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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5 23: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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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大马
“要女司机露胸免罚单”,路检警员再爆滥权性骚
2021/2/13 5:05 pm 更新: 2021/2/13 7:00 pm
警员趁路检取得女司机个资并联系“要求交朋友”的丑闻甫曝光,又传出更严重的滥权和性骚扰指控。
一名女网民推文投诉,她今早开车行径吉隆坡大使路(Jalan Duta)遇到警方路检时,有一名警员乘机性骚扰她。
她说明自己当时忘了带驾照,于是一名路检警员拿了她的身份证到警察帐篷,用仪器检查她是否有驾照。
不料,另一名警员却趋前,批评她没有穿胸罩,同时要求她“掀开(衣服)给他看”,然后就可免吃罚单。
强硬要求留下联络
女网民拒绝后,这名警员转而要求她提供联络方式,女子再度拒绝后,警员还不死心,拿出手机,要求女网民拨打未接电话给他。
“尽管我已告诉他这令我不自在,他却坚持要取得我的联系方式,还把他的电话递给我,要我在他面前拨打未接电话给他。”
“警察应该要保护民众,而不是做这些事。性骚扰了还逼人给联系号码,不做就威胁要开罚单。太滥权了。”
女网民到警局报案
女网民也说,自己无法拨通武吉阿曼廉正和遵守标准局的热线,于是便到警局报警。
她受询时告诉《当今大马》,这起事件发生于今早7点15分,她随后已到沙亚南警局给供。她透露,她今天还会到十五碑警区总部给供。
媒体今天较早报导,另有网民“@nnnadzifah”在推特申诉,警员滥用职权,在路障执法时取得她的个人资料,并通过手机传讯“要求交朋友”。
警方允彻查二案件
《每日新闻》报道,武吉阿曼廉正和遵守标准局(JIPS)总监占里亚雅(Zamri Yahya) 受询时证实,警方正在调查这两起事件。
“现阶段的调查是根据已有的证词和资料,鉴定这两名警员的身份。”
“同时,武吉阿曼已联系这两名女子,已取得遭指控骚扰她们警员的详细资料,以协助廉正和遵守标准局调查。”
占里亚雅说,廉正和遵守标准局会针对涉事警员采取应有的纪律处分。
他说,这是非常严重的违纪行为,他呼吁值班警员应专业执勤,切勿做或说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
警员滥用路检“要求交朋友”?警方允查网民投诉
2021/2/13 12:14 pm 更新: 2021/2/13 2:06 pm 下午2点03分更新
国内实施限行令2.0以来,警方在各地设立路障执法,但如今却传出警员滥用职权,取得女性个人资料,并通过手机传讯“要求交朋友”的事件。
网民“@nnnadzifah”前天推文向警方投诉说,当她开车去购买日常用品时,在警方设立的路障被拦下,一名警员询问她外出的目的。
她进一步指出,这名警员之后要求她提供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驾照资料。
但是,数分钟之后,涉案警员透过手机即时通讯程式联络她,问她是否在购物。当女事主询问对方何事时,警员回应说,“只是想要认识你”。
网民也遇类似经验
“@nnnadzifah”的推文获得热烈的反响,甚至有网民也投诉有过类似的经验。如网民“ANNA”推文回应“@nnnadzifah”指出,类似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
“ANNA”贴出一张手机即时通讯程式的对话声称,一名警员甚至只需要通过摩哆车牌号码就能掌握某位女骑士的电话,进而联系“要求交朋友”。
网民“@CHXNGESBIEBS”则回复,自己针对一宗性骚扰案件到警局报案,饱受创伤,不料回家后,却收到警员“请求交友”的讯息。
警方推文答应彻查
警方昨天下午4点20分推文回应说,他们关注这次事件,同时承诺将彻查,因此希望“@nnnadzifah”提供他们案发的日期、时间和路障地点,以便调查。
网民“@nnnadzifah”回应警方贴文时表示,她不曾料到这则贴文会引发这么多关注,竟有超过1万5000人转载,也引来其他女性分享自己的相关经验。
“这已超出我预料之外。我没有料到这事情会那么严重。”
“我不会删除这则推文,因为我希望其他人在回复时分享的经验,能够提供资讯给警方。”
她也指出,警方应以全面的应对方式,改善警队内的组织文化。
涉性骚警员调任行政工作,没有停职
马新社 2021/2/15 5:42 pm
涉嫌在大使路路障执勤时性骚扰一名女子的警员,已被调派至警队行政组值班,而没被停职。
武吉阿曼廉正及标准执行局总监占里说,该名警员将面对总部的后续行动。
“所采取的初步行动是把涉案警员调离路障截查职务,没被停职。”
占里对《马新社》说,目前嫌犯在行政组值班,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最近一名女子在推特发推文,声称本身途经大使路的路障时,遭一名警员性骚扰。
遇到警员临检时,我享有哪些基本权益?
