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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含阿拉字眼马来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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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5 06:40:10 | 只看该作者
我信仰的宗教是指导人向善、做好事、说好话,不欺、不伪、不贪、不妄、不骄、不怠,不知其他宗教的教义是否也是相同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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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5 17:14:12 | 只看该作者
当今大马

外人无权决定啥不属基督教 主教指东马教徒将继用阿拉

2013年10月14日 傍晚6点19分


      
傍晚6点45分更新

上诉庭今天裁决政府胜诉,禁止天主教周刊《先驱报》使用“阿拉”字眼的发展,招惹来自东马非穆斯林团体的反弹。

法庭下判之后,一名来自东马的主教扬言,沙巴和砂拉越的基督徒会继续使用“阿拉”,并挑战地质问政府,“你奈我何?”

至于政党方面,民政党坚持,政府在此课题设下立场以前,应该咨询国阵成员党的意见;而沙巴民统党形容,今天是沙巴和砂拉越土著“哀伤的一天”。

以下是《当今大马》整合出宗教领袖和政治人物今天对于此课题的看法:

砂拉越基督教协进会主席波利拉勃主教(Bishop Bolly Lapok)

由外人(法官)来决定“阿拉”字眼并非基督教的一部分,是完全不负责任和严重贬低的举动。

教会不需外来的辩护者,来决定什么是我们信仰的一部分。

“这项裁决违反普世常识。”

在此期间,沙巴和砂拉越的基督徒会继续虔诚地信奉“阿拉”直到天国降临,我们现在想问政府,“你奈我何?”

马来西亚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



理事会对于法庭今天的裁决,即基督教周刊《先驱报》不得使用“阿拉”字眼来形容上帝,感到震惊和沮丧

更令人震惊的是法庭所给予的破坏公共秩序理由。怎么会如此呢,因为《先驱报》只是给基督教徒而已?

宪法第11(4)条说,禁止的是非穆斯林不得向穆斯林宣扬其他宗教。

“阿拉”字眼的使用在世界和西马已有200多年,从来不曾引起混淆,为何如今会在大马造成混淆呢?

法庭裁决“阿拉”字眼不是基督徒信仰中的一部分(integral part),这也是极为骇人的说法。

更扰人的是,联邦法院的法官莫哈末阿班迪(Mohamed Apandi Ali)更诠释宪法的第3(1)条文,认为“和平与和谐”是保护伊斯兰教的尊严,以及排除任何对伊斯兰教的威胁。

砂拉越团契(Sarawak Ministers' Fellowship)

(随着法庭今天的裁决),砂拉越整体的基督社群突然间陷困,每名土著基督徒突然面对违法而遭逮捕的风险。

他们所谓的罪行,纯粹是奉行了几百年来的习惯,以自己的语言来称呼“神”。

法庭的裁决也违反了普遍的法理原则。

我们呼吁所有基督徒保持冷静,不要鲁莽发表言论来回应法庭的裁决。

大马兴都协会前主席柏迪林甘(A Vaithilingam)



穆斯林不应该畏惧非穆斯林。一旦基督徒引用“阿拉”字眼,那就会吸引穆斯林改信基督教吗?

伊斯兰教受到宪法的保障,非穆斯林不可以向穆斯林传教,但(反之)穆斯林可以。

谁会去阅读《先驱报》?答案是只有基督徒。谁会去教堂?也只有基督徒。穆斯林会去教堂吗?

我对于法庭裁决感到非常失望,因为这决定没有考量到非穆斯林的土著已经世世代代使用这个字眼。

我希望联邦法庭可以慎重考虑,非穆斯林已经用了“阿拉”字眼数代之久的事实。

吉打民政党青年团团长陈庆亮

基督教徒,尤其是沙巴和砂拉越者,已经长久使用“阿拉”字眼。

政府在下决定之前,应该将此纳入考量。

若问题没有获得妥善解决,大马基督和穆斯林社群之间会产生摩擦。

政府在作出任何具体决定之前,应该咨询国阵的全体13个成员党。

政府在落实任何国家政策之前,都应该考量所有社群的意见。

马来西亚基督教联合会(Christian Federation of Malaysia)

这项裁决将影响所有的基督教马来文刊物。法庭宣判“阿拉”字眼不属于基督教的一部分,显示法庭漠视来东马土著基督徒的地位。这些土著基督徒以马来语交流,同时占据教会成员达60%。

这又是另一个侵犯宪赋宗教自由的决定,也侵蚀了宗教团体奉行信仰的权利。

宪法第3(1)条文的重新诠释,似乎限制了少数宗教,在不会扰乱主流宗教(majority religion)的“和平与和谐”情况下,才能奉行自己的信仰。

法庭今天的裁决只会进一步破坏大马人的团结。

我们希望首相纳吉和其内阁成员继续坚守早前提出的“十点方案”,继续尊重马来文版《圣经》(Alkitab)。

因此,我们应继续在教堂的礼仪、祈祷和所使用的教材中,继续用“阿拉”字眼。

沙巴民统党主席班纳东博

另外,《星报》报道,班纳东博(Bernard Giluk Dompok)形容今天是沙巴和砂拉越的土著“哀伤的一天”。

“我个人对上诉庭的裁决感到非常失望。”

班纳东博指出,沙巴和砂拉越在加入马来西亚联邦之前,已经在用“阿拉”的字眼了。

“印尼和阿拉伯国家的基督徒都在用‘阿拉’字眼。为什么马来西亚就不可以?”

“我很确定,任何有正常思维的人,都会捍卫任何族群使用这个字的权利。”

班纳东博也是前任种植及原产业部长,他相信,《先驱报》会对此提出上诉,并希望他们上诉得直。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43872



指“阿拉”字眼非伊斯兰专属 阿联官方报质疑上诉庭裁决

2013年10月15日 上午11点12分

上诉庭昨天推翻早前宣判,裁决天主教刊物《先驱报》不得使用阿拉字眼后,再度掀起阿拉字眼是否专属伊斯兰的争议。此时,伊斯兰世界同样传出不认同这项裁决的看法。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一家官方报章通过社论强调,阿拉字眼“不是伊斯兰的专属”。

由阿联酋长国政府所拥有的《国家报》直言,大马上诉庭昨天的裁决或许是“错误”的。

“就此拥有大量基督和兴都教人口的友好国家,这感觉上是个错误的决定。”

基督教早用阿拉称呼上帝

“阿拉字眼从来不是伊斯兰的专属。确实,早在伊斯兰之前,基督教和犹太教徒就使用阿拉字眼来指涉上帝。”

“当中东的基督教徒向上帝祈祷的时候,他们使用‘阿拉’字眼。若你这个星期天走到开罗、巴格达或贝鲁特的教堂,你就会听到他们召唤‘阿拉’的名字。”

它指出,可兰经也明确表示,穆斯林应该告诉那些“得到圣经的人”,即基督和犹太教徒,他们上帝是一样的。

基督伊斯兰信奉同一上帝

《国家报》社论也表示,大马上诉庭的裁决不但忽略了神学,而且也没有考虑到“阿拉”字眼的语源学。

它说明,“阿拉”来自阿拉伯文“al-ilah”,意即上帝,而这个字眼流传到世界各地,从阿拉伯进入马来语文世界。

“阿拉伯语作为一种语言,是信仰的工具,不管是基督教、犹太或伊斯兰。这3个一神论宗教的上帝都同属一个上帝。因此,毫无意外的,这3个宗教在阿拉伯语世界里(甚至超越它),都将上帝称为‘阿拉’。”

“若他们都拥有同样的上帝,则他们应该有权以同样的名字来称谓他们的神。”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43895



横加干预非穆斯林宗教自由 宪法专家指上诉庭裁决违宪

2013年10月15日 下午1点44分


      
宪法专家阿兹巴里表示,上诉庭昨天禁止《先驱报》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有违宪之嫌,横加限制非穆斯林的宗教自由。

他指出,上诉庭法官在判决中,把伊斯兰作为官方宗教的规定,变成针对每个国民的基准,已违反了宪法第3(1)条文的宗教自由意义。

阿兹巴里强调,宪法第3(1)条文的意思显而易见,尽管伊斯兰是宗教自由,但是非穆斯林能够在没有限制的情况下,自由地奉行他们的宗教。

他补充,在宪法里,唯一能够否定基本权益的,只有颠覆和紧急状态的条文。

法官不愿违反政府路线



阿兹巴里(右图)表示,上诉庭这次裁决或导致非穆斯林有“不安全”的感觉,这有违宪法第3(1)条文的本质。

他认为,昨天的裁决似乎是一种没有严格遵循法律的“政策决定”(policy decision),法官不愿偏离行政权的路线。

“简单来说,法官不愿意在此积极行事。他们显然仍活在战时决策底下,即政府在安全和公共秩序的掩护下,拥有绝对权力来决定所有的事情。”

批政府横加干预基督教

阿兹巴里补充,即使“没有证据”显示基督教徒使用阿拉字眼将危害公共安全和秩序,但政府却通过这次裁决“干预”了基督教社群的宗教实践。

他认为,基督教徒使用阿拉字眼并不会给穆斯林造成问题,因为基督徒已不被允许向穆斯林宣教,而且穆斯林也拥有本身悠久和稳固的教义。

具体而言,《先驱报》根本不会流到穆斯林手上,因此无从影响穆斯林。

右翼导致宗教关系退化



另一方面,伊斯兰党霹雳州巴里文打区国会议员慕查希(右图)认为,上诉庭昨天的裁决显示,大马跨宗教关系正在退化,而右翼力量是其背后的祸首。

也是伊党中委的他表示,虽然他尊重上诉庭的裁决,惟不认同政府处理《先驱报》课题的手法。

“政府媒体展开大肆报道,反映极右翼的观点。这些人无法理解宗教之间需要和谐关系。他们受到关注,仿佛他们代表了整体穆斯林社会。但事实并非如此。”

强调伊斯兰不强迫他人

慕查希是伊党前主席尤索夫拉瓦(Yusof Rawa)的儿子。他表示不能认同法官在判词中,突出穆斯林面对叛教威胁的做法,以致让人误会伊斯兰是虚弱的。

“穆斯林应该保障其他宗教的信仰自由。我们应该立下榜样,显示伊斯兰不强迫他人。”

他认为,上诉庭3名法官受到右翼组织观点的影响。

“我们必须看到更宏观的景象。这次裁决只会意味,若我们继续如此,所有宗教的人将无法团结起来。”

裁决将冲击东马基督徒

慕查希指出,上诉庭昨天的裁决将给沙巴和砂拉越的基督教徒带来深远影响,因为他们向来使用着印尼语/马来语圣经。

“极右组织希望将这项禁令扩大到沙巴和砂拉越,这是令人苦恼的。若此事发生,则更多问题会产生,因为砂拉越伊班族一直都是用‘阿拉’来指涉他们的上帝。”

主张互相对话建立信任

慕查希透露,自从高庭在2009年12月31日作出允许《先驱报》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后,他就跟不同信仰的群体展开了对话。

他指出,在高庭裁决后,连续发生教堂和清真寺遭人纵火和涂鸦之际,“我曾到30间教堂会晤他们,承诺说在伊斯兰,我们将保护所有的祈祷场所。”

