会在管制和限制宣传非伊斯兰条例下,受到对付的,并指这条例在我国数个州属通用。

他说,有意叛教的穆斯林,也会在伊斯兰刑事罪条例下,受到对付。

他提醒所有穆斯林,致力于巩固对伊斯兰的信念,并欣赏伊斯兰美德。

“当事关穆斯林,大家请别责备,而是努力巩固伊斯兰家庭结构、培养互相关怀态度、及当大家遇到麻烦事,要伸出援手。”

网传的视频画面显示,一名男子叙述自己将穆斯林妻子改信兴都教的过程,结果引起大部分穆斯林社会的关注。

大马伊斯兰法律禁止穆斯林叛教,而非穆斯林不论嫁或娶穆斯林,都要改信伊斯兰,这段婚姻才算受承认。

第二段是视频显示,男子的妻子在镜头前解释,自己是印尼公民,并述说自己在印尼期间脱离伊斯兰的程序。



当今大马

穆佛教徒非婚生女胜诉,获判“从不是穆斯林”

2021/2/5 11:55 am  更新: 2021/2/5 1:04 pm

经过六年的司法斗争,大马籍女子罗斯莉扎成功争取到法庭裁定她“从来都不是穆斯林”。

罗斯莉扎(Rosliza Ibrahim)的父亲是穆斯林,母亲则是华裔佛教徒,两人在没有结婚下生下罗斯莉扎。

由联邦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Tengku Maimun Tuan Mat)领审的联邦法院九司今天裁定,罗斯莉扎“从来都不是穆斯林”。

东姑麦文裁决时指出,罗斯莉扎出世后就由非穆斯林母亲抚养长大,而且没有任何文件证据显示她“曾是穆斯林”。

跟丽娜乔案件不同

东姑麦文也指出,本案与2007年的穆斯林改信基督教案不同。

2007年,改信基督教的丽娜乔(Lina Joy)向法院寻求删除身份证上的穆斯林身份标识,惟当年5月30日联邦法院驳回她的上诉,要求她先获得伊斯兰法庭批准脱教。

罗莎莉扎2015年入禀沙亚南高庭,寻求裁定她不是穆斯林。罗莎莉扎原本把雪州政府列为答辩人,但雪州伊斯兰理事会(MAIS)介入案件。

2017年6月,高庭驳回她申请,而罗莎莉扎随后上诉至上诉庭,但在2018年4月再次碰钉。但她不放弃,继续上诉到联邦法院,而案件于去年12月16日完成审理。

罗斯丽扎的代表律师哥巴斯里南此前陈词时点出,高庭犯下的法律错误是把本案与丽娜乔案件相提并论。他认为,两案不同点在于,丽娜乔是一出生就是穆斯林,但罗斯莉扎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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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19 11: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今大马

不堪屡遭宗教局调查,跨性企业家喊要脱教

2021/3/2 3:42 pm  更新: 2021/3/2 8:01 pm  晚上8点更新

跨性别企业家诺萨迦因穿着女装,多次遭宗教执法单位盯上,近期更是遭登门搜查。诺萨迦表明,由于不堪宗教当局的滋扰,决定脱离伊斯兰。

根据社群媒体上流传的影片,诺萨迦(Nur Sajat)在直播中说道,雪州宗教局的行动令她更加远离伊斯兰。

“我这样说并不是要威胁什么,不是的。我是要以自己之名,以父之名、以母之名,宣誓我不再想做穆斯林。”

“我要脱离伊斯兰。这样更恰当(afdal)。我不是闹着玩,我是认真的。”

“他们(指雪州宗教局)让我想要脱离伊斯兰。他们对我做的那些事让我离伊斯兰更远。

“他们可能以为自己在规训(iktibar),但不是的。他们只是让我更加惧怕,让我觉得脱离这个宗教更好。”

影片的开头,她也提到,“任何人研究其他宗教都不是一种错,但是我们没做什么,却遭人严重地谴责。 ”

彭宗教司警告或被控

彭亨宗教司阿都拉曼奥斯曼(Abdul Rahman Osman)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诺萨迦的言论可以在伊斯兰法庭,被控以发表具有叛教企图的言论或行为的罪名。

“判定一个人叛教须先有严格调查。然而,她的言论或行为有叛教意图,可以在法庭上被控。”

“因此,执法单位仍可以提控她,因为她还是穆斯林,没有证据显示她已叛教。从外表来看或许已叛教,但叛教是需要经过法庭认证的。”

他也说,执法单位在处理时必须谨慎,不仅通过惩处,也必须劝告和引导这些企图叛教者重返正途。

他劝请诺萨迦勿受情绪所影响,收回脱教言论,重新皈依伊斯兰。

穿女装赴小朝遭调查

诺萨迦是大马知名的跨性别者。无论希盟或国盟时代,她都曾招致政府当局的关注和调查。2018年2月,她贴出到麦加参与小朝的照片,由于穿着女装而引起马来社会争议,时任首相署部长姆加希则要求彻查。

