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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1: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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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大马
质疑林吉祥转移视线救儿子 马华指焦点应该是低价购房
发表于 2016年3月21日 下午4点27分 更新于 2016年3月21日 下午4点30分
马华中央宣传局主任蔡金星表示,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为了救儿子,即槟州首长林冠英的“低价购豪宅”课题,不惜多次转移视线。
蔡金星指责,林吉祥制造林冠英为弱者,被国阵逼害的假象,却不肯诚实回答为何儿子有能耐以低于市价,不寻常的价格购买到目前所住的私邸。
“当事件发生时,林吉祥第一个反应是公开叫林冠英开放自己的私邸,力证儿子买的不是豪宅,再来就以一招声东击西,声称林冠英被国阵打压。”
“从林吉祥种种转移视线的手法,未来我们可以预计有更多国阵领袖成为林冠英豪宅课题的祭品,一一被林吉祥祭上神台!”
揶揄林吉祥反常
蔡金星表示,过去若国阵政府发生任何弊端,林吉祥不管三七二十一,都会以未审先判的姿态断定有关人士涉及贪污舞弊,再来就是呼吁成立各种不同名目的独立委员会、皇家委员会等展开调查。
不过,他说,这次事件涉案者是林吉祥自己的儿子,结果林吉祥表现反常。
“我知道林吉祥要转移焦点,我必须提醒他,这个争议在于原来的屋主为何要以低于市价把豪宅卖给林冠英,其中是否涉及公共利益和资源的交换、输送?例如将原本用以建廉价屋的土地贱价出售?”
“我希望,林吉祥身为资深从政者,能够秉持自己过去的标准,倡议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调查自己的儿子,以证明自己儿子的清白。但显然的,他并没有,而是一再转移民众的焦点,企图模糊整件事的争议所在。”
“林吉祥林冠英父子一再试图转移视线,更令人觉得事情越发可疑。”
主动邀请录口供
上周,巫统打昔牛汝莪国会议员沙布丁在国会指控,林冠英以超低廉价格,购买其之前租赁的房子。
对此,林冠英大力驳斥,并邀请沙布丁当面对质。
无论如何,反贪会宣布将调查林冠英。而林冠英办公室则在今日致函反贪会,主动邀请反贪会向林冠英录口供。
自愿售独立洋房给林冠英 原屋主强调不涉利益交换
刘嘉铭 发表于 2016年3月22日 下午12点47分 更新于 2016年3月22日 下午2点57分
下午2点50分更新
槟首长林冠英“购屋案”闹得沸沸扬扬之后,原屋主彭丽君终于打破沉默,立下一份法定声明强调,她自愿以280万令吉价格脱售产业,其中未涉及任何利益交换。
彭丽君是名商人。她的法定声明志期3月22日,并交由槟行政议员彭文宝召开记者会代读。彭文宝也是彭氏联宗会顾问,他说,彭丽君是她的远亲。
彭丽君在法定声明中说:“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同意出售房子给首长演变成如此大的全国课题,况且我本身与州政府没有生意来往。”
“我也没在售屋过程中,从州政府获得任何好处。我以什么屋价卖给首长是我的决定,我没有承受首长或任何一方的压力,或被逼以280万令吉出售房子。我是在一方愿卖、一方愿买的情况下自愿出售房子。”
没牵涉山竹园交易
彭丽君也澄清,本身不是在公开招标中购得山竹园地段的KLIDC公司的董事或股东,也没有涉及该公司的管理。
“如果任何人还要企图做出无谓的‘串联’,把整件事复杂化,拖我下水,我将保留通过法律追究的权利。”
与周玉清是好朋友
彭丽君表示,她在2008年认识林冠英一家人,并因为林冠英妻子周玉清个性友善及谦卑,她俩成为好朋友。
“2008年,我以250万令吉购买了槟城宾鸿路25号的房子,并进行了一些简单装修,好让我的哥哥入住。但是,我听说首长夫人因首长官邸面对白蚁侵蚀的问题,她正在寻找租房。我提议出租房子给他们。”