“这些会晤成功搭起桥梁。重要的是,我们能够建立信任,这种做法应该获得持续的支持和扩大,各宗教的信徒应该继续坐下来文明对话。跨宗教对话是向前的方式。”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43900



“不服就离国论”毁宗教和谐 廖中莱轰穆连极端口出狂言

2013年10月15日 下午3点00分


      
随着上诉庭昨天裁决《先驱报》不得使用“阿拉”字眼后,马来西亚穆斯林连线(ISMA)随即发表大马基督教徒应服从伊斯兰权威,否则大可搬去其他国家的言论。

马华署理总会长廖中莱今天抨击穆连,无视于大马是一个奉行多元种族、多元宗教和多元文化的国家,在阿拉字眼判决案事件中发表极端言论,严重破坏了国内的宗教和谐。

狂言者应受法律制裁

廖中莱在今天文告强调,大马宪法保障言论和宗教自由,此外,非穆斯林具有马来西亚公民地位,也是宪法肯定的。

“轮不到任何人因人民拥有不同意见,就请任何人离开。”

廖中莱指出,我国的宪法第8(2)条文保障,没有任何人可以因为种族,宗教和性别而受到歧视,因此“随随便便就口出狂言请持不同意见者离开或移民者”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珍惜国民与宗教和谐

廖中莱续表示,非穆斯林国民忠于马来西亚,为马来西亚的发展贡献良多。

他奉劝所有人在发言时维持理性与珍惜国民间的感情和宗教间的和谐,并完全接纳彼此,才能缔造一个真正团结和和谐的国度。

上诉庭昨天宣判政府上诉成功,推翻高庭决定,禁止天主教刊物《先驱报》使用“阿拉”字眼。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4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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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5 19:01: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eastender9 于 2013-10-15 07:04 PM 编辑

真的是以民為"笨"!!國陣內還有良知的成員黨們,現在就該立刻退出國陣,不要再與其同流合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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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17:43:07 | 只看该作者
当今大马

东马朝野齐口炮轰阿拉判决 国阵基督教徒领袖受促退盟

2013年10月16日 下午3点30分


      
自上诉庭裁决政府胜诉,禁止天主教周刊《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后,东马人民对此跨越政治立场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团结,捍卫宗教自由。

各大报章、新闻网站和社交网站充斥着数百条对这项裁决的评论,有些留言指出,对东马两州加入马来西联邦后遭背叛深感遗憾;有些则呼吁禁止马来西亚穆斯林连线(ISMA)、土权领袖等宗教狂热分子进入东马。

以下是《当今大马》整理出各党政治人物对裁决的看法:

沙巴立新党主席杰菲里吉丁岸(Jeffrey Kitingan)

这不是上诉庭的裁决,而是巫统或国阵持续的政策,除非首相和国阵全方位转型,展现出包容与和解,否则大马终究被摧毁和分裂。

要提醒首相和中央政府的是,问题起源是内政部援引《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中的酌处权来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很明显的,这是联邦政府的决定。

自此,种族关系恶化就因为巫统玩弄“种族和宗教”牌而加速恶化。这动摇了官方“大马——真正的亚洲”,和首相本身“一个大马”空洞口号的基础。

如果种族和宗教关系继续分歧,这将有可能导致马来西亚分裂。联邦政府已经忘了,它是属于全马人的政府,不是属于马来人或是马来半岛的政府。

他们已经忘记本身执政的并非是马来亚联合邦而已,相反是马来西亚联邦,沙巴和砂拉越的开国元勋曾经获得承诺将会享有宗教自由。

宗教自由是何等重要,以至于原住民在沙巴州内陆根地咬(Keningau)矗立了一座誓约石,象征着永远的自由,如果没有这些承诺,就没有今天的马来西亚。

在婆罗洲或邻近国家使用 “阿拉”字眼,并不曾引发任何种族动荡或扰乱。相反的,即使没有“一个马来西亚”口号,沙巴和砂拉越依然和平共处。

穆斯林非政府组织没有必要站出来宣告“基督徒是我们的兄弟姐妹”,因为在沙巴和砂拉越的生活中,兄弟姐妹、妈妈爸爸、妻子丈夫可以是基督徒、穆斯林或其他宗教。

不要忘记,不曾有大马基督教徒质疑或挑战伊斯兰教为官方宗教的地位,相反政府对待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的行动和政策,才是(少数民族)被边缘化和剥夺权利的原因。

如果首相接受穆斯林组织的观点,那就是开始谈判和允许沙巴、砂拉越脱离马来西亚的时候,让马来半岛可以自身恢复成为马来亚。如果联邦政府默许马来半岛极端的马来人搞分裂,那就没有任何理由留住沙巴和砂拉越。

砂人民党主席詹姆士马星(James Masing)

上诉庭法官因对沙巴和砂拉越社会宗教状况无知,而在近两个月做了两个错误的裁决,即Bisi Jinggot原住民使用土地权利的案件,以及禁用“阿拉”字眼的案件。

政治领袖必须慎重考虑一点,我们不能够让那些无知的司法机构成员去作出判决,他们理应是司法制度的诠释者。

行动党中委约翰布莱恩(John Brian Anthony)

马来西亚已经没有了宗教自由,而我们祖先的担忧也在马来西亚庆祝50周年时成真。极端的穆斯林认为这片土地是他们的,所以他们不尊重基督徒信仰自己宗教的权利。

所有信仰基督教的达雅政治领导人应该退出国阵,以向极端的穆斯林传达这个国家并不只是属于他们的明确信息。这是马来西亚悲哀的一天,首相是如此的弱,他之后不可能再让马来西亚团结。

沙巴行动党秘书兼甘拜园州议员艾德温波西

艾德温波西表示,上诉庭针对“阿拉”一词的判决,已打击马来西亚在国际上建立起来的中庸形象。

他说,这项判决令全国的基督教社群感到失望、震惊和愤怒,特别是世世代代都使用“阿拉”字眼来称呼神的沙砂基督教群体。

他发表文告说,有关判决不但打击马来西亚多年来在国际上建立起来的中庸方针治国形象,同时也侵蚀了国民之间的团结。

“沙巴及砂拉越的基督徒多年来都使用‘阿拉’这个字眼,并没有产生任何问题,为什麽现在却说使用这个字眼会对回教造成威胁呢?

艾德温波西指出,当东马的基督徒代代相传都使用阿拉字眼,怎么能说‘阿拉’这个字眼不是基督教信仰重要的一部份呢?”

也是民主行动党沙巴原住民谘询理事会主席的他,认同砂拉越教会协会主席波利拉卜主教所说的,法庭的是项判决违反了普世观点。

他对沙巴教会协会主席曾立德回应此事时表示,基督徒称呼上帝为“阿拉爸爸”,这种称呼发自内心深处,不能被改变,因为大家都有权利选择敬拜上帝的方式。

他认为,上诉庭令人震撼的判决,一定要被挑战至联邦法院。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43975



穆斯林不得质疑上诉庭裁决 柔前宗教司警告或构成叛教

2013年10月16日 下午2点41分


      


上诉庭日前判天主教刊物《先锋报》不得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掀起民间众多质疑。柔佛前宗教司诺加杜(Mohd Nooh Gadut,右图)警告,那些质疑这项裁决的穆斯林,可能有沦为异教徒或叛教者的风险。

诺加杜目前是柔佛州宗教理事会的顾问。他向《马来西亚前锋报》表示,若穆斯林质疑上诉庭裁决,则这将曝露他们的伊斯兰认识已乖离正道,以及他们拥有可耻的人格。

“若穆斯林刻意质疑它,则他们可以被宣判为异教徒,或者成为叛教者。”

南希:裁决仅限先锋报

此外,《星报》报道,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南希(Nancy Shukri)表示,上诉庭本周一的裁决仅限于《先锋报》。

这位来自砂拉越的部长同时强调,国阵政府跟法庭这次的裁决毫无关系。

哈仑:满意上诉庭裁决

《前锋报》也报道,伊斯兰党长老会主席哈仑泰益(Harun Taib)指出,所有穆斯林都有义务保护伊斯兰,不分政治倾向,捍卫“阿拉”字眼的使用。

“不论任何政治倾向,所有穆斯林都应该捍卫伊斯兰信仰和宗教。我对上诉庭的裁决感到满意,因为在伊斯兰信仰里,它应该获得保护。”

上诉庭三司在本周一(14日)宣判政府上诉成功,禁止天主教刊物《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并声称阿拉字眼的使用并不是基督教的一部分。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43973



亚洲时报

禁《先驱报》使用“阿拉” 州副议长也感伤心失望

(本报讯)除了非官方组织及反对党人士,沙巴州议会副议长拿督尊尼摩西顿也表示对上诉庭批准内政部上诉,禁止天主教周刊《先驱报》在马来文版本使用「阿拉」字眼感到失望、伤心及不舒服。

他表示,国阵政府必须确保「阿拉」字眼课题不会演成分裂人民,以及使得「一个马来西亚」理念沦为笑柄。

他说:「如果有人借此课题搞个人英雄主义及造成宗教分裂,那麽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拉萨将面对困难。」

尊尼摩西顿是在亚庇接受报界访问时这麽表示。他表示,是项判决亦会对沙巴及砂拉越带来冲击,因为《先驱报》发行网亦包括沙砂。

他说:「这是反常现象,因为在外国天主教刊物都在使用『阿拉』字眼称呼上帝、而这些刊物可能入口到沙砂,与此同时,《先驱报》却失去这项权力。

「其实,早在独立及马来西亚成立之前,这都不是课题,为甚麽现在反而成为课题?」



邦布宁:“阿拉”沙砂长期使用 应该受到尊重

(本报讯)「沙巴改革阵线」主席兼担波罗利区州议员拿督威弗烈邦布宁昨日指出,上诉庭批准内政部上诉禁止天主教周刊《先驱报》在马来文版本使用「阿拉」字眼乃预料中事,且有违联邦宪法所保障的宗教自由。

他说:「上诉庭乃基于担心基督徒采用『阿拉』字眼会造成不和谐及回教徒不满,因此,这可被视为并非完全依据法律角度作出的决定。

「这也使得大马宛如与全球其他国家隔离,事实上,人口大部份是回教徒的邻国印尼之基督徒一直以来也采用『阿拉』字眼,从来没有造成甚麽问题。」

邦布宁是在亚庇发表的文告中这麽表示。他指出,更何况大马回教党全国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及该党精神领袖拿督斯里聂阿兹,也一再指称非回教徒可以采用「阿拉」字眼,只是不能加以滥用。

他说,他本身对采用「耶和华」来称呼上帝没有问题,况且这是旧约《圣经》中对全能造物者的称呼,但问题在于这并非字眼,而是法律政治的权力。

他表示,这是当年沙巴及砂拉越与马来亚共同成立马来西亚的协议之一,「如果当时说明基督徒不可采用『阿拉』,沙砂人民可能三思。」

邦布宁表示,基实,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天主教《先驱报》采用「阿拉」字眼会造成混淆,与此同时,却出现某些极端份子破坏教堂。