今年1月,她再度因为穿着女装参与祈祷活动,遭宗教局指为侮辱伊斯兰,并在《1995年雪州伊斯兰刑事法规》第10条文(侮辱伊斯兰)下提控。她曾自揭,遭宗教局逮捕问话期间,遭受恶待导致受伤。

她宣称持有医生证明信而未出庭,但沙亚南伊斯兰高庭以无故缺庭为由发出逮捕令。宗教局也高呼立即获得庭令后要立即逮人。



换大马卡资料不果,女子要法庭判单方面改教无效

2021/3/17 7:57 am  更新: 2021/3/17 7:57 am

由于国民登记局拒绝删除大马卡上的“伊斯兰”字眼及改回原名,1名保险代理员已入禀法庭,要求宣判她幼时遭单方面改信伊斯兰之举无效。

根据《当今大马》浏览的法庭文件,该名女子(40岁)辩称,她的父亲在她10岁时单方面为她改信伊斯兰。

文件说明,父亲为她改教后,以一个新名字向雪兰莪伊斯兰宗教局登记她为穆斯林。

申请人声称,她信奉佛教的母亲不曾允许她改信伊斯兰,而她的父母已在1993年离婚。

登记局索取伊法庭指令

该名1980年在新加坡出生的女子,目前跟母亲在吉隆坡相依为命。她说,自己不曾奉行伊斯兰,一直依照佛教的习俗生活。

她指出,去年8月,国民登记局怡保分局的一名官员拒绝处理,她要求删除大马卡上的“伊斯兰”字眼及改回原名的申请。

据她透露,该名官员要求她出示伊斯兰法庭的一项指令,国民登记局才会处理她的申请。

随着国民登记局拒绝理会她之后发出的的律师信,她的律师已在去年11月向吉隆坡高庭申请准令,以展开司法审核。

她在诉讼中分别点名,国民登记局总监、马来西亚政府和雪兰莪伊斯兰宗教理事会(MAIS)为答辩人。

引用英迪拉判例为依据

诉状指出,申请人在任何时候都不曾奉行伊斯兰,也不曾宣读入教宣誓词(dua kalimah syahadah)。

“第一个答辩人(国民登记局总监)没有纪录显示,申请人在18岁时是信奉伊斯兰。”

她认为,国民登记局总监或属下官员要求,她先取得伊斯兰法庭的一项指令才处理其申请的做法“违宪、非法、不合理及程序不当。”

她主张,其改信伊斯兰之举无效,因为联邦法院在2018年已确立法律判例,即规定为不足18岁的孩子改教前,须先获得双亲的同意。

她引述的判决是,幼儿园教师英迪拉(Indira Gandhi,下图)针对前夫单方面为3名孩子改信伊斯兰的做法,向联邦法院提出的上诉案。

登记前没有获双亲同意

诉状强调,申请人的母亲至今仍然在世,且不曾允许申请人的父亲将其宗教从佛教改成伊斯兰。

“第三答辩人(雪兰莪伊斯兰宗教理事会)在登记申请人为穆斯林之前,不曾寻求申请人的母亲同意。”

“若以英迪拉案的判决为依据,雪兰莪伊斯兰宗教理事会在申请人的父亲要求下,发出的改教证书无效。因为这未获得申请人的母亲许可,而申请人当时才10岁。”

“无论如何,当申请人年满18岁时,她可在不受任何人影响下自由地追随和信奉她的宗教,而她选择了信奉佛教。”

附上母亲的宣誓书为证

申请人也指控,国民登记局总监和雪兰莪伊斯兰宗教理事会剥夺了她享有宗教自由的基本权利,虽然此权利获得马来西亚政府的保障。

她入禀的司法审核申请,也获得其母亲(71岁)签署的宣誓书支持。

该宣誓书声称,“我确认,我在任何时候都不曾允许,我的前夫把申请人的宗教从佛教改成伊斯兰。”

“我确认,第三答辩人(雪兰莪伊斯兰宗教理事会)在登记申请人为穆斯林之前,不曾寻求我的许可。”

“我证实,申请人从1998年9月22日年满18岁至今只信奉佛教。我俩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要求登记局发新大马卡