双方在2009年7月1日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租赁合约,租金为每个月5000令吉,过后租约再度延长三年至2015年6月30日。
“当时,我为自己能够将房子出租给槟州首长一家人感到荣幸,我也算是帮他们解决了住房的问题。”
为房子曝光感懊恼
但是,彭丽君表示,她出租房子给他们后,国阵及非政府组织毫无根据指责她,让她感到非常苦恼。于是,她决定出售房子。
“过去几年,在这间房子前面发生过很多事,从示威到葬礼、甚至有人将汽油弹抛掷进入房子的院子,让房子常常曝光及不安全。”
她说,有关该房子的新闻连同地址和图片,不断在报章上曝光,使她觉得这所房子过度曝光和宣传。
“如果我的亲威或我自己未来要入住 ,我也不会感到安全及安心。”
两年前已协议售价
因此,彭丽君在2012年初口头询问周玉清是否有意愿购买,她愿意以280万令吉出售。
“周玉清告诉我说他们有兴趣,但是首长担心如果他没有在选举中被选为首长,他将没有能力购买这间房子。所以,周玉清问我是否愿意在第13届大选过后,以同样的价格出售房子。”
“第13届大选后,首长夫人说他们还需要时间购买上述产业,并要求给他们迟一点购买的选项。2014年,首长和我在志期2014年6月23日的协议书上同意,他付我10万令吉,我同意给他在5年时间考量以280万令吉购买上述产业。”
“协议书让双方有买卖的选项,我也就同意让首长一家人继续在有关房子内租屋。”
没必要再考察市价
彭丽君指出,2015年6月30日租约届满前,她决定要出售有关产业。毕竟身为一名生意人,她不想忍受无谓的烦恼,而且,当那些人要攻击首长或提及山竹园土地买卖事项时,她的名字总无缘无故和再三地曝光在报章和社交媒体前,而实际她根本没有涉及有关交易。
“我决定出售上述产业,因为它一直招惹很多是非及莫名其妙的宣传。”
“于是,我再次询问周玉清,要求首长履行购屋的选项,我在2015年决定出售房屋给首长时没有考察市价,因为我认为没有必要。当时,首长已经是买家,2014年6月23日的协议书也已经达致双方同意的售价。”
“当首长夫人告诉我,他们已经获得银行贷款后,我们决定以之前决定的屋价,即280万令吉签署买卖合约。我的记录显示,我们在2015年7月28日签署买卖合约,银行在2015年10月发放贷款。”
免去了头痛的问题
彭丽君在法定声明中表示,首长及他的家人在过去6年来都是她的好租户。对她而言,首长是备受尊敬的领袖,她以能够出售房子给他感到骄傲。
“我认为槟城在他的治理下不错。最重要的是,我将房子卖给我尊重的人。”
她表示,没有遗憾以280万令吉出售产业给首长,而她也成功免去了一宗让她头痛及压力的问题。
至于彭文宝受询时只表示,身为彭氏宗亲,他认为彭丽君履行承诺和协议。
以下是有关法定声明的全文:
法定声明:
我,彭丽君(身份证号码XXXXXX-07-XXXX),马来西亚人,住址为XXX-X, Xxxxx Xxxxx, XXXXX Georgetown, Pulau Pinang, 庄严地、真诚地发表下列声明:
我在2008年认识首长一家人。因为他妻子周玉清的友善及谦卑的个性,我与她成为好朋友。
2008年,我以250万令吉购买了槟城宾鸿路25号 的房子,并进行了一些简单装修,好让我的哥哥入住。但是,我听说首长夫人因首长官邸面对白蚁侵蚀的问题,她正在寻找租房。我提议出租房子给他们。我们在 2009年7月1日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租赁合约,租金为每个月5000令吉,过后租约再度延长三年至2015年6月30日。
当时,我为自己能够将房子出租给槟州首长一家人感到荣幸,我也算是帮他们解决了住房的问题。
但是,将房子出租给他们过后,导致我非常苦恼,让我厌烦的是来自国阵及非政府组织针对我的虚有指控。于是我决定出售房子。过去几年,在这间房子前面也发生过很多事,从示威到葬礼、甚至有人将汽油弹抛掷进入房子的院子,让房子常常曝光及不安全。
关于这所房子的新闻连同地址及图片不断地在报章上曝光。我觉得这所房子过度曝光及过分宣传,如果我的亲威或我自己未来要入住 ,我不会感到安全及安心。