他说:「既然沙砂长期使用这个字眼,就应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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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8:01:57 | 只看该作者
当今大马

重申其他宗教可用但不可滥用 安华否认民联“阿拉”立场软弱

刘嘉铭   2013年10月16日 傍晚6点00分


      
国会在野党领袖安华表示,民联三党将在明日开会后,针对上诉庭日前宣判天主教周刊《先锋报》不得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发表联合声明。

他说,民联将给予伊斯兰党空间(leeway)草拟声明。唯他重申,民联秉持的立场与伊党主席哈迪阿旺早前获得友党附议的声明相同,即未阻止其它宗教使用阿拉字眼,唯不允许滥用来诋毁伊斯兰教。

“我们之前已呼吁,各造了解此课题的敏感,不要从狭隘的宗教和种族观点来分析问题。”

他说,随着法庭的裁决引起众多疑问,民联尊重上诉的权利及吁请各方保持冷静,聪明地解决问题。

无惧无理攻击向人民解释

安华今午在哈芝节的活动上被询时承认,他和一些领袖因对此课题的立场面对无理的攻击,但他不会妥协而选择向人民解释。

“他们说,我们太柔顺和软弱,但事实并非如此。我们从宗教的角度研究,并咨询宗教司的观点。”

“无论多艰难,我们仍试图改变马来群体的想法,避免他们被巫统的媒体所荼毒和操纵。”

“我们需要有勇气推动此改革。”

讥柔前宗教司受巫统指使



此外,安华也质疑,柔佛前宗教司诺加杜是受到巫统指使,而警告质疑裁决的穆斯林,可能会沦为异教徒或叛教者。

“现在的情况已经很复杂,我吁请,各造别令情况变得更加复杂。”

他说,可理解部分马来穆斯林担心,基督教团体会否试图混水摸鱼唆使他们叛教的阴谋。

“但我们的职责是用正确的方式去向他们解释,不是妖魔化、侮辱和挑衅群众。”

知名宗教司赞同可使用

安华谴责,巫统再三利用此课题来彰显他们捍卫伊斯兰教和马来人的尊严,唯民联却从对伊斯兰教义的理解来处理争议。

“政治化此课题不是一种明智的做法。”

他说,民联甚至咨询了国际著名的宗教司尤索夫卡达威(Yusuf Qardawi),而后者也认同,任何人都可以妥当地使用阿拉字眼。

“先知的父亲名叫阿都拉,意思是阿拉的仆人。这意味阿拉字眼早在伊斯兰教出现前就存在,所以你如何能说,非穆斯林不能使用呢?”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44008



“没有任何宗教可以独占上苍” 印尼报编辑担忧加剧极端思潮

2013年10月17日 上午10点35分

继阿联酋《国家报》之后,另一家国外媒体也刊文质疑天主教刊物《先锋报》不得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

印尼英文日报《雅加达邮报》高级编辑恩迪巴尤尼(Endy M. Bayuni)撰写评论点出,没有任何宗教可以独占上苍。

他表示,任何一神论者都不能宣称穆斯林和基督徒拥有各自的上苍,因为相信不同宗教有不同神灵就如是信奉多神论。

“没有所谓天主教徒专有的上苍,就如没有所谓穆斯林独有的上苍。任何宣称上苍是他们独有的人都在削弱他们自己的信仰,并且是有意或无意在宣扬多神论。”

恩迪巴尤尼也是国际宗教记者协会(IARJ)的其中一名创始成员,他所撰写的这篇评论目前是《雅加达邮报》网站上最热门的文章。

独占上苍违伊斯兰教义



尽管某宗教也许宣称本身的教义比较接近神,但恩迪巴尤尼(左图)认为,宗教始终不能独占上苍的概念。

他表示,一神论就是阿拉伯宗教的基础,而这包括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它们都要求教徒祈祷同样的上苍。

“信仰一神论的穆斯林,真的可以宣称独占上苍吗?”

他补充,宗教排外违反了伊斯兰教义和其他世界各大宗教教理。

担忧辩论会扩张至印尼

恩迪巴尤尼表示遗憾的是,以多元文化为荣的马来西亚,却利用法庭裁决,将宗教排外形式化。

也是《华盛顿邮报》评论员的恩迪巴尤尼警告,大马的做法可能会在本区域加剧极端主义。

他担忧,这场辩论会扩张到印尼,结果导致两国的伊斯兰教变得愈来愈不包容。

“区别包容与否只是一线之差,因此我们不能将中庸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

阿联酋报章社论质疑

对于我国上诉庭宣判天主教周刊《先锋报》不得使用“阿拉”字眼的争议,早前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一家官方报章也通过社论强调,阿拉字眼“不是伊斯兰的专属”。

由阿联酋长国政府所拥有的《国家报》(The National)直言,大马上诉庭昨天的裁决或许是“错误”的。

“就此拥有大量基督和兴都教人口的友好国家,这感觉上是个错误的决定。”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44032



阿拉伯世界允基督徒用阿拉 阿斯里批评叛教论不合逻辑

2013年10月16日 傍晚6点43分

柔佛州前宗教司诺加杜(Mohd Nooh Gadut)警告穆斯林不得质疑上诉庭裁决,否则将构成叛教的说法,遭其他国内宗教权威的质疑。



玻璃市前宗教司阿斯里(Mohd Asri Zainul Abidin,右图)提醒,阿拉伯世界自伊斯兰教文明开始之际,就允许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

如今,若指那些允许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的穆斯林叛教,则整个阿拉伯世界和著名伊斯兰教学者都会被牵扯进来。

“自先知穆罕默德时代开始,他们(基督徒)已使用‘阿拉’字眼长达数千年。他们是否指涉真主,而不是神祗,都会不成为课题。”

国际知名学者也叛教?

他说,若质疑裁决就是叛教的说法可以成立,也就意味着允许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的国际知名伊斯兰学者,如尤索夫盖达维(Yusof Qardawi)和瓦巴祖海里(Wahbah Zuhaili)等也应被视为叛教。

“我们提出观点时必须小心谨慎。这种(叛教)观点并不合逻辑。因此,我希望发表这种说法的特定方面能够挺身加以解释,这(质疑上诉庭裁决的举动)怎么会是异端行为。”

上诉庭本周一(14日)裁决政府上诉成功,禁止天主教刊物《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并声称它并非基督教的一部分。

州歌与警徽也受到冲击



《马来西亚前锋报》今天报道,目前是柔佛州宗教理事会顾问的诺加杜(左图)警告,那些质疑上诉庭周一裁决的穆斯林,可能有沦为异教徒或叛教者的风险。

不过,阿斯里今日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拒绝点名所批评的对象,只呼对方为“特定方面”。

阿斯里也提醒,类似说法也冲击州歌含有“阿拉”字眼的州属,或徽章拥有“阿拉”字眼的军警人员,因为这些歌曲和徽章也由非穆斯林所使用。

可兰经允基督徒用阿拉

另外,宗教学者万基(Wan Ji)则声称,可兰经其实允许基督徒和犹太教徒使用“阿拉”字眼。他因此点名诺加杜,要求后者阐明自己的“叛教”说法。

万基曾经是伊斯兰党学者理事会成员。他通过面子书说,根据可兰经,基督徒曾被要求以阿拉之名宣誓,以否认所面对的罪控。

“根据诺加杜的看法,上帝的这种指示是对或错呢?”

他教对阿拉存不同理解

万基也引述可兰经的另一经文指出,穆斯林被允许食用由基督徒和犹太教徒所宰杀的动物,因为这些动物是以阿拉之名所宰杀。

他补充,可兰经也阐明,犹太教徒和基督徒对阿拉有不同的理解,犹太教徒与基督徒,分别视埃兹拉(Ezra)与耶稣为阿拉的儿子。

“所以,我们怎么能说,之前的犹太教徒与基督徒,与现在犹太教徒与基督徒不同?诺加杜对此有答案吗?”

“如果英国法庭禁止那里的穆斯林在可兰经使用‘耶稣’,因为穆斯林与基督徒对耶稣的理解不一样,那诺加杜会同意吗?”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44013


半岛工作东马人可否用阿拉? 行动党抨国阵破坏宗教和谐

2013年10月17日 下午3点12分


      
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今日抨击,内阁昨日的决定形同允许沙巴及砂拉越州基督教徒在礼拜时使用“阿拉”字眼,包括马来文版圣经,可是却禁止马来西亚半岛的基督教徒使用“阿拉”字眼,这根本是在摧毁马来西亚的宗教和谐。

他发表文告表示,这是国阵为了自私的政治利益,不负责任及迂回利用伊斯兰教。

“首相署部长佐瑟古律指出,内阁决定回到早前做出的10点方案,是因为此课题经已在东马沙巴及砂拉越州基督教徒间,引起极大的不满。”

“这10点方案,包括允许马来西亚各语言印刷或进口的圣经(包括马来文版圣经),在刊物中使用“阿拉”字眼。”

“现在的疑问是:那些在马来西亚半岛工作的沙巴人及砂拉越人怎么样?他们是否被允许还是被禁止在吉隆坡或新山使用‘阿拉’字眼?”

巫统欲捞政治利益



林冠英(左图)表示,内阁这次决定显示,内政部禁止罗马天主教会周报《先锋报》在该刊物中禁用“阿拉”字眼,并不是基于要保护伊斯兰教的神圣。

反之,禁止使用“阿拉”字眼的建议,是一项赤裸裸的尝试,旨在公开和直接地侵犯非穆斯林的宗教自由权利,以让巫统可以从穆斯林和马来人群体中,捞取政治利益。

“允许沙巴及砂拉越州基督教徒使用‘阿拉’字眼,很明显的是选举的防守策略,旨在保护国阵在当地的政治利益,因为这两个州属的马来人和穆斯林人数比较少。”

“国阵根本不理会什么宗教和谐或宗教价值观。若他们真的关心宗教价值观,他们必定会采取行动肃贪。相反的,马来西亚的贪污腐败已经恶化到这样的水平,甚至被冠上‘贪污腐败的世界冠军’。”

国际穆斯林都谴责

林冠英表示,许多国际穆斯林时评员也谴责禁止非穆斯林或基督教徒使用“阿拉”字眼的禁令。

其中,印尼的《雅加达时报》称,“阿拉”字眼的使用并没有所谓的垄断权。而中东阿联酋的报纸《国家报》也刊登了一篇社论,谴责上诉庭的决定是“错误”的,并认为,在阿拉伯世界,“阿拉”字眼是可以自由地让非穆斯林使用。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44085



“阿拉”字眼裁决否决基本权利 律师公会指法庭不当解读宪法

2013年10月17日 下午1点17分

上诉庭周一宣判天主教周刊《先锋报》败诉,禁止后者使用“阿拉”字眼;不过,律师公会对上诉庭对宪法的诠释,并否决其他社群的权利,深感担忧。

律师公会主席梁肇富表示,律师公会的担忧,源于上诉庭对联邦宪法第3(1)条款与第11(1)与(4)条款的诠释。

诠释宪法须深入检视

第3(1)条款规定伊斯兰是联邦宗教的地位;而第11(1)与(4)条款则保障人民信仰自由的权利。

梁肇富认为,在诠释宪法时必须更深入的检视,因为这将影响全民在宪法下享有的基本自由。

批法庭不自然诠释宪法

针对上诉庭裁决时提出的以下4个理据,梁肇富发表文告回应:

一、上诉庭把“和平与和谐方式”字眼加入宪法第3(1)条款内,以保护官方宗教的圣洁,杜绝任何可能的威胁。

联邦宪法第3(1)条文阐明,伊斯兰教是国家官方宗教;但其它宗教依然可在国家境内任何地区,“以和平与和谐的方式”奉行。

梁肇富表示,上诉庭认为这项条款是社会契约下的副产品,而“和平与和谐方式”仅是为了保护伊斯兰的圣洁,免遭任何威胁。

梁肇富认为,这样来解读宪法第3(1)条款是不自然的(unnatural reading),该字眼很清析及点出的平常含意,即允许其他人在没有阻挠与威胁之下,自由信仰本身宗教。

他认为,若要参照社会契约,就应根据1957年时达致的谅解协议,而不是在数次修正宪法后,即违反有关《白皮书》第57段,导致制定了第3(1)与第11(4)条款,包括有关伊斯兰地位;以及,不会影响大马作为世俗国,而每个人民享有信仰与宣教自由的情况,惟这项权利受到各州宪法禁止向穆斯林宣教限制。

律师公会批判词不合理 

二、国文版的《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将令穆斯林产生混淆。

梁肇富直斥,这是为不合理且违反宪法体制,恐会否决个人的基本权益。

梁肇富认为,这项裁决无助于解决所谓的穆斯林混淆;事实上,大马不只一个社群使用“阿拉”字眼,在其他穆斯林国家与阿拉伯世界,也有不同的教徒使用这个字眼。

视否决权利为公正裁决 

梁肇富指出,这项裁决的后果,恐怕会令部分人士继续处于混乱或迷惑状态,以为否决他人权益就是公正的裁决。

他表示,当局应采取的方式,便是教育这些会感到混淆的人士,而不是限制他人履行本身权益。

三、使用“阿字”字眼,潜在威胁公共秩序与安全。

梁肇富表示,宪法赋予国人的信仰自由与言论权利被否决,这是令人无法接受的。

他指出,在诠释法律时,不应该容忍与鼓励侵略与暴力威胁,而是应该对付这类威胁或暴力。

关注法官上网研究做法

四、上诉庭裁决“阿拉”字眼,并非不可或缺的、且构成基督教信仰的必需成分。

梁肇富表示,上诉庭在其书面判词中阐明,在经过“迅速研究”与研究了互联网,发现这个字眼并不是基督教的必要构成部分,显示这项裁决是毫无根据的。

“法庭会自行上网研究并针对所谓的实情下达结论,而(这项结论)未通过考核测试,令人感到不安。”

未享所有权怎可独有? 

梁肇富质问,“在阿拉伯世界里,即使不同信仰的人士,大部分未被禁用这个阿拉伯字眼;当我们缺乏这项所有权,又怎可宣判某一个字眼属于独有的?”

“律师公会呼吁各造,成熟与冷静处理这项议题。必须提醒的一点,便是各造须尊重《先锋报》出版商的上诉权利,他们应被许可,且不受威胁的上诉。”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44060



若50年前就有“阿拉”裁决 马来西亚还有可能成立吗?

林吉祥   2013年10月17日 下午3点52分

在我们欢庆马来西亚立国50周年后区区一个月的时间,上诉庭针对“阿拉”案件的决定令人对大马立国基础及未来起了众多重要的疑问。

18点砂拉越协议及20点沙巴协议(当时的北婆罗州)的首要条件强调砂沙两州人民的宗教自由乃马来西亚联邦成立的基本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在1962年的科博尔德委员会报告(Cobbold Commission Report)里,其主席及英国成员都认为两州的宪法内需特别纳入一项条款以保障宗教自由。

值得注意的还包括有关委员会的马来亚成员加扎利沙菲及王保尼都双双同意说,虽然伊斯兰是联邦宗教,但有关建议完全无碍于联邦的宗教自由,因为我们是世俗国。

历史会否被重写?


砂沙两州人民对宗教自由的坚持,令人想到,如果目前上诉庭针对“阿拉”案件的决定是50年前既有的法律,当年砂沙两州人民有可能那么热忱的支持马来西亚的成立吗?

两州人民对法庭所谓“阿拉字眼不能在先锋报出现,及阿拉不是基督教的信仰和实践的重要部分”的判词又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呢?

历史会否被重写,由半岛、砂拉越及沙巴所共同组成的马来西亚会否不存在呢?

立国领袖是否同意?



值得提的问题还包括:马来西亚的立国功臣:东姑阿都拉曼、敦拉萨、敦依斯迈、敦陈修新及敦山班丹等人,及砂拉越和沙巴的主要领袖,包括朱佳天猛公、王纪辉及度纳斯蒂凡,他们会否同意内政部对天主教先锋报采用阿拉字眼一事所采取的行动基础?

或是他们可以看出有关行动其实违背了联邦宪法保障不止砂沙两州人民,也保障全马来西亚人民宗教自由的第11条文?

团结一致拒绝分裂

上述种种问题揭发出上诉庭的“阿拉”判决是如何的影响到不止是马来西亚人民的宪法权利,也影响到马来西亚联邦的成立精神,砂拉越和沙巴在联邦里的地位及砂拉越和沙巴人民根据联邦宪法的保障及科博尔德委员会报告的阐明所享有的权利。

是时候马来西亚人民需共同体现更重大的责任及领导责任,不分种族、宗教或区域的团结一致,一起确保国家和谐而非进一步的被分裂。

注:作者林吉祥是行动党国会领袖兼振林山国会议员。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44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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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1 23:36:39 | 只看该作者
当今大马

“阿拉”字眼裁决不影响沙砂 首相指内阁十点方案仍有效

马新社   2013年10月21日 傍晚7点34分



首相纳吉指出,上诉庭日前针对“阿拉”字眼所做出的裁决,并不涉及沙巴和砂拉越的基督徒。

他指出,此课题涵盖在内阁10点方案内,它对这两个州属仍有效。

“上诉庭日前针对‘阿拉’字眼的裁决,不会涉及沙巴和砂拉越的基督徒,10点方案仍有效。”

纳吉也是国阵主席。他今日在亚庇为沙巴团结党大会主持开幕时,这么指出。

必须维护种族宗教关系

纳吉提醒社会大众,过上和平生活的其中一项先决条件就是维护国内种族和宗教徒关系。

“对沙巴人民而言,希望不要有任何人觉得被压迫,因为每一名宗教徒所习惯的方式将和之前一样。

“如果活在和平的情况下,种族和宗教和谐就可以维持、培养和加强,我们(政府)也想看到我们能够为沙巴带来更多发展,特别是在乡村地区。”

沙巴融合反映一马理念



纳吉(右图)指出,在一个马来西亚理念推出之前,沙巴的各族已展现独特和融合,反映出一马社会理念。

他指出,各造必需互相照顾宗教敏感性,以配合政府培养各族团结的努力。

“我们必需凭着了解种族间的敏感性,管理所有与种族和宗教有关的课题。

和谐就必须彼此不伤害

“重要的是,如我所说,能够为宗教带来和谐的秘密不会太困难……这不是艰深的学问(roket science),它是根据理性的考量。”

他指出,有关考量很简单,就是穆斯林不伤害非穆斯林的心,而非穆斯林也不要伤害穆斯林的心。

他指出,如果全民秉持这项原则,国家将安宁及和谐。

财案将落实沙巴众要求

此外,纳吉也保证,本周五公布的2014年财政预算案中将落实沙巴州大部分要求。

他说,中央政府将继续考虑增加沙巴州所需要的拨款,特别是在基本设备发展方面。

“我将在本周五公布财政预算案,所以我现在不是先宣布什么。”

关注沙砂土著经济权益

纳吉说,政府也关注土著经济权益,包括沙巴及砂拉越少数土著。

他说,政府将全面考量发展,包括非土著,以达至公平及公正分享财富。

“全面发展将保证国家长期稳定。

“沙巴也无需质疑,因为政府将确保国内没有任何一方被忽略或落在发展的后头。”

促人民勿受反对党欺骗

纳吉也要求沙巴州人民继续团结,以进行全面发展。

他说,沙巴是各族及不同宗教人民团结的例子。

“团结是资产,我们可以让它成为成功模式,领导国家的国阵政府成功,可以开拓我国财富。”

纳吉也要求人们不要受到反对党的虚假承诺影响,包括无需偿还教育贷款。

“如果我们不还债,谁来还?下一代需要来还。不要连累子孙,这是为难,国阵不会加重人民负担。”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44481



“阿拉”字眼裁决不影响沙砂 首相指内阁十点方案仍有效

马新社   2013年10月21日 傍晚7点34分

首相纳吉指出,上诉庭日前针对“阿拉”字眼所做出的裁决,并不涉及沙巴和砂拉越的基督徒。

他指出,此课题涵盖在内阁10点方案内,它对这两个州属仍有效。

“上诉庭日前针对‘阿拉’字眼的裁决,不会涉及沙巴和砂拉越的基督徒,10点方案仍有效。”

纳吉也是国阵主席。他今日在亚庇为沙巴团结党大会主持开幕时,这么指出。

必须维护种族宗教关系

纳吉提醒社会大众,过上和平生活的其中一项先决条件就是维护国内种族和宗教徒关系。

“对沙巴人民而言,希望不要有任何人觉得被压迫,因为每一名宗教徒所习惯的方式将和之前一样。

“如果活在和平的情况下,种族和宗教和谐就可以维持、培养和加强,我们(政府)也想看到我们能够为沙巴带来更多发展,特别是在乡村地区。”

沙巴融合反映一马理念



纳吉(右图)指出,在一个马来西亚理念推出之前,沙巴的各族已展现独特和融合,反映出一马社会理念。

他指出,各造必需互相照顾宗教敏感性,以配合政府培养各族团结的努力。

“我们必需凭着了解种族间的敏感性,管理所有与种族和宗教有关的课题。

和谐就必须彼此不伤害

“重要的是,如我所说,能够为宗教带来和谐的秘密不会太困难……这不是艰深的学问(roket science),它是根据理性的考量。”

他指出,有关考量很简单,就是穆斯林不伤害非穆斯林的心,而非穆斯林也不要伤害穆斯林的心。

他指出,如果全民秉持这项原则,国家将安宁及和谐。

财案将落实沙巴众要求

此外,纳吉也保证,本周五公布的2014年财政预算案中将落实沙巴州大部分要求。

他说,中央政府将继续考虑增加沙巴州所需要的拨款,特别是在基本设备发展方面。

“我将在本周五公布财政预算案,所以我现在不是先宣布什么。”

关注沙砂土著经济权益

纳吉说,政府也关注土著经济权益,包括沙巴及砂拉越少数土著。

他说,政府将全面考量发展,包括非土著,以达至公平及公正分享财富。

“全面发展将保证国家长期稳定。

“沙巴也无需质疑,因为政府将确保国内没有任何一方被忽略或落在发展的后头。”