申请人寻求法庭做出数项裁决,包括裁定她是一名佛教徒。

她也要求法庭发出履责令(mandamus order),以指示国民登记局总监向她发出全新的大马卡,即印有她的非穆斯林原名,以及移除伊斯兰的字眼。

她也寻求法庭向马来西亚政府发出履责令,以确保国民登记局遵守庭令。

她寻求法庭向雪兰莪伊斯兰宗教理事会发出履责令,以从改教者纪录中删除她的名字,并取消当初发给她的改教卡(志期1990年10月)。

据知,高庭将在本月针对她的准令申请做出裁决。



政府提3理由,申请撤女子单方改教无效申请

2021/3/17 9:12 am

1名40岁保险代理员入禀法庭,要求宣判她幼时遭单方面改信伊斯兰之举无效。但国民登记局及另两方也入禀法庭,申请撤销该诉讼。

国民登记局总监、大马政府以及雪兰莪伊斯兰宗教在去年12月14日入禀法庭,以3理由要求驳回该名女子的诉讼。

三方所提出的第一个理由,是指该女子是在1990年10月4日改教,所以早已过了可提司法审核申请的期限。

国民登记局等三方也引述《2012年法庭条规》第53条规3(6)条文,指申请人若要提出司法审核,应该是在改教的3个月内提出,即最迟在1991年1月4日就提出。

因此,在超过了提出诉讼的期限后,法庭已无权限审理这项司法审核申请。

三方是通过总检察署,入禀申请驳回此案。

案件属伊斯兰法庭权限

另外,根据《当今大马》所过目的法庭文件,这三方也指吉隆坡高庭是处理民事案件,因此无权审理涉及伊斯兰法庭权限的事务。

他们引述联邦法院第121(1A)条文,指马来亚、沙巴与砂拉越高庭,都无权审理伊斯兰法庭权限内的事务。

“既然改教是属于伊斯兰法庭权限,根据联邦法院第121(1A)条文,作为处理民事案的高庭,没有权限颁布如申请人所要求声明。”

“因此,总检察长申请,法庭应该拒绝由申请人所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

应先索伊斯兰法庭庭令

此外,三方也引述2007年联邦法院的判例,指该名保险代理员并没有合理的申请司法审核理由,而且国民登记局有合理理由,要求她先向伊斯兰法庭鉴定其宗教信仰。

2007年联邦法院的判例,是指改信基督教的丽娜乔(Lina Joy)向法院寻求删除身份证上的穆斯林身份标识,惟当年5月30日联邦法院驳回她的上诉,要求她先获得伊斯兰法庭批准脱教。

此案的申请人辩称,她的父亲在她10岁时单方面为她改信伊斯兰,并以一个新名字向雪兰莪伊斯兰宗教局登记她为穆斯林。

申请人声称,她信奉佛教的母亲不曾允许她改信伊斯兰,而她的父母已在1993年离婚。

诉状指出,申请人在任何时候都不曾奉行伊斯兰,也不曾宣读入教宣誓词(dua kalimah syahadah)。

申请人寻求法庭做出数项裁决,包括裁定她是一名佛教徒。



亚洲时报

限制非伊宣教法案出台? 民兴党促沙盟交待

2021年3月19日

(本报讯)沙巴民兴党昨日疾呼沙盟州政府针对国盟联邦政府计划在国会提呈「控制与限制非回教宗教宣教法案」公开表明立场。

该党也申明,提呈该法案是违反1963年大马协议的。

该党是由总财政泰伦斯贤文、兵南邦区部宣传主任杰勒米基顿及根地咬区部署理主席巴沙布拉联合发表的文告中这麽表示。

泰伦斯贤文指出,这些法案是违反大马协议的;他也质问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是否获得全马14个州属及地区的同意推行这些法案。

“杨德利杰菲里麦西慕是否知情?”

●民兴党也特别点名沙巴进步党主席拿督杨德利、沙巴立新党主席拿督杰菲里吉丁岸以及团结党主席拿督麦西慕,表明是否对首相署副部长阿末马朱早前宣布联邦政府将提呈「控制与限制非回教宗教宣教法案」等知情。

「这三人也是国盟主席团成员,他们应在该主席团里讨论如此敏感课题。」

据指出,沙巴人民尤其是基督徒非常关注及担忧这些法案,因此,国盟成员应向人民作出交待;如果他们选择缄默,则被视为他们默认此事。

「沙巴人民感到担忧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各宗教目前都可自由地在社交平台如《面子书》等直播崇拜及弥撒;这尤其是在疫情期间是必要的,但拟议中的法案又会对此作何诠释?」

巴沙布拉表示,国盟成员党早前也强调要继续在国会提呈伊刑法案,令人关注是否同样获得进步党、立新党及团结党的认同。

「如果伊斯兰党一意孤行要推行这些法案,则进步党、立新党及团结党应仿效民主行动党的勇气,与伊斯兰党切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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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2-14 21:3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今大马

疑孩子遭前夫改教匿藏,妇女报警要求协寻

Feb 14, 2022 10:56 AM  更新: 11:00 AM

槟城一名妇女前天报案,寻求槟城警方协助她找回,据称遭打昔牛汝莪一个穆斯林非政府组织负责人擅自接管的三名孩子

威北警区主任拉兹(Mohd Radzi Ahmad)昨天受《当今大马》询及时证实,上周六接获有关投报。

“警方正收集进一步的资讯,因为我们需要追溯回事发的来龙去脉。”

34岁的罗秀凤(Loh Siew Hong,译音)在报案纸中指出,她在2019年3月跟印裔丈夫离婚后,就跟一对14岁的双胞胎女儿及10岁儿子失联。

她说,双方离婚后,吉隆坡高庭去年3月宣判她获得3名孩子的抚养权,但她却耗用了9个月来寻找他们下落,而最终不得不向武吉安曼警察总部求助。

“2022年1月10日,我的面子书通讯软件收到来自一个账号(的讯息),该账号属于一名女子。”