在2012年初,我口头上询问首长夫人周玉清,想知道他们是否有意愿购买,我愿意以280万令吉出售。周玉清告诉我说他们有兴趣,但是首长担心如果他没有 在选举中被选为首长,他将没有能力购买这间房子。所以,周玉清问我是否愿意在第13届大选过后,还是以同样的价格出售这所房子。
但是,在2013年第13届大选后,首长夫人告诉我他们还需要时间购买上述产业,她要求迟一点准备好的时候再买。2014年首长及我在志期2014年6月 23日的协议书上同意,他付我10万令吉,我同意给他在5年时间考量以280万购买上述产业。协议书让双方有买卖的选项,我也就同意让首长一家人继续在有 关房子内租屋。
在2015年6月30日租约届满之前,我决定出售我的产业。我是一名生意人,我不想忍受无谓的烦恼,而且,当那些人要攻击首长或提及Taman Manggis土地买卖事项,让我的名字无缘无故地、一而再、再而三地曝光在报章、社交媒体面前,而实际是我根本没有涉足。我决定出售上述产业,因为它一 直招惹很多是非及莫名其妙的宣传。
于是我再次询问首长夫人周玉清,要求首长履行购屋的选项,我在2015年决定出售房屋给首长时,我没有考察市场价,因为我认为那不必要。当时首长已经是买家,2014年6月23日的协议书也已经达致双方同意的出售价。
过后,首长夫人告诉我他们已经获得银行贷款,我们决定以之前决定的屋价,即280万令吉,签署买卖合约。我的记录显示我们在2015年7月28日签署买卖合约,银行在2015年10月发放贷款。
首长及他的家人在过去6年来都是我的好租户。对我而言,首长是备受尊敬的领袖,我以能够出售房子给他感到骄傲。我认为槟城在他的治理下不错。最重要的是,我将房子卖给我尊重的人。针对我以280万令吉出售产业给首长,我没有遗憾。我免去了一宗让我头痛及压力的问题。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同意出售房子给首长演变成那么大的全国课题,况且我本身与州政府并没有生意上的往来。我也没有在售屋的过程中,从州政府获得任何好处。我 以什么屋价卖给首长,那是我的决定。我要强调,我没有承受首长或任何一方的压力或被迫以280万令吉出售房子。我是在一方愿卖、一方愿买的情况下自愿出售 房子。
我也要澄清,我也不是在公开招标中,购得Taman Manggis土地的KLIDC公司的董事或股东。我也没有涉及公司的管理。如果任何人还要企图做出无谓的“串连”,把整件事复杂化、拖我下水,我将保留我通过法律追究的权利。
我谨此依据1960年法定声明法令的条文下宣誓,以上声明属实。
彭丽君
与山竹园地买家有瓜葛 马华指彭丽君越描越黑
发表于 2016年3月23日 下午12点52分 更新于 2016年3月23日 下午12点55分
马华追击槟首长林冠英的买房案。马华中央宣传局主任蔡金星认为,林冠英私邸卖方彭丽君昨天的声明越描越黑。
他解释,这是因为彭丽君与州政府关系非比寻常,而且在声明中故意不提她与山竹园地段买主有商业关系的资料。
蔡金星在今天文告表示,尽管彭丽君一再强调自己是普通商人,但事情不是如此。
“她不仅在2008年在民联赢得槟州政权后,立即与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夫人成为闺蜜,而且在昨天发表声明,竟是由槟州行政议员彭文宝代读,可见她的身分以及与槟州政府的关系一点也不普通。”
跟陈永州是商业伙伴
蔡金星也指出,林冠英与彭丽君都在这事件中刻意回避山竹园地段买卖的实情。
“那就是彭丽君与购买山竹园地段的吉隆坡国际牙科中心(KLIDC)大股东陈永州确实是商业伙伴关系,两人在其他3家公司持有股份及担任董事,这些都可以在大马公司委员会查出。”
蔡金星因此结论,由此可见,彭丽君与州政府,包括林冠英和夫人关系密切,彭丽君与购买山竹园地段的KLIDC大股东陈永州关系密切。
“若不是彭丽君与州政府的关系,山竹园地段会否被与彭丽君有商业伙伴关系的陈永州的KLIDC低价获得?若不是彭丽君与州政府的关系,林冠英又能否以低于市价购买他目前居住的私邸?这是彭丽君与林冠英必须说明的!”
林冠英购屋案:从四道问题看懂来龙去脉
发表于 2016年3月23日 下午5点53分 更新于 2016年3月23日 晚上6点27分
【今分析】以简单直接的语言,为你梳理脉络
过去一周,槟首长林冠英和他的独立洋房在媒体上炒得沸沸腾腾。但究竟风波的起源是什么,我们知道和不知道的又有多少?