促人民勿受反对党欺骗

纳吉也要求沙巴州人民继续团结,以进行全面发展。

他说,沙巴是各族及不同宗教人民团结的例子。

“团结是资产,我们可以让它成为成功模式,领导国家的国阵政府成功,可以开拓我国财富。”

纳吉也要求人们不要受到反对党的虚假承诺影响,包括无需偿还教育贷款。

“如果我们不还债,谁来还?下一代需要来还。不要连累子孙,这是为难,国阵不会加重人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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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华日报

上诉庭「阿拉」字眼课题 百林吁民众明智看待

(本报亚庇十七日讯)副首长兼沙巴团结党主席丹斯里百林吉丁岸发文告,呼吁各界针对上诉庭的「阿拉」字眼课题裁决,保持冷静和明智。

他表示,有关「阿拉」字眼课题被入禀法庭后,以法律的途径来处理,是很不幸的事,因这不是法律课题,而是宗教课题,更甚的是,这关乎到哲学和直觉的处理方法。

他说,在法律课题上,大家都有不同的诠释,而在宗教上,大家往往也有不同的意见,这就是为何所有的宗教上,总是会出现一些分裂出来的团体,这是因大家从信仰的角度,对宗教有不同的看法。

他指出,每一个课题,都有不同的诠释,胥视有关方面或个人,如何看待一件事情,有些人盲目跟从一些坚决的看法,虽然经过适当的观察后,发现那其实是一个滑稽的看法。

他表示,更糟的是,有关课题被政治化后,令整个社会都陷入混淆的状态。

「我们现今面对的,是一个被政治化的课题,为什么我们要针对神的称呼而互相争吵呢?我们可以称呼神是全能的神、慈悲的神或荣耀的神,以及很多充满尊敬及荣耀的名称,包括现有的名称,我们如何称呼神完全是出于灵感而来的名词。」

他表示,每个种族都有本身称呼神的名词,包括阿拉伯文,不同的社区,有时会共享一些名词,这本来是件很美好的事,因为人类都是神,唯一全能的神所创造出来,不论我们怎么样称呼他,他都是唯一的神。

「难道我们,作为那唯一全能的神所创造出来的人类,用阿拉伯文来称呼他,就会出了问题吗?我没有看到任何方面,有阻止别人使用阿拉伯文来称呼全能上帝的文字。」

也许有些人认为一些名词是「独家」使用的,这是选择上的问题,对他们而言,若别人也使用有关名词来称呼神,他们会觉得很敏感,但是对其他人而言,我相信大部份的人,中庸者,他们认为这是自然性的发展,特别是在本区域混合性的环境。

「我们所称呼的对象都是相同的,就是那唯一全能的神,此外,神所创造的这个世界,几个世纪以来都是用爱和尊重的心,以相同的阿拉伯名词来称呼全能的神,现在我们却开始为使用这个名词而争吵。」

「那我们要往哪个方向前走?我们都说我相信同一个神,我们被受教要互相爱护,我相信宗教上没有一个神圣的教条,阻止我们使用这个全球通用的称呼,这个称呼在全球使用了超过20个世纪。」

「是的,政府可以立法,若一个政府要选择走到这个地步,这是选择的问题,让国会通过来立法,但我们真的要走到这个地步吗?」

他说,不幸的是,当法律程序还未完全走完,我国一个回教徒非政府组织Ikatan Muslimin Malaysia主席,一个称为阿都拉再益阿都拉曼的人,就被引述如此发言:「若不喜欢禁用『阿拉』字眼的裁决,就离开马来西亚。」这是深具挑衅的言论,绝对不该说出口,特别是首相提倡以中庸治国,让马来西亚转型为一个更美好团结的多元化社会。

「我留意到上诉庭尝试以平衡的想法来裁决此案,强调以安全及和谐作为主要指南,如此看来,这已经进入法律领域,那是国会的权限。」

「然而,我们要感谢政府所给予的保障,例如早前几个政治领袖所提及的十项内阁解决方案。」

丹斯里百林希望向来忠诚、冷静、爱好和平的马来西亚人民和人类,能控制本身的情绪,若不持有正面积极的态度的思维,最终不会出现正面的成果。

他指出,诉方可能在30天内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让我们在生命、爱、友谊、中庸上保持明智,特别是神总是教我们要互相友爱。」



土权建议禁马来文版圣经 百林斥含不良企图

(本报亚庇十九日讯)副首长丹斯里百林吉丁岸斥责土权主席拿督伊布拉欣提出政府禁止马来文版圣经的建议,含有不良企图。

他说,土权是项建议的目的,是要破坏大马团结的社会。

他说:「他不想看到大马各种族生活在和谐安宁中。」

他表示,首相提倡大马为一个中庸社会,但伊布拉欣的言论则完全与这个理想背道而驰。

「伊布拉欣最好回去好好检讨自己的思维,他应该多发表促进我国多元种族社会团结和平的言论。」

在上诉庭栽决天主教先驱报禁止使用「阿拉」字眼后,受到基督教群体的反对,土权主席伊布拉欣在该会2013年大会上,就要求政府禁止马来文版圣经,并指我国基督教徒不懂得感恩。

百林今日在回应记者问题之前表示:「伊布拉欣,他是谁?」



飞机师面书留言遭逮消息 警证实为恶作剧

(本报亚庇18日讯)有关沙巴飞机师佐瑟兰盖因在面子书上发表「沙巴汉的沙巴」和「阿拉」课题的言论,而遭警方逮捕的消息,州警方今天证实并非事实,并称是一场恶作剧。

沙巴州警察总监拿督韩查泰益表示,他本身在接到有关消息后,便向吉隆坡武吉安曼警察总部求证,并证实这并不属实,并称佐瑟面子书账号遭人盗用。

韩查同时也透露说,佐瑟也于今天下午前往加拉文星亚庇警察局报案,因此有关他因发表「沙巴汉的沙巴」言论而逮捕的消息,根本就不是事实。

他因而吁请公众切勿以讹传讹,并称警方已要求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介入调查。

事缘外界广传一位名为佐瑟兰盖(Joseph Lakai)的沙巴飞机师,因日前在面子书上发表了「沙巴汉的沙巴」和针对「阿拉」课题的言论,而遭警方逮捕。

佐瑟较后在律师的担保下被释放。

消息还指,佐瑟因为此事而被围殴,身上多处蒙受轻伤,并且会于隔天乘搭MH373航班飞往出生地澳洲,并禁足马来西亚,尤其是沙巴长达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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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 18:17:32 | 只看该作者
当今大马

矢保大多数社群不被边缘化 纳吉海外捍卫阿拉字眼裁决

2013年11月1日 早上9点00分


      
下午1点20分更新

首相纳吉本周出差前往英国伦敦,并接受数家国际媒体访问。他捍卫我国上诉庭禁止天主教周刊《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并宣称政府必须确保大多数群体不会被边缘化。

他在接受《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的访问时宣称,他执政的“记录非常优秀”(very positive record),包括废除未审讯扣留的《内安法令》。

他说,他正努力达成他为国家设下的目标与愿景,而为了稳定,“你必须确保大多数的人没有被边缘化。”

“我们也以非常包容的方式,迎合少数社群。”

“我们不是种族主义者。”

反驳民联选举舞弊指责

纳吉也趁机驳斥,在野党指责我国大选出现选举舞弊的说法。

“绝大多数的指责都毫无根据。举例而言,他们指责我们,从孟加拉引进4万人来我国投票。但自大选开始,他们并没出示任何这方面的证据。”

除了《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外,纳吉周四也在世界伊斯兰经济论坛场外,接受《路透社》访谈。他在谈及“阿拉”字眼课题时表示:“人们必须了解大马有一些敏感(必须顾及),但是最重要的是公众安全和国际和谐。”

判决只针对《先锋报》




他澄清,有关判决只是针对《先锋报》,并没有阻止人们在基督教徒占多数的地区使用“阿拉”字眼。

“有关法庭判决只是适用于拥有庞大发行量的《先锋报》,而不适用于沙巴和砂拉越。因此,我们要尝试超越一切客观处理的是,确保稳定和国家和谐。”

上诉庭三司是在10月14日推翻高庭判决,宣判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再次掀起国内的宗教争议。

上诉庭三司表示,如果允许《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这恐怕将获制造混淆,而且使用“阿拉”字眼也不是基督教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监督新法不会侵犯人权

《路透社》也点出,纳吉近月来一直积极巩固他在马来人和穆斯林社会的支持。其政府就收紧了安全法律,同时也加强实行已经存在数十年的马来人扶弱政策,这完全一反此前瞄向全民的自由化改革。

纳吉表示,他不认为这个举动会影响投资者情绪,并指出政府正在加强和外国与本地投资者的关系。

他承诺将会密切监督情况,以确保没有侵犯人权的事件。

与伦敦合作发展伊金融

大马目前也崛起成为伊斯兰金融市场其中一个主要领先的参与者,它在过去一周就宣布多项与英国、瑞士和新加坡公司的交易,价值5亿400万美元。

纳吉表示,大马不只是要杜拜和巴林等中东金融中心合作,相反也要和伦敦合作。英国在本周二成为第一个发型伊斯兰主权债券的国家。

“我们(和伦敦)是有竞争,但是如果我们能够提高伊斯兰金融的份额,比如债券总发行量,那么我们的份额,还有伦敦市的份额也会相应提高。”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45524



纳兹里敦促东马人尊重传统 基督徒赴半岛勿用阿拉字眼

2013年10月22日 下午1点20分


      
下午5点更新

文化与旅游部长纳兹里敦促各界尊重半岛与砂拉越及沙巴对阿拉字眼的使用,拥有不同传统与习俗,因此反对砂沙二州基督徒到半岛使用“阿拉”字眼。

纳兹里今天在吉隆坡主持高尔夫球研讨会后,接受记者访问说:“别再挑起这个课题。沙巴和砂拉越的基督徒来这里(半岛),就要遵照(这里)的习俗和传统。”

他说,同样的,半岛人民到砂沙二州也要尊重当地的传统和习俗,而且进入两州也需要护照,这是当地执政者规定的。

半岛信徒未用阿拉字眼

纳兹里指出,半岛和砂沙的传统和习俗不一样,基督徒并没有在半岛使用阿拉字眼,相反的后者已经使用阿拉字眼逾百年。

“半岛没有奉行这个。所以我反对。我不理会别人说什么。”

“如果我们担忧半岛的基督徒(抗议)示威,我们也应担忧穆斯林也会做同意的事。”

有伊斯兰行政法限制

纳兹里也是掌握法律事务的前任首相署部长。他指出,砂拉越和沙巴都没有伊斯兰行政法律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

“这个国家所有的事情都与法律有关。如果没有法律,你就可以做。但是在半岛,你不能这么做。我们知道,这里规定穆斯林使用阿拉指涉他们的上苍。”
“天主教会在这里使用‘阿拉’(字眼)是完全错误的。半岛的圣经是英文,不曾使用马来文。(半岛)这里的规范是,穆斯林用‘阿拉’指涉上苍。”