“我在1月19日读了讯息后,立即尝试通过谷歌寻找这名女子的联络方式。我通过WhatsApp发简讯给她,询问孩子的下落。”

“该名女子承认,我的孩子在她那里,并传了他们的照片给我。”

“那天起,我就叫她归还我的孩子,但她拒绝及不断给各种不合逻辑的借口。她也不允许我跟孩子说话。”

要求独自前往玻璃市

根据罗秀凤,她之后接到消息,指她的孩子住在打昔牛汝莪的一间私人宗教宿舍学校,于是就在2月11日前往该间学校。

但是,其他学生告知她,她的孩子刚在前一天被送走。

事后,她再度尝试拨电给当初发讯息给她的女子,但对方一直没接电话。尽管如此,她透露,该名女子最终联络她说,如果想见到孩子,就独自于2月12日前往玻璃市。

“我报警是为了寻求紧急援助,以便能根据2021年3月24日的庭令索回我的孩子。”

《当今大马》过目了有关庭令,内容提到,法庭谕令警方提供一切必要及合理的帮助,包括对答辩人或任何人士诉诸合理的武力(若有必要),以便孩子归属申请人的监护。

不排除前夫为孩子改教

另一方面,槟州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透露,罗秀凤之前在家暴幸存者的庇护所接受治疗,康复后发现无法联络上三名孩子。

“当她联络前夫的母亲时,对方未透露孩子的去向。”

“之后一名人士联络她说,玻璃市宗教局正在照顾她的孩子。”

“由于罗秀凤的孩子是兴都教徒,她不排除前夫可能替他们改教,然后再送他们去给玻璃市宗教局照顾。”

“这似乎是在重演英迪拉(M Indira Gandhi)跟丈夫离婚后,前夫为女儿改信伊斯兰的案件。”

拉玛促警方查孩子下落

拉玛沙米指出,虽然目前仍不清楚罗秀凤的孩子是否遭单方面改教,警方却必须调查和透露他们的下落。

《当今大马》正联络罗秀凤,以获得她的回应。

2009年,英迪拉的前夫立都安在改信伊斯兰后,擅自替3个孩子改信伊斯兰,随后强行抱走幼女帕珊娜。

此案在伊斯兰法院及民事法庭之间,经过多年的诉讼,最终联邦法院裁定孩子改教必须经过双亲同意,不可单方改教。因此,英迪拉三名孩子的改教作废,唯帕珊娜至今仍下落不明。



蓝卡巴吁警方勿藐视法庭,务必帮罗秀凤找回孩子

Feb 14, 2022 12:05 PM  更新: 12:23 PM

华裔妇女罗秀凤日前报案,怀疑离婚后失联的三名孩子由玻璃市宗教局看管,并要求警方协助寻人。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敦促警方立即行事,否则有藐视法庭之嫌。

蓝卡巴今日发表文告,赞许警方准备前往玻璃市协寻孩子,惟提醒如果警方拒绝协助,可能涉嫌藐视法庭。

“我知道这位母亲想找回孩子,而警方即将为此前往玻璃市,这是值得赞许的。”

“然而,必须强调的是,如果警方未能协助罗秀凤,则可能涉嫌藐视庭令,这当然毫无必要,且应当避免。”

蓝卡巴解释,吉隆坡高庭裁定罗秀凤获得孩子唯一监护权时,已指示警方对其前夫等采取必要措施,以让母亲与孩子团聚。

“如果像所说的那样,孩子由玻璃市宗教局照顾,毫无疑问必须按照庭令,让他们回到母亲身边。若(对方)拒绝,警方有权进入相关场所,以确保上述孩子获释。”

