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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大马
雪宗教局突击扣查马来圣经 基督协进会促首相介入阻止
2014年1月2日 下午3点30分
马来西亚圣经公会今日遭雪州宗教局官员上门突击检查,扣押了321本马来文圣经,而该公会负责人也可能会被警方起诉。
马来西亚圣经公会主席李文全(译音)告诉《当今大马》,宗教局15名官员今天下午1点上门,态度显得非常暴躁和无礼,还尝试强行撬开大门。
他透露,当局官员除了充公16个箱子的马来文圣经,也一并拿走了10本伊班文版圣经。
“我们不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但我想这一切与阿拉字眼的风波有关。”
“我们当时要求他们(官员)出示搜查令和相关文件时,他们却叱责我们……我们最后为了避免冲突,才让他们进来。”
李文全也指出,他与公会总秘书黄传贤牧师以及经理黄亚财随后被警方带到白沙罗警局协助调查;3人正等待警方确认他们的控状。
http://beta.malaysiakini.com/news/250731
马华斥“忘记论”辱人智慧 质疑宗教局与雪政府演戏
2014年1月4日 下午4点31分
马华宗教和谐局主任郑联科炮轰雪州宗教局指突袭搜查圣经公会行动前“忘了通知雪州政府”,那是侮辱全民智慧。
他在今天文告说,人民已经对该局违法检举圣经公会感到愤怒不安,该行动进一步破坏脆弱的宗教关系。
他说,雪州宗教局突击搜查行动约20名执法人员,以及事先招揽警方随行护卫,甚至恫吓强硬破门而入,类似动作显示是长时间策划的行动。
互相表演逃避政治责任
“因此,所谓程序上‘忘记通知州政府’,是事后自圆其说,也可能涉及州政府领导人与属下宗教局互相表演做作,避过民众向民联州政府追逃政治责任。
“我们不能接受类似的说词,并严正诉求雪州政府根据内部作业标准程序,立即开档彻查事发经过,以鉴定执法官员是否涉及越权办桉,若罪证确凿务必严厉处惩。”
郑联科指出,有关搜查行动是在没有搜查令下展开,若雪州宗教局事后有意弥补过失,就必须严正宣布停止骚扰圣经公会和雪州境内所有教堂或膜拜场所。
约束行动保障宗教和谐
他认为,雪州宗教局领导层与执行人员必须约束本身的举动,通过各种接触互动,鼓励和宣扬各宗教之间的和谐与谅解。
他说,雪州宗教局也应发挥回教的正义观念,即提倡包容、自我克制以及宣扬谅解,以迈向一个和谐社会。
促雪政府指示停止调查
此外,郑联科质问雪州民联政府是否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自由,应即刻指示宗教局收回所有调查和检控行动,并归还所有的《圣经》。
他也提醒雪州宗教局,他们的行动已超越法律范畴,违反联邦宪法,连连踩踏两道法律界线,干扰非穆斯林的事务。
“我们坚持多元民族宗教人民的独立契约,无论是在雪州或其他州属,非穆斯林都拥有宪赋和法定权利,自由自主规划管理自身的宗教事务,轮不到宗教局指指点点。”
http://beta.malaysiakini.com/news/250910
光明日报
火箭3州议员將呈动议‧促修令保障非穆斯林权利
2014-01-04 12:46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3日讯)民主行动党3名雪州议员发表联合声明,將联手在下一次州议会提呈动议,修改《1988年雪兰莪非伊斯兰宗教(监控向穆斯林宣教行为)法令》,以保障非穆斯林不受宣教活动影响,並保障非穆斯林在联邦宪法所赋予的权利。
这3名州议员是百乐镇区州议员杨美盈、武吉加星区州议员拉吉夫及甘榜东姑区州议员刘永山,他们週五发表文告作出有关的声明。
保障所有大马人权利
“我们对於雪州宗教局(JAIS)週四突击调查马来西亚圣经公会的事件感到震惊,该局是以《1988年雪兰莪非伊斯兰宗教(监控向穆斯林宣教行为)法令》展开有关行动,而此法令是由国阵前朝州政府所通过。”
他们声称,他们寻求所有雪州州议员,在维护联邦宪法的精神下,支持修改有关法令,以保障所有大马人的权利。
他们指出,1988年雪兰莪非伊斯兰宗教(监控向穆斯林宣教行为)法令是用来控制和限制非穆斯林將其他宗教教义和信仰传播给穆斯林,而不是被用来约束其他宗教的人士,使用喜爱的语言来奉行本身宗教。