其他宗教信徒勿介入

纳兹里称,有人抱怨这是否意味基督徒不能唱州歌里的一些句子,如“阿拉拯救苏丹”,不过他认为这只是歌曲,基督徒并没有以“阿拉”指涉他们的上帝。

他说,如果有人使用“耶稣拯救苏丹”,就会触怒苏丹。

“我们使用‘阿拉拯救苏丹’是指苏丹是伊斯兰信徒,但是如果你不是伊斯兰信徒,即柔佛人,你要唱州歌,是可以的,因为你指的是阿拉拯救苏丹。”

“你不能唱说‘观音拯救苏丹’、‘湿婆拯救苏丹’。不能啦。苏丹是穆斯林。别找借口。”

“我警告沙巴和砂拉越人,他们来这里,就要尊重这里的习俗和传统,就好象我们尊重两个州的习俗和敏感。”

他也敦促兴都教徒、锡克人别介入“阿拉”字眼问题,以顾及各方的敏感,而且这也是穆斯林和基督徒之间的问题。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44542



内政部称依判决扣查先锋报 发现未使用阿拉字眼后放行

2013年10月28日 早上9点18分


      
内政部上周五在亚庇机场扣押2000份最新一期天主教周刊《先锋报》,再次在基督教社会引发争议。

对此,内政部在面子书解释,有关扣押是依循上诉庭判决而展开,以确保《先锋报》没有违反判决使用“阿拉”字眼。

不过,有别于媒体报道的2000份报纸被扣押,内政部声称,该部属下的出版管制和可兰经刊物组当时只是扣押53份《先锋报》进行调查。

“不过,在调查后发现,有关刊物并没有使用阿拉字眼,而有关刊物已经在今天10月27日获得派发。”

上诉庭禁先驱报用阿拉

上诉庭三司是在10月14日推翻高庭判决,宣判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再次掀起国内的宗教争议。

政府表明,若允许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可能会引发混淆,不过首相纳吉等领袖也表示,内阁的10点方案立场仍然不变,东马两州仍然可以使用“阿拉”字眼。

针对内政部上周五在亚庇机场扣押2000份《先锋报》的举动,东马教会和朝野领袖皆表示震惊和关注,在野党更直批首相的保证没有效力。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45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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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3 18:34:11 | 只看该作者
当今大马

不满嘲弄上诉庭阿拉裁决 土权跟网路脱口秀“开战”

2013年11月3日 中午12点56分


      
下午4点36分更新

马来右翼团体“土著权威组织”最近就上诉庭阿拉字眼裁决,跟一个网路脱口秀杠上,一来一往地“开战”起来。

土权总秘书赛益哈山昨天炮轰网路脱口秀“That Effing Show”的制作人粗野,不尊重该组织主席依布拉欣阿里和其他人。

他接受《马来邮报》电访时也呼吁政府对付这群对宪法和独立无知的年轻人,因为他们的节目嘲笑了上诉庭最近针对天主教刊物《先锋报》的裁决。

“这些年轻人十分的粗野,没家教,不知道何谓宪法或独立。……他们不懂尊重,嘲弄土权主席(依布拉欣阿里)。”

力促对付避免戕害和谐

此外,《前锋报》也报道,雪州土权主席阿布巴卡(Abu Bakar Yahya)也批评该网路脱口秀侮辱上诉庭判决。

“此事务必彻查,以免造成国家内部的不满和不和谐。”

雪州土权会已针对该网路脱口秀,9次向警方报案,因此阿布巴卡敦促当局务必对付视频的生产者。

土权名字被笑来自梵文



以英语为主的“That Effing Show”在上诉庭就阿拉字眼争议下判后的10月25日,发表新视频“阿拉,还有什么?”,质疑上诉庭让“阿拉”字眼专属穆斯林的裁决。

该节目通过搞笑对话方式指出,马来语其实假借着许多的外来语,若马来人硬要把“阿拉”字眼独占,则它又如何面对其他语言,如荷兰语、梵文也要从马来语“赎回”其“专属”词汇。

这些词汇包括日常十分普遍的词汇,如香烟(rokok)、文化(budaya)、语文(bahasa)、土著(bumiputra)、国家(negara)、开斋(puasa)、爱(cinta)等。

他们最后还不忘调侃土权会的名称“perkasa”还不过就是来自梵文。

霹土权上月底报警促查

霹雳州土权分会在10月30日就此段录影报警,指控其内容批评法庭裁决,同时伤害穆斯林的情感。

惟“That Effing Show”制作团队不甘示弱,翌日即发表视频反击。除了对报案的霹州土权会成员冷嘲热讽,更以调侃地反问,既然维基百科显示依布拉欣阿里是一名戏剧演员,跟他们一样,则“相煎何太急”?

制作公司暗讽土权作为

而视频制作公司PopTeeVee今天发表文告表示,他们将配合当局的调查行动。

该公司创办人兼执行制作人哈德斯星(Hardesh Singh)语带暗讽地表示,他们致力建立一个更美好的马来西亚,这点跟土权“一样”。

“土权致力于他们相信能让大马更美好的努力。我们愿意跟随那些有经验和热情领袖的脚步,做同样的事情。”

上诉庭在10月14日一致裁决内政部和政府胜诉,禁止天主教周刊《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

法官给予的理由包括:“阿拉”字眼并非基督教信仰的一部分;如果允许《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会造成穆斯林的混淆等。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4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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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6 21:47:04 | 只看该作者
当今大马

77%马来人指阿拉专属穆斯林 惟同意东马基督徒使用该字眼

2013年12月24日 下午1点12分


      
下午4点更新

马来亚大学民主与选举研究中心民调显示,77%受访马来民众认为,“阿拉”字眼应该保留予穆斯林专用,但同意沙巴和砂拉越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

马大民主与选举研究中心(UMCEDEL)主席礼端万(Redzuan Othman)说:“明显的,这个议题对马来人仍然是敏感的,所以政党必须谨慎。”

礼端万指出,58%各族群受访者皆认为,阿拉的字眼是由穆斯林专属。

逾七成指贪污广泛

另一方面,79%受访者认为,政府有贪污的问题。其中有79%马来人和80%华人认为,政府贪污问题在国内非常广泛。

礼端万说,这证明贪污值得政府关注。

这项民调是在今年12月6日至8日举行,愿意受访的有1676人。访问是面对面的问答。

受访者分布在马来西亚半岛各州,总共有83个访问点,共有4人负责督导此调查。

本调查是由马大资助,受访者的族群等构成比例是根据选民册而定,然后随机抽样受访者。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50133



不满坚持阿拉字眼专属伊教 隆大主教罕见直言批评首相

2013年12月25日 傍晚7点56分


      
晚上9点22分更新

即将卸任的天主教吉隆坡大主教墨菲巴基安(Murphy Pakiam)一改不出恶言的作风,公开直言批评首相纳吉坚持“阿拉”字眼专属穆斯林的立场。

巴基安声称,即使马来西亚沦为世界的笑柄,纳吉在巫统大会致词时,却依然坚持只有穆斯林可以使用“阿拉”字眼。

“我对他在巫统大会的致词十分失望。我感到震惊。”

“他说了些什么?即使世界对‘阿拉’字眼禁令议论纷纷,同时嘲笑马来西亚,我们(政府)却捍卫这项专属权。”

纳吉曾就读天主教学校

“这是一个在我们天主教学校受教育的人。讲出这种话,(意味)你只是一个好辩的政客。我向阿拉祈祷,启蒙他成为一个政治家。”



纳吉儿时曾就读于圣约翰学校,它就在总主教住宅不远处。而马来西亚基督教联合会(CFM)今天就在总主教住宅举办了圣诞节茶会。

巴基安是今天在茶会上,受记者询问时,发表上述的看法。记者当时要求他回应纳吉在槟城的谈话。

纳吉今天在槟城的全国圣诞节门户开放活动上,呼吁穆斯林和基督教徒停止“阿拉”字眼的争议。

学校尊重纳吉宗教信仰

巴基安表示,纳吉才是应该停止阻挠基督教徒使用“阿拉”字眼的一方。

上诉庭在今年10月推翻高庭裁决,支持内政部的阻止天主教刊物《先驱报》使用“阿拉”字眼的禁令。如今,天主教会上诉联邦法院,试图推翻上诉庭裁决。

巴基安更援引纳吉曾在天主教学校就读的事例,说明基督教社群曾帮助过纳吉,但也尊重他的伊斯兰信仰。

“对一个小男孩而言,从小学到初三,他(纳吉)都一直在(圣约翰学校)那里。”

巴基安也透露,纳吉母亲当时对年幼的纳吉需要出席读经课感到忧心,但是校方知道后,允许纳吉不必上读经课。

祈求纳吉为国而非巫统



巴基安呼吁纳吉履行职责,服务所有的马来西亚人。

“他认为我不愤怒吗?当时如何,他是首相,所以我向神祈祷,协助他履行他对国家的职责,而不是巫统。”

他补充,纳吉坚持“阿拉”字眼专属穆斯林的做法,形同鼓动右翼组织针对基督教社群。

“他懂得法律,他知道法官的判决是什么,他(却)说,‘噢,那里(沙巴和砂拉越)是被允许的,但是半岛需要谨慎。所以,(你们)不要挑起事端,你是在玩火。’”

上诉庭在肯定内政部禁令时,声称“阿拉”字眼不是基督教整体的一部分;不过,政府在力挺上诉庭裁决之际,却允许东马基督教徒使用阿拉字眼,因此被认为立场不一致。

必须争取11%巫裔支持

另一方面,针对只有少数马来人支持基督教徒使用“阿拉”字眼的民调结果,巴基安呼吁这些少数马来人挺身出来,讲出他们的立场。

马来亚大学民主与选举研究中心昨天公布的民调显示,77%受访马来民众认为,“阿拉”字眼应该保留予穆斯林专用;相反地,只有11%巫裔支持基督教徒使用“阿拉”字眼。

“我们不相信人类的精神遗产,建基在某一种族多数人的观点。”

巴基安表示,基督教社群应该争取这11%,或大约160万的马来人,以争取国家的和平和安宁。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50223



信仰坚定则无需猜疑他人 凯里自揭曾参加圣诞庆祝

2013年12月25日 下午2点56分


      
尽管官方明禁穆斯林参与圣诞节庆祝活动,但是青体部长兼巫青团长凯里今天却以亲身经验谈,质疑这种宗教裁决。

凯里坦承他曾经跟基督教徒朋友一起庆祝圣诞节,不过,他强调,自己对伊斯兰的信仰却没有因此受侵蚀。

凯里在今天的圣诞节献词表示,他幼时曾旅居日本,并且就读于当地有加拿大天主教神父所经营的天主教小学。

天主教学校未动摇信念

“我们参节了唱诗班。在圣诞节之际,非基督教徒也唱非宗教歌曲。我认为,部分甚至唱宗教歌曲,但是到特定歌词时就听而不唱。”

“我到基督教徒朋友的住家。他们送我礼物。我的家长也有备而去,所以我也带来礼物送给主人家。”

“这些都没有影响我的信仰……天主教学校的一切事情都无法侵蚀或者动摇我的(伊斯兰)信仰。”