他也要求全国总警长阿克里沙尼(Acryl Sani Abdullah Sani)确保警方立即采取行动,以让孩子获释,与母亲团聚。

怀疑前夫擅自替孩子改教

罗秀凤(Loh Siew Hong,译音,34岁)于上周六(2月12日)报警,要求协助寻找失联的14岁双胞胎女儿及10岁儿子。

罗秀凤指出,2019年3月跟印裔丈夫离婚后,就跟孩子失联。她怀疑前夫擅自替三个孩子改教,同时交由他人藏匿。

她长时间打探后获悉,孩子可能正由玻璃市宗教局看管。



保险经纪获法庭批准,挑战父亲单方为她改教决定

2021/3/25 11:12 am  更新: 2021/3/25 1:04 pm  下午1点更新

一名女子在年幼时遭皈依伊斯兰的父亲改教成为穆斯林,如今取得吉隆坡高庭准令,挑战父亲单方面为她改教的决定。

这名女子是保险经纪,今年40岁。吉隆坡高庭今早发出准令,允准她申请司法审核,以推翻其父亲的决定。

她是在国民登记局拒绝删除其身份证上的“伊斯兰”一词,而启动这项司法诉讼。

根据其说法,10岁那年,即1990年,父亲没有获得佛教徒母亲的同意,就单方面到雪州宗教局将其登记为穆斯林。不久后,她的父母就离婚了。

案件4月8日过堂

高庭法官玛丽安娜(Mariana Yahya)是透过电邮通知各方高庭的决定。

高级联邦律师阿末哈尼尔(Ahmad Hanir Hambaly @Arwi)向《当今大马》证实,本案将在4月8日过堂。

阿末哈尼尔在本案中代表三名答辩人,分别是国民登记局总监,大马政府,以及雪州伊斯兰理事会(MAIS)。

此前,三名答辩人拒绝这名保险经纪的司法审核,理由之一是,一个人若不愿皈依穆斯林,则须在改教后的三个月内提出法律行动。不过,事主却是在1990年10月4日皈依穆斯林。

实践佛教徒生活

据了解,这名保险经纪是在1980年出生,目前与母亲一同住在吉隆坡,并追随母亲的佛教信仰,而从未实践穆斯林的习俗。

她声称,去年8月,怡保一名国民登记局官员拒绝批准她的改名申请,也不让她删除身份证上的伊斯兰字样。当时,她是要将名字换回原本的非穆斯林姓名。

这名官员要她提交一份伊斯兰法庭的准令,才能作上述申请。

其律师是在去年11月到吉隆坡高庭入禀司法审核准令申请。她要求法庭作出若干宣布,包括她是一名佛教徒。

她也要求法庭发出职务履行令(mandamus order),谕令国民登记局总监为她发出一张新的身份证,允准她使用非穆斯林姓名,并删去伊斯兰的字样。

她同时希望法庭也发出职务履行令给雪州伊斯兰理事会及大马政府,以要求理事会将她从改教名簿上删除,及确保政府下令国民登记局总监遵守庭令。

《当今大马》正尝试联系这名保险经纪的律师,以寻求回应。



上诉庭维持原判,否决母亲单方面为孩子改教决定

Oct 27, 2021 12:56 PM  更新: 12:56 PM

吉隆坡一宗“改教争子案”历经五年的诉讼后,上诉庭维持下级法院裁决,否决母亲单方面为两名孩子改信伊斯兰的做法。

由法官卡马鲁丁(Kamaludin Md Said Nordin)领衔的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孩子母亲和联邦直辖区改教注册局(Federal Territory Muallaf Registrar)的上诉。

另两名承审法官为南达巴兰(S. Nantha Balan)和诺丁哈山(Nordin Hassan)。

父亲的代表律师陈丽燕证实了此项裁决。

“两项上诉皆遭驳回。所以孩子们仍是佛教徒。”

“上诉庭基本认为,他们受到联邦法院在英迪拉(M Indira Gandhi)案的裁决约束,即父母亲双方皆得同意,才能让孩子改信伊斯兰。”

陈丽燕指的是2018年联邦法院的标杆裁决,即唯有父母双方同意,才能让孩子改教伊斯兰。该案中,英迪拉(下图)前夫立都安( Muhammad Riduan Abdullah)在离婚之际改奉伊斯兰,并擅自替3名孩子改教。

指示删孩子改教记录

2016年6月14日,父亲入禀吉隆坡高庭申请司法审核,挑战前妻单方面替当时8岁的女儿和4岁儿子改教的做法。

2018年10月,高庭否决母亲的做法,并指示改教注册局移除两名孩子的改教记录。

该母亲和改教注册局随后提出上诉申请。

法庭指示媒体不得报道涉案家长和孩子的名字。

值得一提的是,两名孩子的父母也曾针对他们的抚养权打官司。结果,上诉庭在2018年9月推翻高庭的意向裁决,把涉及的两名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信奉佛教的父亲。

去年1月15日,联邦法院推翻母亲提出的上诉,维持父亲胜诉的判决。



非穆婚姻纠纷诉讼:法院裁决不能起诉穆斯林

马新社  Dec 1, 2021 7:29 PM  更新: 7:29 PM

一名女子声称丈夫与一名穆斯林女子有染,寻求将两人同列为其司法分居申请中的答辩人。不过,联邦法院今日以2对1裁决,穆斯林不可在涉及非穆斯林夫妻的司法婚姻纠纷中,被列为其中一造。

联邦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在发表三司多数裁决时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法令》第3(3)条文阐明,穆斯林是被排除在此法令之外。

不过,她提到,这项法律在特定情况下适用于改信伊斯兰者,也就是其非穆斯林配偶可在他们的民事婚姻后,向前述的改教者提出诉讼。

她指出,《法律改革法令》不只是管理非穆的婚姻和离婚事宜,它也区分适用于国内穆斯林和非穆的属人法(personal laws)。

她说,这是因为,联邦宪法第121(A)条款区分民事法庭和伊斯兰法庭之间的权限。

另一名法官莫哈末扎瓦威支持东姑麦文的立场,法庭因此驳回一名女子(姑隐其名)在她的婚姻诉讼中,寻求将一名穆斯林女子列为共同答辩人(co-respondent),所提出的上诉。