《当今大马》在此梳理林冠英廉价购屋案,以方便读者了解来龙去脉。
谁抛出的指控?
巫统打昔牛汝莪国会议员兼柏达主席沙布丁(Shabudin Yahaya)上周四在国会抛下震撼弹,影射身为峇眼国会议员的林冠英涉贪。
他指控,林冠英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向彭丽君购买一间双层独立式洋房。
有关交易原本并非什么严重的事,甚至不是一项罪行。但沙布丁却将此事扯上槟政府2012年低价出售山竹园地皮一事。
假设一名首长真的以相对便宜的价格购买洋房,并以低价出售政府土地给私人公司为交换,那反贪会就可能需介入调查。
不过,这项指控是否有根据?首先,我们要了解山竹园计划。
什么是山竹园计划?
有关计划的地段位于车水路,面积0.4公顷,已在2012年出售给吉隆坡国际牙科中心私人有限公司(KLIDC)。
由于民政党质疑土地市价比州政府售价高一倍,林冠英当时献仪,民政党以2200万令吉买下地段。
结果,民政党接受挑战而缴付1%抵押金,唯最终因无法在期限内缴足余款而交易告吹。
吉隆坡国际牙科中心私人有限公司计划在当地,建造包含一间牙科医院和酒店套房的发展计划。
为何国阵会把购房案扯上山竹园计划?
林冠英独立洋房的前屋主是彭丽君,虽然她是一名商人,但在吉隆坡国际牙科中心私人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利益。
那么,为何国阵依然要把两件事扯在一起呢?
尽管两者没有直接的关联,亲巫统部落格指称,吉隆坡国际牙科中心私人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跟彭丽君是生意上的伙伴,而有间接的联系。
根据公司委员会的文件,彭丽君是Windbond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董事之一,并持有20%的股权。
Windbond公司的另一名股东陈永州(译音,Tang Yong Chew)掌握了剩余的80%股权。与此同时,他也持有吉隆坡国际牙科中心私人有限公司的60%股份。
那么,这算是确凿的犯罪证据吗?那可未必,因为林冠英已点出,山竹园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脱售。
况且,林冠英本身不是敲定得标者的槟州招标委员会成员。有关招标委员会是由槟州秘书担任主席。
因此,虽然彭丽君与吉隆坡国际牙科中心私人有限公司有间接关系,但目前没证据显示,林冠英滥用其职权低价出售山竹园的地段,或曾涉及有关土地交易。
洋房售价低于市价?
回到宾鸿路25号的双层独立式洋房,林冠英去年7月28日以280万令吉购买这座1万161.13平方尺的屋子,即每平方尺275令吉56仙。
前屋主彭丽君在2008年9月27日,以250万令吉或每平方尺246令吉购下屋子。她接着为房子进行装修,再以每个月5000令吉的租金,租给林冠英长达6年。
巫统部落客拿林冠英的屋子,跟宾鸿路一间屋子比较。这间屋子占地4983.69平方尺,且在2014年装修不久后,于2014年以360万令吉(或每平方尺722令吉36仙)。巫统部落客即以此指控,林冠英的购价远低于市价。
如果以这宗2014年的房产交易为准,林冠英购买的洋房应价值超过700万令吉。不过,有关数额可能已被夸大,因为宾鸿路的屋况有极大的差异,有者破旧,一些则很豪华。所以,屋价可能有相当大的差别。
然而,槟巫青团团长拉菲查周一提呈文件给反贪会时表示,林冠英购买的单位估价为427万令吉。他宣称,该文件是内陆税收局针对有关产业转让的评估申报副本。
若文件属实,林冠英购买的洋房确实非常划算。
但是,单凭产业交易而没有任何的条件交换,不足以构成刑事罪。
况且,彭丽君昨天在法定声明中强调,她并非吉隆坡国际牙科中心私人有限公司的管理层或与州政府有商业来往。她强调,双方是在一方愿卖、一方愿买的情况下,把屋子脱售给林冠英。她说,林冠英是备受尊敬的领袖,而她以能够出售房子给他感到骄傲。
彭丽君并没出席昨日的记者会,而是交由槟州行政议员彭文宝代读她的法定声明。彭文宝也是彭氏联宗会顾问。他说,彭丽君是她的远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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