信仰坚定无需猜疑他人



此外,凯里(左图)表示,那所天主教小学,教室都摆设十字架,而老师也在颈项上佩戴一个大十字架。

他进一步指出,每天学校开课之前都会举行祈祷,而非基督教学生则会低头以示尊敬,或者诵读可兰经文。

凯里结论说,他叙述儿时记忆是为了显示,若一个人的宗教信仰是坚定的,没有人可以动摇你的信仰。

“而且若你的宗教是坚定不移的,你就会更加尊敬他人。你不会将他们视为威胁,仿佛别人有隐秘议程要让你改信。”

根据国家伊斯兰裁决理事会的2005年指南,穆斯林被禁止参与展示有十字架,或圣诞树的活动,并指这种行为“违反穆斯林信仰”。

伊青吁两宗教加强联系



另一方面,伊斯兰青年团长苏海占(Suhaizan Kaiat,右图)在今天圣诞致词表示,他希望穆斯林与基督教徒能加强联系。

“我也呼吁各种族和宗教的马来西亚人互相敬爱,拒斥将摧毁国家和谐的极端主义。”

“作为穆斯林,我被教导需要随时保持公平,善待那些善待我们的人,即使他们来自不同的宗教。”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50207



纳吉出席槟圣诞节开放门户 一妇女趋前陈情被架离现场

刘嘉铭   2013年12月25日 傍晚6点18分


      
晚上8点05分更新

首相纳吉今午出席槟城“全国圣诞节开放门户”活动,主持开幕礼之际,一名妇女企图趋前给他与槟首长林冠英提呈备忘录,结果遭自愿警卫团和警方架离现场。

此外,槟面子书协会主席沙烈依斯迈因趋前抢夺该名女子郑恩柔的备忘录,而被警方扣手拷带上警车。

槟州政府今年借出旧关仔角草场作为槟州旅游局主办“全国圣诞节开放门户”的活动场地。

除了纳吉相隔半年再莅临槟州与民共庆圣诞节,旅游部部长纳兹里和首相署部长佐瑟古律也陪同赴会。

槟州政府方面则由林冠英率领州秘书法立占、行政议员和国州议员等出席。

冲上舞台被警员制止



事发时,纳吉和众高官显要刚为活动主持开幕礼,并准备移交1万令吉的模拟支票给4个团体。郑恩柔突然冲上左台,唯及时被警方和自愿警卫团制止。

不甘罢休的她马上举起几寸厚的备忘录,高喊给移交给首相和首长。

由于她坚持不离开,数名女警在蒙面男警协助下将她带离现场。

尽管如此,警方当时未逮捕她,并允许她逗留在距离舞台十几尺外的地方。接着,她就开始向周围的公众申诉面对的问题和向记者出示备忘录。

申诉土地被非法盗窃



郑恩柔告诉《当今大马》,有人使用不当手法盗窃了她和家人在霹雳太平的2英亩地,之后更不断骚扰和恐吓他们。由于报警及向多个政府部门投诉后没下文,走投无路下唯有直接向首相和首长陈情。

“土地于1995年从永久地契改成99年,接着在2006年4月1日愚人节烧了我们的房子。这种做法,到底是人还是禽兽?”

“拖了那么多年,事情一定要有个了解。我准备了几份备忘录,一份给首相,一份给首长。”

当记者询及为何不是接洽管辖土地事务的霹雳州政府,她说,“一个马来西亚嘛,肯定有办法的。”

两人纷纷被扣上手铐



当众人以为她已打退堂鼓之际,郑恩柔大约10分钟后再度高举备忘录出现在台前。结果,数名自愿警卫团员一拥而上,再度半推半拉地把她架离现场。

过程中,沙烈依斯迈趋前抢夺其手中的备忘录,结果被警方扣上手铐和带上一辆警车。

这一回,郑恩柔不断使劲挣脱,并随手拉着一辆交警摩哆车的螺旋状电线不放。警员见状马上扯开她的手指,一名被激怒的男警员更当众怒喝她一番,同时有人喊说“快用手铐扣着她”。

最后,警方也将郑恩柔的左手扣上手铐及带她去附近的流动警局。

和平及稳定有如氧气

纳吉早前致词时表示,和平、和谐和稳定对我国而言就有如氧气,存在时觉得很普通,消失时就会感到呼吸困难,并明白到以往视为理所当然的事其实极为重要。

“身为首相,我将坚决地尽所能去维护这三个要素,”

此外,他奉劝各界人士寻找共同点,而不是突显区别我们的差异。

他举例,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是全球最大的宗教,两者的根源都可追溯到亚伯拉罕诸教(Abrahamic faiths),只是信条和对神的概念有别。

没兴趣在法律论据取胜

纳吉表示,如果不断就分歧点争执,双方的关系将疏远及难以接纳彼此对神的观念。与其如此,最好是寻找交汇点和强调共同的价值观。

他说,他没兴趣在法律论据层面上取胜,相对地希望维护这个国家的和平、和谐和稳定。

“我们有必要了解其他人的敏感度和不去伤害别人。基督教不该伤害穆斯林,穆斯林也不该做一些可伤害基督教徒的事。”

他说,各造应为这个国家着想而摆脱分歧。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50217



要首相放弃捍卫种族宗教 伊教组织轰隆大主教无礼

2013年12月26日 傍晚6点25分

即将卸任的天主教吉隆坡大主教墨菲巴基安(Murphy Pakiam)昨天直言抨击首相纳吉坚持“阿拉”字眼专属穆斯林的立场,马来西亚穆斯林连线(ISMA)今天反指责巴基安无礼。

“巴基安的言论非常无礼和具有侮辱成份。他这是在羞辱穆斯林领袖。”

巴基安昨天一改含蓄作风批评首相,更援引纳吉曾在天主教学校就读的事例,说明基督教社群曾帮助过纳吉,但也尊重他的伊斯兰信仰。

巴基安瞧不起纳吉



对此,马来西亚穆斯林连线主席阿都拉再益(Abdullah Zaik Abd Rahman,左图)表示,巴基安的言论,是在瞧不起纳吉身为一名全民首相的身份。

“我们明白他(巴基安)的意思。他其实要说,纳吉是一名天主教学校的学生,他应该支持基督教徒,让他们使用‘阿拉’字眼。”

“巴基安必须要明白,纳吉必须为了宗教、种族和国家的利益而奋斗。”

对纳吉的言论失望

巴基安昨天声称,即使马来西亚沦为世界的笑柄,纳吉在巫统大会致词时,却依然坚持只有穆斯林可以使用“阿拉”字眼,他对此感到失望和震惊。

纳吉昨天在槟城的全国圣诞节门户开放活动上,呼吁穆斯林和基督教徒停止“阿拉”字眼的争议。



对此,巴基安(右图左)表示,纳吉才是应该停止阻挠基督教徒使用“阿拉”字眼的一方。

上诉庭在今年10月推翻高庭裁决,支持内政部的阻止天主教刊物《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的禁令。如今,天主教会上诉联邦法院,试图推翻上诉庭裁决。

上诉庭在肯定内政部禁令时,声称“阿拉”字眼不是基督教整体的一部分;不过,政府在力挺上诉庭裁决之际,却允许东马基督教徒使用阿拉字眼,因此被认为立场不一致。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5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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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5 12:32:46 | 只看该作者
当今大马

雪宗教局突击扣查马来圣经 基督协进会促首相介入阻止

2014年1月2日 下午3点30分



马来西亚圣经公会今日遭雪州宗教局官员上门突击检查,扣押了321本马来文圣经,而该公会负责人也可能会被警方起诉。

马来西亚圣经公会主席李文全(译音)告诉《当今大马》,宗教局15名官员今天下午1点上门,态度显得非常暴躁和无礼,还尝试强行撬开大门。

他透露,当局官员除了充公16个箱子的马来文圣经,也一并拿走了10本伊班文版圣经。

“我们不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但我想这一切与阿拉字眼的风波有关。”

“我们当时要求他们(官员)出示搜查令和相关文件时,他们却叱责我们……我们最后为了避免冲突,才让他们进来。”

李文全也指出,他与公会总秘书黄传贤牧师以及经理黄亚财随后被警方带到白沙罗警局协助调查;3人正等待警方确认他们的控状。

http://beta.malaysiakini.com/news/250731



马华斥“忘记论”辱人智慧 质疑宗教局与雪政府演戏

2014年1月4日 下午4点31分

马华宗教和谐局主任郑联科炮轰雪州宗教局指突袭搜查圣经公会行动前“忘了通知雪州政府”,那是侮辱全民智慧。

他在今天文告说,人民已经对该局违法检举圣经公会感到愤怒不安,该行动进一步破坏脆弱的宗教关系。

他说,雪州宗教局突击搜查行动约20名执法人员,以及事先招揽警方随行护卫,甚至恫吓强硬破门而入,类似动作显示是长时间策划的行动。

互相表演逃避政治责任

“因此,所谓程序上‘忘记通知州政府’,是事后自圆其说,也可能涉及州政府领导人与属下宗教局互相表演做作,避过民众向民联州政府追逃政治责任。

“我们不能接受类似的说词,并严正诉求雪州政府根据内部作业标准程序,立即开档彻查事发经过,以鉴定执法官员是否涉及越权办桉,若罪证确凿务必严厉处惩。”

郑联科指出,有关搜查行动是在没有搜查令下展开,若雪州宗教局事后有意弥补过失,就必须严正宣布停止骚扰圣经公会和雪州境内所有教堂或膜拜场所。

约束行动保障宗教和谐

他认为,雪州宗教局领导层与执行人员必须约束本身的举动,通过各种接触互动,鼓励和宣扬各宗教之间的和谐与谅解。

他说,雪州宗教局也应发挥回教的正义观念,即提倡包容、自我克制以及宣扬谅解,以迈向一个和谐社会。

促雪政府指示停止调查

此外,郑联科质问雪州民联政府是否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自由,应即刻指示宗教局收回所有调查和检控行动,并归还所有的《圣经》。

他也提醒雪州宗教局,他们的行动已超越法律范畴,违反联邦宪法,连连踩踏两道法律界线,干扰非穆斯林的事务。

“我们坚持多元民族宗教人民的独立契约,无论是在雪州或其他州属,非穆斯林都拥有宪赋和法定权利,自由自主规划管理自身的宗教事务,轮不到宗教局指指点点。”

http://beta.malaysiakini.com/news/250910



光明日报

火箭3州议员將呈动议‧促修令保障非穆斯林权利

2014-01-04 12:46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3日讯)民主行动党3名雪州议员发表联合声明,將联手在下一次州议会提呈动议,修改《1988年雪兰莪非伊斯兰宗教(监控向穆斯林宣教行为)法令》,以保障非穆斯林不受宣教活动影响,並保障非穆斯林在联邦宪法所赋予的权利。

这3名州议员是百乐镇区州议员杨美盈、武吉加星区州议员拉吉夫及甘榜东姑区州议员刘永山,他们週五发表文告作出有关的声明。

保障所有大马人权利

“我们对於雪州宗教局(JAIS)週四突击调查马来西亚圣经公会的事件感到震惊,该局是以《1988年雪兰莪非伊斯兰宗教(监控向穆斯林宣教行为)法令》展开有关行动,而此法令是由国阵前朝州政府所通过。”