持异议裁决的法官是娜丽妮。

一名法官持异议裁决

上述女子是在去年7月向高庭入禀司法分居申请,并将其丈夫列为答辩人,她声称其丈夫与一名穆斯林女子有染,导致她的婚姻破裂,因此也欲将该穆斯林女子一并列为答辩人。

高庭裁决,一名穆斯林可在离婚申请中被列为共同答辩人,而不是司法分居,故法庭无权在《法律改革法令》第58条文下,谕令共同答辩人做出赔偿。

在离婚案件中,婚约被取消,而在司法分居案件中,婚姻继续存在,但允许夫妻分开居住。

上诉庭之后批准该穆斯林女子的上诉,并裁决《法律改革法令》不适用于穆斯林。

娜丽妮在其异议裁决中说,《法律改革法令》第3条文并未禁止一名非穆申请人,基于通奸指控所提出的司法分居申请,将穆斯林列为共同答辩人。

她说,《1997年诠释法令》第17(a)条文赋权法庭在诠释条文时,探讨一项法律的本意和目的。

她指出,在诠释《法律改革法令》第3(3)条文的“不适用于穆斯林”短句时,必需连贯上下文和采纳立法原意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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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2-16 22: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诗华日报

巫统主张修宪加强回教法 陈泓缣挑战邦莫达表面立场

2021年3月30日

(亚庇30 日讯)沙巴民行党秘书长陈泓缣对巫统日前在其75届常年大会上,推动修改联邦宪法以加强回教法及“控制及限制非穆斯林宗教宣教法案”,深表关注。

他说:「作为沙巴州政府及联邦政府的执政成党员之一,巫统为何要发出上述声音?沙巴的非回教徒和回教徒向来和谐相处,根本不需要这项法令,更何况还要修改我国宪法来限制宗教自由。」

他对民统日前指出,若类似的行动一再发生,以联合邦作为立国形式的马来西亚,需要重新谈判,表示认同。

「若把马来西亚宪法修改成与当年立国先辈所定的面目全非,这等同背叛了先辈,巫统领袖如扎希等,必须细读在醖酿成立马来西亚过程中所出炉的柯勃委员会报告和政府际委员会报告,他将意识到宗教自由是马来西亚立国的主要支柱之一,限制宗教,包括限制宣教活动,根本不能接受。」

他说,巫统要扩展其右翼组织及国盟和谐联盟(巫统与伊斯兰党成立之联盟),就必须向前展望,而不是向后倒退。

「宗教自由不应该有所限制。」

他也挑战沙巴巫统主席拿督邦莫达表明立场,是否同意将沙巴自1963年成立马来西亚以来,所享有的宗教自由典当,以换取微薄的回报。

「邦莫达和阿拉敏是沙巴的两名巫统国会议员,他俩是否支持修改宪法?我挑战他们清楚表明立场,以便选民了解他们在代表沙巴利益的课题上是否可被信任,特别是如今回教法也要被纳入宪法内。」

他说,我国的联邦宪法,只要得到三份之二的国会议员通过,即可修改,所有沙巴国会议员断不会牺牲沙巴州权益。

「虽然对方指这项修正案不会影响非穆斯林,但这并不完全正确,在沙巴,我们只有土著习俗法和土著法庭来监察这项法令,而且,回教法也造成很多争议,如非穆斯林母亲对孩子的监护权、非穆斯林父母在分配资产等。」



温利山:18点协议中 砂不应有官方宗教

2021年4月17日

(本报古晋17日讯)肯雅兰全民党主席温利山认为,在18点协议中,砂拉越不应该有任何官方宗教。

他说,在1963年砂拉越没有任何官方宗教,相较于现在也有更多的自由谈论宗教。

他进一步说,已废除的第161D条,限制砂拉越宗教自由,砂拉越人在该条文被废除之前享有很大的宗教自由和权力。

他今日在一篇文告中这么指出。

他认为,限制宗教是对人权的侵犯,也是对结社自由的侵犯。根据联邦宪法第10条,此类限制应违反宪法,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国阵/砂政盟一直未能看到《砂拉越宪法》第4A条的违宪性。

另外,他也说到,由于伊斯兰教是官方宗教,因此有更大的传播自由,砂拉越已经有许多来自马来亚的宗教老师。而砂拉越有许多的优秀传教士,这是砂拉越人可以接受的。

他也说,如果该党能组建政府,砂宪法的第4A条文会进行修改,以反映砂拉越是一个多元宗教的社会。




当今大马

罗秀凤已寻回孩子,惟暂交福利局照顾待判

Feb 15, 2022 9:24 AM  更新: 10:34 AM

槟城妇女罗秀凤在上周六报案寻求警方协助寻人后,终于在昨天见到由玻璃市宗教局看管的3名孩子。

根据《马来邮报》报道,罗秀凤(Loh Siew Hong,译音,34岁)是在昨天,于玻璃市加央警察总部见到3名孩子。

不过,在吉隆坡高庭于2月21日针对人身保护令申请作出裁决之前,3名孩子将暂时由玻璃市福利局照顾。

罗秀凤表示,尽管她希望立刻带孩子一起回家,但考虑到孩子的情况,所以决定暂缓计划。

“我已经3年没有见过他们,而他们一开始也不大愿意跟我离开。他们担心如果跟我回家,他们的父亲会在监狱里自残。”