文告提及,雪州宗教局突击调查马来西亚圣经公会的事件,敲响公眾对修改法令的警钟,即应该检討1988年雪兰莪非伊斯兰宗教法令第9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个人犯下以下罪行;即(a)在书面上发表;或(b)在公共场合演讲或文告;或(c)向群眾或个人发表任何演词或文告;(d)在知情的情况下,播放或发布任何演词时使用“阿拉”字眼,或其他34个阿拉伯字词,如Hadith, Syariah, Kalifah, Fatwa, Alhamdulillah, Insyaallah等,以表达和或描述任何事实、信念、理念、观念、行为、活动、事宜或有关的任何非伊斯兰宗教的事情。”
文告说,这项条文明显跟联邦宪法第11(1)和11(3)有出入,在联邦宪法此条文下,保障每个马来西亚人都有信奉、实践本身宗教信仰的权利。
確保极端分子无法对付其他宗教
行动党3名州议员的联合声明指出,只要修改法令,才能確保极端群体不能为了本身利益,而对付其他宗教信仰的人。
他们指出,儘管联邦宪法第11(4)条文阐明,州法律或在吉隆坡及纳闽联邦直辖区內,联邦法律课管制或限制向伊斯兰教徒传播任何宗教教义或信仰,但是该条文未允许可以削减非穆斯林信奉本身宗教的权利。
他们要寻求所有雪州议员通过,在联邦宪法精神下,投票支持修改1988年雪兰莪非伊斯兰宗教(监控向穆斯林宣教行为)法令,以確保大马人民的权利受到保障,一如先贤们所构思,並获得同等的法律保护。
他们强调,不能够让极端主义分子来主宰国家与州属议程,这將导致少数群体成为受害者,而应该勇於迈向改革的步伐,领导我国走向更明亮的前景;即一个以平等、人权和正义的“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光明日报)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189912?tid=7
星洲日报
沙乐汉谴责擅扣圣经‧雪州要为宗教局擬新SOP
2014-01-05 09:30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沙亚南4日讯)雪州行政议员沙乐汉谴责雪州宗教局,在未经他的同意下擅自突击和扣押马来西亚圣经公会的马来文与依班文版本的圣经,並指雪州政府考虑为宗教局制定一项新的標准作业程序(SOP),確保类似伤害宗教之间和谐的案件不会重演。
他指出,雪州宗教局新的標准作业程序將纳入各宗教人士的意见,以促进宗教间的和谐。
掌管雪州伊斯兰事务的沙乐汉对星洲日报说,他將在近期內召集雪州穆斯林与非穆斯组织对话,听取双方的意见,以便能够达致共识,以纳入雪州宗教局新的標准作业程序中。
他表示,“阿拉”课题不能单从法律途径解决,因此有必要制定一套標准作业程序,即使雪州政府修改1988年雪州非伊斯兰管制条例,但是分歧依然存在,不能保证未来不会再发生类似案件。
“我认为有必要制定一个新的標准作业程序,確保宗教局在採取行动前,必须知会和获得我、大臣以及苏丹的御准才行。”
他说,雪州宗教局在突击马来西亚圣经公会前,並无知会和获得他和大臣的同意。
“雪州宗教局局长阿末扎哈林是根据民眾投报后,援引1988年雪州非伊斯兰管制条例执法。”
应以更专业手法处理
他认为,这起事件不应发生,雪州宗教局理应以更加专业手法处理。
“事实上,这件事可以专业手法处理,因为这是敏感课题。”
针对雪州政府会否处分阿末扎哈林的问题,沙乐汉解释,在技术上,阿末扎哈林確实是根据程序行事,即在接获投报和援引1988年雪州非伊斯兰管制条例展开行动,但在行政上却犯下疏忽问题。
他也说,州政府也考虑修改雪州宗教局的標准作业程序,以確保雪州宗教局在展开任何涉及其他宗教事务的行动之前,必须获得相关行政议员、雪州大臣以及雪州苏丹的同意。
此外,沙乐汉也认为,大马法律拥有双重標准,以致出现纠纷,因为被扣押的321本马来文和伊班文版圣经已获得內政部批准,同时也符合內阁的10点方案。
確保彼此间和谐合作尊重
促公眾遵守雪苏丹御令
另一方面,沙乐汉促请公眾遵守雪州苏丹之前发出的御令。
他今日在文告说,雪州政府和雪州苏丹的立场是一致的,即各造需尊重伊斯兰为官方宗教,而非穆斯林则可依据联邦宪法所赋予的权利,自由信仰本身的宗教。
他说:“所有不同种族或宗教信仰的雪州子民必须遵循苏丹的御令,以確保彼此之间的和谐、合作和尊重,而这也是雪州人民长久以来建立起来的关係。”
文告没有提及非穆斯林是否可以使用“阿拉”字眼,同时也没有表明是否认同或谴责雪州宗教局的行动。
指示提呈完整报告
雪州宗教局前天突击马来西亚圣经公会,並扣押了351本马来文和伊班文版本的圣经。
沙乐汉说,州政府非常“认真”看待此事,並已经指示雪州宗教局就其展开的行动和正在进行中的调查工作,提呈一份完整的报告。
他补充,雪州大臣丹斯里卡立也要求州秘书审核雪州宗教局的突击行动是否有根据標准作业程序行事,因为这主要是涉及行政事务和政府官员。
雪州政府是在雪州宗教局於2011年突击百乐镇卫理公会后,制定標准作业程序。
“有关审核程序包括確定执法官员展开行动时,是否有依据雪州宗教局的標准作业程序,若调查显示有疏忽或违规,我们会採取相关的行动。”