他们声称,他们寻求所有雪州州议员,在维护联邦宪法的精神下,支持修改有关法令,以保障所有大马人的权利。

他们指出,1988年雪兰莪非伊斯兰宗教(监控向穆斯林宣教行为)法令是用来控制和限制非穆斯林將其他宗教教义和信仰传播给穆斯林,而不是被用来约束其他宗教的人士,使用喜爱的语言来奉行本身宗教。

文告提及,雪州宗教局突击调查马来西亚圣经公会的事件,敲响公眾对修改法令的警钟,即应该检討1988年雪兰莪非伊斯兰宗教法令第9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个人犯下以下罪行;即(a)在书面上发表;或(b)在公共场合演讲或文告;或(c)向群眾或个人发表任何演词或文告;(d)在知情的情况下,播放或发布任何演词时使用“阿拉”字眼,或其他34个阿拉伯字词,如Hadith, Syariah, Kalifah, Fatwa, Alhamdulillah, Insyaallah等,以表达和或描述任何事实、信念、理念、观念、行为、活动、事宜或有关的任何非伊斯兰宗教的事情。”

文告说,这项条文明显跟联邦宪法第11(1)和11(3)有出入,在联邦宪法此条文下,保障每个马来西亚人都有信奉、实践本身宗教信仰的权利。

確保极端分子无法对付其他宗教

行动党3名州议员的联合声明指出,只要修改法令,才能確保极端群体不能为了本身利益,而对付其他宗教信仰的人。

他们指出,儘管联邦宪法第11(4)条文阐明,州法律或在吉隆坡及纳闽联邦直辖区內,联邦法律课管制或限制向伊斯兰教徒传播任何宗教教义或信仰,但是该条文未允许可以削减非穆斯林信奉本身宗教的权利。

他们要寻求所有雪州议员通过,在联邦宪法精神下,投票支持修改1988年雪兰莪非伊斯兰宗教(监控向穆斯林宣教行为)法令,以確保大马人民的权利受到保障,一如先贤们所构思,並获得同等的法律保护。

他们强调,不能够让极端主义分子来主宰国家与州属议程,这將导致少数群体成为受害者,而应该勇於迈向改革的步伐,领导我国走向更明亮的前景;即一个以平等、人权和正义的“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光明日报)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189912?tid=7



星洲日报

沙乐汉谴责擅扣圣经‧雪州要为宗教局擬新SOP

2014-01-05 09:30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沙亚南4日讯)雪州行政议员沙乐汉谴责雪州宗教局,在未经他的同意下擅自突击和扣押马来西亚圣经公会的马来文与依班文版本的圣经,並指雪州政府考虑为宗教局制定一项新的標准作业程序(SOP),確保类似伤害宗教之间和谐的案件不会重演。

他指出,雪州宗教局新的標准作业程序將纳入各宗教人士的意见,以促进宗教间的和谐。

掌管雪州伊斯兰事务的沙乐汉对星洲日报说,他將在近期內召集雪州穆斯林与非穆斯组织对话,听取双方的意见,以便能够达致共识,以纳入雪州宗教局新的標准作业程序中。

他表示,“阿拉”课题不能单从法律途径解决,因此有必要制定一套標准作业程序,即使雪州政府修改1988年雪州非伊斯兰管制条例,但是分歧依然存在,不能保证未来不会再发生类似案件。

“我认为有必要制定一个新的標准作业程序,確保宗教局在採取行动前,必须知会和获得我、大臣以及苏丹的御准才行。”

他说,雪州宗教局在突击马来西亚圣经公会前,並无知会和获得他和大臣的同意。

“雪州宗教局局长阿末扎哈林是根据民眾投报后,援引1988年雪州非伊斯兰管制条例执法。”

应以更专业手法处理

他认为,这起事件不应发生,雪州宗教局理应以更加专业手法处理。

“事实上,这件事可以专业手法处理,因为这是敏感课题。”

针对雪州政府会否处分阿末扎哈林的问题,沙乐汉解释,在技术上,阿末扎哈林確实是根据程序行事,即在接获投报和援引1988年雪州非伊斯兰管制条例展开行动,但在行政上却犯下疏忽问题。

他也说,州政府也考虑修改雪州宗教局的標准作业程序,以確保雪州宗教局在展开任何涉及其他宗教事务的行动之前,必须获得相关行政议员、雪州大臣以及雪州苏丹的同意。

此外,沙乐汉也认为,大马法律拥有双重標准,以致出现纠纷,因为被扣押的321本马来文和伊班文版圣经已获得內政部批准,同时也符合內阁的10点方案。

確保彼此间和谐合作尊重
促公眾遵守雪苏丹御令


另一方面,沙乐汉促请公眾遵守雪州苏丹之前发出的御令。

他今日在文告说,雪州政府和雪州苏丹的立场是一致的,即各造需尊重伊斯兰为官方宗教,而非穆斯林则可依据联邦宪法所赋予的权利,自由信仰本身的宗教。

他说:“所有不同种族或宗教信仰的雪州子民必须遵循苏丹的御令,以確保彼此之间的和谐、合作和尊重,而这也是雪州人民长久以来建立起来的关係。”

文告没有提及非穆斯林是否可以使用“阿拉”字眼,同时也没有表明是否认同或谴责雪州宗教局的行动。

指示提呈完整报告

雪州宗教局前天突击马来西亚圣经公会,並扣押了351本马来文和伊班文版本的圣经。

沙乐汉说,州政府非常“认真”看待此事,並已经指示雪州宗教局就其展开的行动和正在进行中的调查工作,提呈一份完整的报告。

他补充,雪州大臣丹斯里卡立也要求州秘书审核雪州宗教局的突击行动是否有根据標准作业程序行事,因为这主要是涉及行政事务和政府官员。

雪州政府是在雪州宗教局於2011年突击百乐镇卫理公会后,制定標准作业程序。

“有关审核程序包括確定执法官员展开行动时,是否有依据雪州宗教局的標准作业程序,若调查显示有疏忽或违规,我们会採取相关的行动。”

沙乐汉补充,他將於下週二就禁止使用“阿拉”字眼的课题和《先锋报》编辑罗仁斯神父会面。

http://news.sinchew.com.my/topic/node/419231?tid=751



诗华日报

雪州宗教局扣圣经之举 东博:违反「十点协议」

(亚庇三日讯)民统主席丹斯里伯纳东博表示,雪州宗教局昨日突击大马圣经公会及扣查马来文及伊班文版本圣经之举,违反了政府和国内基督教会之前所达致的「十点协议」。

东博说,此举明显已经违背了内阁在2011年4月所达成的十点方案。「首相纳吉应该言行一致,首相也应该有能力处理这事情。」首相署部长拿督依迪里斯贾拉在2011年宣布了十点方案,允许各种语言版本的圣经进入我国及在本地印刷,方案通行全马,这包括了沙巴、砂拉越、及半岛。

东博强调,巴生谷一带就住了三万多名沙巴和砂拉越人民,当中许多人是以马来语作为崇拜语言,并惯于使用「阿拉」这字眼。然而,针对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的官司,内政部过后指示禁止使用,上诉庭在去年十月十四日的判决中,也同样的禁止基督徒使用阿拉这字眼,天主教也已经随之提出上诉,这让事件变得更加复杂。

「立国先贤当初对国家充满期许,国家原则开头就提及了『信奉上苍』,这一切并非偶然。因此我始终认为,布城目前所能做的事,就是遵守这些,别无他求。」东博表示,当局对于保证信仰自由,只不过是嘴巴说说,这不禁令人感到无比悲痛,整件事已经违背了建国先贤的原意。」他呼吁国家朝野领导,维护大马立国原则,切莫为了政治便利,任它遭受践踏。

「领导人必须带领国家前进。有许多国家就因为他们的领导罔顾建国原则,导致国难当头。我们因此有必要从这些历史中吸取教训。领导们更加要遵循宪法,带领国家,迈向卓越。」

雪州宗教局官员昨日在警员陪同下,突击大马圣经公会位于白沙罗的办公室,扣查了三百多本马来文及伊班文圣经,并且扣留了大马圣经公会主席李明春及该办公室经理。警方过后获准两人保释,并且被命在1月10日前往雪宗教局协助当局调查。



华侨日报

雪宗教局扣查馬伊文聖經\遭沙州朝野政黨譴責

【亞庇四日訊】州內朝野政黨譴責雪蘭莪州宗敎局非法突擊檢查馬來西亞聖經公會和扣查三百廿本馬來文及十本伊班文版聖經,並逮捕聖經公會主席與經理的做法。

沙巴改革陣線主席拿督威弗烈邦布林形容大馬歷史已走進黑暗,雪宗敎局的行動將大馬被歸類為沒有包容性可言的國家如尼日利和蘇丹。

也是擔波羅里州議員的邦布林發文吿指出,此事使我們這些日子以來為團結國內不同種族和宗敎所付出的努力和未來毀於一旦。

他說,這種突擊行動甚至不會發生在沙持阿拉伯和伊朗的。

他說:「諷剌的是,向聯合國推廣大馬國際平庸運動的納吉,至今沒有採取行動阻止國內的極端行為,人民已對國陣政府治國無方感到厭倦。」

他說,副首相指雪州巫統在敎會前面示威乃自己的決定,與巫統歧視基督敎無異。

他說:「我認同林吉祥指慕尤丁非但未使國家降溫,反而火上加油。」

他質問慕尤丁是否提倡可以在膜拜場所包括回敎堂前面自由示威?

邦布林不認同敦馬哈迪指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冒犯穆斯林,基督徒已使用該字眼超過五十年,向來相安無事,為何現在才感覺冒犯。

他說:「最高法院的裁決根本無法解決宗敎信仰問題,我建議大馬尋求國際回敎法裁決,允許其他穆斯林世界參加裁決。這是因為大馬的穆斯林感到遭冒犯,而其他國家的穆斯林卻不以為然。

民統主席丹斯里伯納東博昨日指出,雪州宗敎局昨日突擊大馬聖經公會及扣查馬來文及伊班文版本聖經之舉,違反了政府和國內基督敎會之前所達致的「十點協議」。

東博説,此舉明顯已經違背了內閣在2011年4月所達成的十點方案。「首相納吉應該言行一致,首相也應該有能力處理這事情。」首相署部長拿督依迪里斯賈拉在2011年宣佈了十點方案,允許各種語言版本的聖經進入我國及在本地印刷,方案通行全馬,這包括了沙巴、砂拉越及半島。

東博強調,巴生谷一帶就住了三萬多名沙巴和砂拉越人民,當中許多人是以馬來語作爲崇拜語言,並慣於使用「阿拉」這字眼。然而,針對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的官司,內政部過後指示禁止使用,上訴庭在去年十月十四日的判決中,也同樣的禁止基督徒使用阿拉這字眼,天主敎也已經隨之提出上訴,這讓事件變得更加複雜。

沙巴立新黨主席拿督傑菲里吉丁岸博士呼籲州國陣及巫統領袖仗義執言,免得讓這場火一發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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