“我不想再伤害他们,但当我再次单独和他们说话,他们开始哭泣,表示愿意跟我一起回家。“

罗秀凤于上周六(2月12日)报警,要求协助寻找失联的14岁双胞胎女儿及10岁儿子。

她指出,2019年3月跟印裔丈夫离婚后,就跟孩子失联。她怀疑前夫擅自替三个孩子改教,同时交由他人藏匿。

她长时间打探后获悉,孩子是由玻璃市宗教局看管,并指宗教局的一名女官员拒绝让她见孩子。

3名孩子已改信伊斯兰

根据报道,行动党峇眼达南州议员沙迪斯(Satees Muniandy)和非政府组织“淡米尔之声”(Tamilar Kural)主席大卫马绍尔(David Marshel)昨天也陪同罗秀凤,在加央警察见她的3名孩子。

沙迪斯表示,玻璃市福利局和宗教局官员也在现场。

他透露,宗教局官员当时有出示文件,证明3名孩子已经皈依伊斯兰。

根据沙迪斯,有关文件是宗教局一名女官员所准备,而且当初也是由她见证3名孩子皈依伊斯兰,并阻止罗秀凤见她的孩子。

警方允罗秀凤带回孩子

沙迪斯也说,在昨天的会面中,警方和玻璃市福利局都表明,既然罗秀凤有3名孩子的监护权,因此可以带3名孩子离开。

不过,他表示,在经过大约一个小时的讨论后,最终决定由第三方,即福利局暂时代为照顾3名孩子,直至法庭对人身保护令申请作出裁决为止。

沙迪斯也赞赏玻璃市警方专业处理此事,不但协助罗秀凤与孩子见面,也将孩子暂时交给福利局照顾。



罗秀凤获准与孩子会面,全程长达一小时

Feb 16, 2022 9:33 PM  更新: 9:45 PM

昨天遭玻璃市福利局禁止探访后,单亲妈妈罗秀凤今天终于获准探访三名孩子,全程长达一小时。

罗秀凤今天愉快地向《当今大马》表示,三名孩子很兴奋能见到她,还问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他们问我住在哪里,我给他们看我在云顶高原工作的照片。他们问我,什么时候能一起去那里。”

“我也把昨天买的东西交给他们,喂他们吃我准备的食物。”

“他们叫我买各种各样的东西。我已经准备给他们各买一只手表,分别是蓝色、黑色和粉红色。他们也想要球鞋、牛仔裤等等。”

她说,在今天一小时探访中,她必须遵守多项规定,包括不能跟孩子拍照、车子必须停在建筑外,事前须接受2019冠病抗原检测。

下次探访须上头批准

罗秀凤今天向福利局官员询问下次探访孩子的时间,但对方说需要上头批准。

她提起,周一(14日)与孩子在加央警区总部短暂会面时,他们起初不太愿意跟她回家,为了避免伤害他们,她决定暂交由玻璃市福利局托管,直至人身保护令的申请结果出炉为止。

“我拥有完全的监护权,我可以开车带他们回家,但我不要强迫他们。我要他们全心全意地想跟我回家。”

家属探访须遵守法规

另一方面,妇女部今天也发文告证实,罗秀凤今天中午在该部门属下的玻璃市福利局,跟三名孩子见面。罗秀凤在探访期间,遵守防疫标准作业程序。

《马新社》报道,妇女部指出,福利局是在罗秀凤取得庭令和要求下,暂时协助对方托管和保护三名孩子。

但妇女部否认将三名孩子转到福利局的其他单位。

妇女部解释,根据《2017年儿童(安全地点)条规》,所有家属到福利局探访,都必须事先获得该局官员的书面批准。这是因为福利局已在《2001年儿童法令》下,宪报为安全地点。

罗秀凤于上周六(2月12日)报警,要求协助寻找失联的14岁双胞胎女儿及10岁儿子。她指出,2019年3月跟印裔丈夫纳格斯瓦兰(Nagahswaran Muniandy)离婚后,就跟孩子失联。她怀疑前夫擅自替三个孩子改教,同时交由他人藏匿。