沙乐汉补充,他將於下週二就禁止使用“阿拉”字眼的课题和《先锋报》编辑罗仁斯神父会面。
http://news.sinchew.com.my/topic/node/419231?tid=751
诗华日报
雪州宗教局扣圣经之举 东博:违反「十点协议」
(亚庇三日讯)民统主席丹斯里伯纳东博表示,雪州宗教局昨日突击大马圣经公会及扣查马来文及伊班文版本圣经之举,违反了政府和国内基督教会之前所达致的「十点协议」。
东博说,此举明显已经违背了内阁在2011年4月所达成的十点方案。「首相纳吉应该言行一致,首相也应该有能力处理这事情。」首相署部长拿督依迪里斯贾拉在2011年宣布了十点方案,允许各种语言版本的圣经进入我国及在本地印刷,方案通行全马,这包括了沙巴、砂拉越、及半岛。
东博强调,巴生谷一带就住了三万多名沙巴和砂拉越人民,当中许多人是以马来语作为崇拜语言,并惯于使用「阿拉」这字眼。然而,针对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的官司,内政部过后指示禁止使用,上诉庭在去年十月十四日的判决中,也同样的禁止基督徒使用阿拉这字眼,天主教也已经随之提出上诉,这让事件变得更加复杂。
「立国先贤当初对国家充满期许,国家原则开头就提及了『信奉上苍』,这一切并非偶然。因此我始终认为,布城目前所能做的事,就是遵守这些,别无他求。」东博表示,当局对于保证信仰自由,只不过是嘴巴说说,这不禁令人感到无比悲痛,整件事已经违背了建国先贤的原意。」他呼吁国家朝野领导,维护大马立国原则,切莫为了政治便利,任它遭受践踏。
「领导人必须带领国家前进。有许多国家就因为他们的领导罔顾建国原则,导致国难当头。我们因此有必要从这些历史中吸取教训。领导们更加要遵循宪法,带领国家,迈向卓越。」
雪州宗教局官员昨日在警员陪同下,突击大马圣经公会位于白沙罗的办公室,扣查了三百多本马来文及伊班文圣经,并且扣留了大马圣经公会主席李明春及该办公室经理。警方过后获准两人保释,并且被命在1月10日前往雪宗教局协助当局调查。
华侨日报
雪宗教局扣查馬伊文聖經\遭沙州朝野政黨譴責
【亞庇四日訊】州內朝野政黨譴責雪蘭莪州宗敎局非法突擊檢查馬來西亞聖經公會和扣查三百廿本馬來文及十本伊班文版聖經,並逮捕聖經公會主席與經理的做法。
沙巴改革陣線主席拿督威弗烈邦布林形容大馬歷史已走進黑暗,雪宗敎局的行動將大馬被歸類為沒有包容性可言的國家如尼日利和蘇丹。
也是擔波羅里州議員的邦布林發文吿指出,此事使我們這些日子以來為團結國內不同種族和宗敎所付出的努力和未來毀於一旦。
他說,這種突擊行動甚至不會發生在沙持阿拉伯和伊朗的。
他說:「諷剌的是,向聯合國推廣大馬國際平庸運動的納吉,至今沒有採取行動阻止國內的極端行為,人民已對國陣政府治國無方感到厭倦。」
他說,副首相指雪州巫統在敎會前面示威乃自己的決定,與巫統歧視基督敎無異。
他說:「我認同林吉祥指慕尤丁非但未使國家降溫,反而火上加油。」
他質問慕尤丁是否提倡可以在膜拜場所包括回敎堂前面自由示威?
邦布林不認同敦馬哈迪指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冒犯穆斯林,基督徒已使用該字眼超過五十年,向來相安無事,為何現在才感覺冒犯。
他說:「最高法院的裁決根本無法解決宗敎信仰問題,我建議大馬尋求國際回敎法裁決,允許其他穆斯林世界參加裁決。這是因為大馬的穆斯林感到遭冒犯,而其他國家的穆斯林卻不以為然。
民統主席丹斯里伯納東博昨日指出,雪州宗敎局昨日突擊大馬聖經公會及扣查馬來文及伊班文版本聖經之舉,違反了政府和國內基督敎會之前所達致的「十點協議」。
東博説,此舉明顯已經違背了內閣在2011年4月所達成的十點方案。「首相納吉應該言行一致,首相也應該有能力處理這事情。」首相署部長拿督依迪里斯賈拉在2011年宣佈了十點方案,允許各種語言版本的聖經進入我國及在本地印刷,方案通行全馬,這包括了沙巴、砂拉越及半島。
東博強調,巴生谷一帶就住了三萬多名沙巴和砂拉越人民,當中許多人是以馬來語作爲崇拜語言,並慣於使用「阿拉」這字眼。然而,針對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的官司,內政部過後指示禁止使用,上訴庭在去年十月十四日的判決中,也同樣的禁止基督徒使用阿拉這字眼,天主敎也已經隨之提出上訴,這讓事件變得更加複雜。
沙巴立新黨主席拿督傑菲里吉丁岸博士呼籲州國陣及巫統領袖仗義執言,免得讓這場火一發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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