2021/2/15 7:55 am 更新: 2021/2/15 7:55 am
路检警员滥权与性骚扰民众事件频传后,使公众人士在面对执法人员临检时,应该享有哪些基本权益的课题,再次受到关注。
限行令2.0落实期间,警方每天都会在全国各地设下路障,临检和逮捕违令人士。单以2月13日为例,政府一共设了531个路障。
易言之,道路使用者在这段期间遇到路检的机率相当高,惟许多人仍对于法律给予他们的保障,所知甚少。
《马新社》昨天报道,国民大学教授诺阿兹雅(Noor Aziah Mohd Awal)接受访问时提到,民众在路上遇到临检时,若无法出示驾照,警方将有权开罚单。
“不过,他们不能因此而逮捕你。因为这不是一种足以构成逮捕的罪行。”
“执法警员也无权向你索取电话号码。”
碰触观看足以构成罪行
她提醒,一旦发生任何性骚扰事件时,民众必须记下事发地点、执法人员的姓名和制服上的编号,然后尽快向警方报案。
“女性必须在任何情况下保持警惕。请记得性骚扰可以发生在任何地点、任何人身上。”
诺阿兹雅也是人权委员会儿童权益专员。她说,如果警员提出任何有关性的要求,同时以逮捕要胁或要求“付款”时,即使那个要求简单如碰触或观看,都已足以构成一种罪行。
她补充,嫌犯将会在《刑事法典》第509条文,即以特定语言及身体姿态侮辱他人罪,或者第354条文,即使用暴力意图非礼罪下,接受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性骚扰可以在《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下遭对付,但该条文没有提到“性骚扰”的字眼。
此外,她呼吁,公众人士或他们相识的人若遭遇执法人员的性骚扰,则应立即向警方报案。
警方也得遵守路检SOP
诺阿兹雅提到,警方在限行期间设立路障时,必须遵守政府所设定的标准作业程序。
她说,警方可以在限行令期间拦截路人,并询问他们的目的地、是否跨县州移动。
他们也有权检查驾照和身份证。跨州人士则需要出示临近警局发出的批准信,否则路检警员有权要求他们折返。
她主张,民众必须学习认识和理解他们所享有的公民权益,包括生命、自由和个人安全的基本权益,而警方必须尊重人民的这些权益。
事主不应先在网络公审
另一方面,诺阿兹雅提醒,一旦遇到任何滥权或性骚扰事件后,民众不应该在社交媒体贴文,公开揭发事发经过,将涉事警员交由其他网民公审。
她认为,涉事嫌犯应该获得自我辩护的机会。一旦罪成,法律自然会惩戒罪犯;倘若指控不成立,或出示证据不足,则公开贴文者事后将面对法律追究。
“没有所谓的绝对权力。任何事情都已清楚在联邦宪法(第5条款)清楚地阐明。”
“我们执行任务时,需要遵守法规、工作伦理和相关的标准作业程序。”
昨天连续传出两宗路检警员滥权和性骚扰女司机的事件。先是一名网民投诉,有警员趁路检取得她的个资,稍后联系对方“要求交朋友”;另一名女司机则指控,有警员在路检处批评她没穿胸罩,同时要求她掀衣服给他看,以交换免吃罚单。
武吉阿曼廉正和遵守标准局总监占里亚雅今早证实,警方证实已确认涉案警员,并已经向他们录供。警方也鼓励其他性骚扰受害者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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