她长时间打探后获悉,孩子是由玻璃市宗教局看管,并指宗教局女官员一度阻止与孩子见面。纳格斯瓦兰则因触犯毒品相关罪行,目前囚禁在牢中。

罗秀凤后来短暂会晤3名孩子,但哭诉玻璃市福利局突然以疫情为由,禁止探访孩子。此举引来朝野领袖的抗议。

公正党峇东埔国会议员努鲁依莎促请,福利局无条件尽快安排罗秀凤与孩子相聚;而马华妇女组主席王赛之则抨击福利局越权,并要求解释转移孩子到别处的原因。



努鲁促福利局允罗秀凤与孩子团聚,需顾身心健康

Feb 16, 2022 2:47 PM  更新: 2:47 PM

单亲妈妈罗秀凤的三名孩子在其不知情下改信伊斯兰的风波,受到公正党峇东埔国会议员努鲁依莎关注。她促请福利局无条件尽快安排罗秀凤与孩子相聚,因为孩子不能随意与父母分开。

努鲁依莎今日在推特发文表示,孩子们的福利不仅限于信仰,也需顾及他们的身心健康。

“因此,不应该分开(孩子)与父母,要持续给予孩子们(与父母接触)。”

她是在推特转发《自由今日大马》一则报道,有关罗秀凤哭诉为何玻璃市宗教司阿斯里可以与两名女儿用餐,本身却因为“冠病疫情”而无法探望孩子。

阿斯里上载共餐短片

《自由今日大马》昨晚报道,阿斯里三天前在社交媒体上载一支短片,显示他正在与罗秀凤的两名双胞胎女儿吃沙爹。

影片显示,阿斯里也询问两名少女,究竟她们是否“想要成为穆斯林”,而她们是否“被迫”改信伊斯兰,或是想要回到母亲所信仰的宗教?

当两名少女表示,她们想要继续成为穆斯林后,阿斯里告诉她们,他会努力确保两人继续维持穆斯林的身份。不过,罗秀凤的10岁儿子并没有出现在影片中。

阿斯里也在影片附上贴文说明,孩子们的父亲是在2020年7月带着孩子一起在玻璃市改教。

他声称,罗秀凤虽然在2021年3月取得抚养权,但对方却“似乎没意要回孩子”,所以玻璃市宗教局也不知晓法庭的判决。

“当槟城那边把他们(孩子)送来玻璃市以接受教育和福利时,我们在不知道法庭的判决下承接了这个责任。”

已发律师信要求证明

阿斯里也在贴文中不点名斥责希盟领袖,不要玩弄宗教情绪和种族仇恨课题,并强调孩子们是自愿改信伊斯兰。

《当今大马》已经联系阿斯里以寻求回应。

今日较早前《当今大马》报道,罗秀凤已经发律师函给玻璃市、吉打及槟州宗教局,要求在七天内出示父母同意孩子改教的证明文件。

罗秀凤表明,若当局没有回应要求,则会入禀司法审核,以要求法庭发出调卷令(certiorari),以便撤销三名孩子改信伊斯兰事宜。

罗秀凤昨日成功在加央警区总部与孩子们短暂见面,惟玻璃市福利局突然以疫情为由,禁止她接下来探访孩子。

罗秀凤目前仍在等候吉隆坡高庭针对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申请的裁决,而孩子们由玻璃市福利局看管。



王赛之抨玻福利局越权,不应阻罗秀凤母子团聚

Feb 16, 2022 4:17 PM  更新: 4:17 PM

玻璃市福利局阻止单亲母亲罗秀凤与3孩子见面,马华妇女组主席王赛之抨击该局越权,要求该局解释转移孩子们到别处的原因。

王赛之今日发表文告表示,只要罗秀凤(Loh Siew Hong,音译)的抗原快速检测试(RTK-Ag)结果呈阴,福利局官员没有理由拒绝她与孩子会面的要求。

“更何况,警方和玻璃市福利局双双承认罗秀凤拥有孩子的唯一监护权。福利局官员无权像小拿破仑一般,阻止母亲及其孩子们见面。”

此外,王赛之引述媒体报道指出,3名孩子此前一直在多个地方转移,最终在玻璃市福利局的看管下,落脚吉打即日得拉(Jitra)的福利局中心,如今却据称在一天后又转移到玻璃市亚娄(Arau)。

“玻璃市福利局必须解释,为什么在未知会罗秀凤的情况下,仅过一天就重新安置孩子们,导致这名母亲进一步陷入困境。”

应确保母亲与3孩子团聚

“经常或突然改变住处不利于孩子们的心理发展和稳定。他们(福利局)在影响孩子们的学习之余,还导致他们陷于不稳定和焦虑中。”

“孩子们和母亲都饱受情感折磨渴望团聚。没必要进一步将他们分开。”

王赛之提醒,玻璃市应当确保罗秀凤与孩子们安全团聚,以恢复公众对政府机构的信心。

罗秀凤于2019年3月与印裔丈夫离婚后,即跟14岁双胞胎女儿及10岁儿子失联。

她怀疑前夫擅自替三个孩子改教,同时交由他人藏匿。长时间搜寻不过后,她于上周六(2月12日)报警,寻求警方协助。

罗秀凤最终成功在加央警区总部见到3名孩子,随后将孩子们暂交玻璃市福利局照顾,以等候吉隆坡高庭对人身保护令申请作出裁决。

不过,玻璃市福利局翌日以疫情为由,拒绝让罗秀凤与孩子们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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